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坚持开门抓整改,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要求,现将中共楚雄州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州委活动办反馈,联系电话(传真):3375050,电子邮箱:cxqzlxzhz@126.com。
1、整改事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优良传统、各个时期先进典型学习;有序组织学习宣讲活动,在全州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热潮;率先组织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二是制定出台《楚雄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户外广告宣传导向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与其它相关制度一起长期抓好落实,进一步筑牢各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努力奋斗。
2、整改事项:切实抓好州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重要会议精神,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工作规则》《中共楚雄州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制度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研究出台了《中共楚雄州委常委会会议题征集制度》,不搞“临时动议”,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定大事,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充分发挥了州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开好州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州委常委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常态化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提高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整改事项:全面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制定了《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中共楚雄州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从约谈州直部门“一把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制定16项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2014年8月,州委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当好党风廉政建设“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州委常委会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了2次专题学习,州委常委同志分别到分管联系部门讲授廉政党课;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州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对新提拔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对55名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8名县市和州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全州共有5632名科以上干部作了述廉。
4、整改事项: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整改情况:一是抓早抓小,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562场次,党政主要领导讲授廉政党课538场次。楚雄市紫溪彝村建成了全省首个廉政文化主题广场;组织43名州级领导干部及家属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州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182场次;对42家州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约谈44名县市和州级部门主要领导。二是坚持有腐必惩,加大案件查办。完善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线索移送和联合办案机制。2014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88件,初核863件,立案254件,结案2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9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挽回经济损失3931.32万元。严肃查处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域、牟定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系列违纪违法重大典型案件。
5、整改事项:坚决整治收受红包、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
整改情况:落实宣传教育、公开承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措施,一是整治和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及购物卡。在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求主动上交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折价款,对不主动上交的进行严肃查处。全州主动上交“红包”30人,金额15.66万元。二是整治领导干部借机敛财。59名州管干部向州纪委报告了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全州查处领导干部借机敛财5件,涉及金额17.95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三是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全州查处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导干部3人,涉及工程项目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6、整改事项: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整改情况:统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组织制度、人才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文件的“废、改、立”,与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衔接,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28项,废止了一批与中央和省委精神不符的文件制度;研究制定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和楚雄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健全完善干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办法,克服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以年龄取人弊端,完善干部工作公开机制,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旗帜鲜明地培养、选拔和使用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加大了对县处级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重视和关心基层干部成长,营造凭实绩选人用人导向,让基层干部队伍安心、安身、安业。
7、整改事项: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整改情况: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环境,坚决避免贪大求快、好大喜功。组织对全州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进行了一次中期评估,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经评估,我州“十二五”目标绝大多数可以完成。深化州情认识,加强调查研究,扩大视野,把楚雄发展放在滇中、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审视,充分挖掘和利用好我州的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充分考虑民生效益、长远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启动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生产力空间布局暨重点产业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确保新制定的发展目标符合楚雄实际、符合形势发展需要。
8、整改事项:坚决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等相关要求,在规划编制前期论证研究阶段,就以科学长远的思路谋划整体规划,保持了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指导性。在武定县、楚南经济带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加强前期研究,对总规、专业规划、城乡规划进行了摸底,为争取形成建设“一张蓝图”的多规融合奠定坚实的基础。严格按照相关统计要求和客观事实,加强对县市相关数据上报的审核。经济运行分析中,努力做到数字采信真实,保证分析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清理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加大审核力度,不单纯追求项目规模大,注重我州发展实际与项目的适配度,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督查,重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杜绝了项目投资虚报的情况。在全州深入彻底地开展了对国家和省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确保了政策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9、整改事项: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
