编者按: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坚持开门抓整改,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要求,现将中共楚雄州人民政府党组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州委活动办反馈,联系电话(传真):3375050,电子邮箱:cxqzlxzhz@126.com。
1.整改事项:政治敏锐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为加强政治敏锐性,州人民政府党组2014年11月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每季度开展1次集体学习,并检查落实班子成员日常学习情况,建立重大决策前集体学习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班子成员的政治定力。
2. 整改事项:正确政绩观树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经过深入学习思考,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州政府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化了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正确看待GDP增长和在全省的排位,深化对州情的理性认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污染减排、民生改善等指标,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探索建立政绩评价标准、完善了考核奖惩办法,形成科学的政绩导向,引导各级干部把更多精力和工作投放到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惠民生上来。在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形势的基础上,把2015年全州GDP增长目标调整至9%左右,与全国全省目标总体保持一致。
3. 整改事项: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够强,班子整体合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楚雄州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二是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主动、自觉、全力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为加快发展打牢基础。三是科学合理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协调到位、执行有力的班子合力,班子成员均做到了既分工又协作,形成了团结向上、心齐气顺的集体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政府班子抓落实、促发展的进取精神得到进一步增强,真正做到了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作风转变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4. 整改事项:文电过多、工作效率还不够高。
整改情况:政府班子成员坚持讲短话、开短会、行短文,提倡自己动手写讲话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2014年全年,州人民政府发文550件,同比减少11.3%;加强会议统筹,大幅压缩会议,认真落实5月和8月为“无会月”,2014年全年州政府召开会议70次,压缩14.7%。
5. 整改事项:应酬多,迎来送往影响抓工作落实的时间和精力。
整改情况:减少各种应酬,对政府机关举办的节庆、论坛,该减少的坚决减少,没有实质意义的坚决取消。除州委、州政府确定的活动外,州政府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应酬、节庆、论坛等活动减少50%以上。州级领导相关活动的新闻报道管理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6. 整改事项:车辆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着手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州公务用车改革相关工作已启动,将按省上的部署和安排推进实施,预计2015年内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按要求停止公务用车购置,降低运行维护成本。2014年州政府办公室车辆运行经费同比减少45.52%。领导班子成员都做到了不违规乘坐超标准车辆,不以借用、换用和受赠为名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含民营企业)车辆,不使用军车号牌,不违反规定使用警用号牌。
7. 整改事项:因公出国管控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数,严格经费审核、监督和核销管理,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严禁以任何名义的公款出国(境)旅游。2014年因公出国批次29批36人,经费94.54万元,比2013年减少53.23万元,减少56%。
8. 整改事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制定了公务接待明细标准,动真格抓好执行,努力解决公务接待中随意性大的问题。严控接待标准,严控陪同人数,严禁铺张浪费。2014年州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54%。
9. 整改事项:部分单位公务用房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全州各级各部门没有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二是完成了清理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的整改,做到了严格按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三是科学统筹,合理利用,避免调整出来的办公用房空置,目前已完成了第一批13家州级部门办公用房调整工作。
10. 整改事项:“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强化财政预算对“三公”经费的约束,严控新增支出,进一步明确压缩“三公”经费的具体措施,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大力整治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款吃喝等现象。2014年“三公”经费削减28%,州级各部门按要求公开了预算。
11. 整改事项:编制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理顺部门职能职责,全州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实现了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清理整合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职能交叉。截止2015年3月,撤销州政府议事协调机构52个,保留州政府议事协调机构187个。
12. 整改事项:部分领导干部进取精神不足,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办法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针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任务艰巨等各种困难,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州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紧紧围绕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坚持每月例行分析、每季度集中研究,及时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及全州经济运行动态,认真贯彻落实省稳增长“16条”意见,及时出台我州稳增长“18条”措施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了经济稳增长。通过努力,2014年全州生产总值达701.8亿元,增长11%,总量排名从全省第七位上升到第六位,实现了自2000年以来我州经济总量在全省位次的首次上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分别完成63.7亿元和205.1亿元,分别增长13%和18.8%,位居全省前列;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3.1%,总量和位次均位居全省第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2%;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5.4%;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9.7%和13.2%;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城镇化率达38.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除城镇居民收入指标外,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13. 整改事项: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接放管”要求,对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甄别分类,州本级精减86项,保留168项,精减1/3;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建成运行,“三级联网”审批有序运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14. 整改事项:部分部门存在“官本位”思想和“庸懒散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整治特权病和“官本位”思想,深入开展了“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二是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接待办事人员和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执法监管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基层干部疏远群众、办事不公等行为。2014年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6件、政协提案364件,办结率100%。州政务服务中心43家单位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18.4万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办件量与2013年相比增加4.1万件,增长28.9%,审批时效提高40%。
15. 整改事项:一些部门服务群众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州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深入基层直接联系群众,面对面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州政府党组班子成员2014年每人平均下基层62天,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大民生投入,2014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155亿元,增长19%,高于财政收入增幅6个百分点,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5.7%,州政府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行政村为民服务站实现了全覆盖,基层为民服务得到加强。2014年,县、乡、村三级共受理行政审批及为民服务事项290万件,办结287.4万件,按时办结率达99.1%,办件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9万件,增长40%。全州有13516个村民小组也开展了免费代办服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16. 整改事项:部分干部存在“为官不为”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官懒政”行为。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以“3个30”重点项目、20项重要工作、10件民生实事作为重要抓手,并细化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把人代会确定的13项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细化分解成51个具体支撑性指标,强化责任担当,逐级传导压力,坚持按月督导、按季通报、列表推进、目标倒逼,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全面推行综合绩效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强协调推进,努力做到“奖得心动、惩得心痛”,确保了各级各部门勤勉尽责、奋发有为。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全州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支等主要指标增速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农村居民收入等指标已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明显,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居全省第四位,提升了4个位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得到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7. 整改事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大经济决策都经过州政府办公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按“三重一大”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报州委常委会决策、州人大常委会决定,同时及时向州政协通报情况。全年共上报州委决策事项17个,提请人大决定事项12个,向政协通报工作5次。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好队伍,切实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做到“不让一个人掉队”。安排工作时,州政府班子成员都做到了“两手抓”,既抓工作,也抓廉政,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注意从源头上防范,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尽力做到让政府各部门领导“不能腐”。去年以来,结合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等部门部分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州政府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楚雄州商贸流通领域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楚雄州财政扶持企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规定,严格了资金管理使用,增加了“不能腐”的“防线”。2014年州政府党组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18. 整改事项:制度建设和执行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014年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学习制度》、《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制度》等3个制度,新修订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中共楚雄州人民政府党组工作制度》等2个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