整改情况: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楚雄州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成立了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专项小组设置方案和联络员制度等8个文件,组建了9个专项小组。结合州情实际,启动实施了行政审批制度、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项目投资机制等改革工作,开展了对协商民主体系建设、基层民主改革等工作的调查研究;稳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农村土地流转等重点改革任务;研究制定了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相关文件,进一步整合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逐步完善案件查办机制。围绕“必须改、能够改、改得好”的领域,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等12个方面确定了75项近期改革工作要点,逐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形成凝心聚力议改革、谋改革、抓改革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均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规则,部分县市还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成功的改革工作经验。
10、整改事项: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整改情况:开展了全州生产力空间布局暨县域产业发展专题研究,对我州所面临的内外发展机遇和挑战作了深入分析。积极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构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及时启动了《楚南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滇中产业聚集区楚雄组团发展总体规划》等规划编制,修改完善《楚雄州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发布实施《楚雄州现代物流发展总体规划》,凸显规划的引领作用,更好地为全州加快发展指引方向。坚定不移抓实六大重点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服务能力,整合服务团队资源,做好用地、融资、项目审批等协调服务工作,重点产业对经济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2014年增加值占全州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47%以上。楚广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楚南一级公路和广大铁路楚雄段、成昆铁路永广段扩能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彩鄂公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加快发展的基础进一步筑牢。2014年经济实现稳增长,全州生产总值达701.8亿元,增长1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63.7亿元,增长13%,其他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普遍高于往年水平,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州上下加快发展的信心明显增强。
11、整改事项:着力整治干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州委《关于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和州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结合有关规定长期坚持抓好落实,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全州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引导干部在解放思想中开拓进取,在攻坚克难中勇于担当。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2014年,全州共对303名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进行问责。
12、整改事项: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
整改情况:一是挖掘产业特色,培植优势产业。充分利用我州气候和地理自然资源,大力培植冬菜、春果、夏菌、秋核桃和天然虾青素、辣木等特色产业。全州蔬菜种植规模已达108.86万亩,春夏早熟水果特别是葡萄面积达5万多亩,人工食用菌种植350万平方米,核桃种植510多万亩,并大力引进研发力量,打造特色产业链。楚雄、元谋、大姚绿色食品加工园区被认定为云南省第一批生物产业示范基地,双柏绿汁江和禄丰彩云、恐龙山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取得突破,蔬菜、核桃、食用菌和山地牧业发展迅速,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7户、州级45户。二是打造特色品牌,引导产业升级。全州累计已有279个农产品通过了国家质量认证,有22个农产品获“云南省名牌农产品”认证。
13、整改事项:加快推进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
整改情况:楚雄开发区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大姚县生物产业工业示范园区、元谋县绿色生物科技园区,入驻重点企业分别达17户、14户和27户。提出兴建100万亩辣木种植基地、打造100亿元产值的辣木产业远景目标,着手编制全州辣木产业发展规划,引进相关企业筹备建设园区辣木工程技术中心和1000亩的大棚辣木蔬菜种植基地。出台《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重点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筛选一批有实力、前景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带动能力;组建成立了云南瑞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奇济康”辣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进一步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以园区核心区种子种苗繁育中心建设为突破口,启动了元谋现代种业科技园项目建设,已经完成规划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引入了西藏农科院、思农公司等科研院所和繁制种企业入园开发。
14、整改事项:坚决整治文山会海。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三难”“四多”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转变会风精简会议的通知》,加强督促检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和经费,加强对视频会议和部门会议管理;从严控制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各部门只保留一种简报报送州委、州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不越级报送简报。2014年,州级领导班子发文数量比上年减少23.1 %,州级部门发文数量比上年减少47.8 %,各县市发文数量比上年减少24.2 %;州级领导班子会议数量比上年减少26.5 %,会议经费比上年减少18.2%;州级部门会议数量比上年减少29.8%,会议经费比上年减少50.1%;各县市会议数量比上年减少16%,会议经费比上年减少38.2%。
15、整改事项:坚决整治检查评比泛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全国、全省有关规定,未审核、审批任何州级及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研究制定下发了《楚雄州检查考评工作规定》和《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检查考评的原则、分类、对象、内容指标设置、检查考评的申请和审批、组织方式等方面都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健全完善了党委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促进了检查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16、整改事项:坚决整治规范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
整改情况:对州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合并、更名和撤销,清理调整后,设置州委议事协调机构53个,占清理总数142个的37.3%;合并及撤销74个,占52.1%;建议由政府统筹15个,占10.6%;州委议事协调机构减少62.7%,并明确今后凡是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议事协调机构,须征得州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经州委常委会审议或州委主要领导审定。该事项得到全面规范。
17、整改事项: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整改情况: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暗访力度,集中整治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利用权力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对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会演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全面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招商活动讲排场、比阔气、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全州查处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12件,处理12人;查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1件,处理1人;查处公款参与高消费问题1件,处理1人。
18、整改事项:坚决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严禁新建楼堂馆所。
整改情况:停办各类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州公务用车全部粘贴标识,严格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州级领导带头做好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171家,共清理整改腾退23770.84平方米,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全州无新建楼堂馆所情况。
19、整改事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楚雄州州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楚雄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楚雄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坚决整治“三公”经费支出过大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严控行政成本和“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执行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州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因公出国经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6%、31.64%、41%,全州“三公”经费控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只减不增的目标。
20、整改事项:坚决整治非党报党刊征订泛滥。
整改情况:州委分管领导牵头专题分析研究,深入部分乡镇和基层单位调研;州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整治报刊征订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就严肃纪律、杜绝非党报党刊“搭车征订”,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除中央、省州党委规定订阅的党报党刊外,其它报刊征订本着工作实际需要、自愿自费订阅的原则进行。多次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了报刊征订行为,有效纠正了利用职权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非党报党刊增加基层负担、造成浪费现象。
21、整改事项:建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信访工作责任、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网上受理信访事项、集中联合接待群众来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阳光信访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成州县乡三级115个视频接访点的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实现了基层群众能及时就地同时向州、县、乡三级反映信访诉求;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宣传图册等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信访方面的政策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坚持州级领导每月用1个工作日、县市党政领导每月用2个工作日接待群众来访,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网上信访,认真办理网上信访件,定期通报办理情况。
22、整改事项:全力化解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
整改情况:州委主要领导亲自批阅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主持召开会商会,协调省州县联动对97个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会商处理,全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排查出的全州42件疑难信访问题、27件非正常上访问题、5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信访问题和21件历史积累遗留问题进行交办,将化解责任落实到县市,并由挂钩联系的州委常委负责协调、督促;针对我州在建重点项目中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梳理分类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将存在问题及化解任务一一落实到各级责任主体,有力推进了涉及3个县市25个乡镇2636人信访问题的解决。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专项资金660万元,目前已化解65件信访积案。
23、整改事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整改情况:对影响社会稳定的89件矛盾纠纷,落实维稳主体责任,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做好化解工作,已化解66件,占74%;依法处理因医患纠纷引发的医闹案事件12件,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稳控、社会治安整治等重点督查,推进维稳工作落实。认真组织“缉枪治爆”、“打击黄赌毒”和“涉恐涉爆涉毒重点人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各行业场所存在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治,有效掌控社会治安局势;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的查办,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
24、整改事项:抓实10件民生实事。
整改情况:狠抓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的落实,全力推进10件实事。同时深入到州级相关部门,调研督查,推进落实。目前各项工作已完成,10件民生实事全部落实到位。
25、整改事项:加强楚雄市城市建设管理。
整改情况:科学调整执法办量,加大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查处力度,形成长效机制,一定程度改变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局面。组织开展专项综合整治行动,拆除城郊结合部、公路干道沿线、城市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建设拟拆迁区域内违法违章构(建)筑物20.4万平方米,并制定《楚雄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管理工作初步方案》,实行常态化综合治理,有效遏制私搭乱建、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合理调配,新开通州医院新区至火车站的13路公交车,提高公交运送实载能力。通过“堵”,加大城区主要街道占道经营查处力度,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重点路段,严格控制经营摊点面积,对监管中屡劝不听者,依法依规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通过“疏”,取缔影响市容市貌、不符合规划占道经营的各类摊点1万多个,通过城市改造、农贸市场修建等契机,引导和督促占道经营业主进入市场规范经营。
26、整改事项:强化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整改情况:针对党员干部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作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决不姑息。全州开展明察暗访159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的问题110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74人,3批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了38个典型问题,取得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外出报备制度、值班制度等,严格考勤管理,查处干部“走读”问题16件,处理干部33人。
27、整改事项:全面落实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楚雄州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了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九项制度,促进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州委常委同志下基层调研均在2个月以上,有重点地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随机调研,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全州830个州、县市属部门直接挂钩联系103个乡镇、128个贫困村委会,5.41万名干部结对直接联系群众19.54万户,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28、整改事项:坚决治理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
整改情况:落实“接放管”要求,对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甄别分类,州本级精减86项,保留168项,精减1/3;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建成运行,“三级联网”审批有序运转;加强集中审批,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办结制、行政审批管理追责等相关制度,推进工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工商登记制度等改革,集中审批总体提速40%,时限内办结率达100%。
29、整改事项: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教育引导和制度建设,对涉及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督促相关县市足额及时兑付征地补偿费,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对近年来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清理,确保公正执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开通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制定一对一措施,抓好教育事业发展中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公用经费超范围开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制补助资金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发放使用不规范、校舍不安全等问题;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医疗机构行风评议工作,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广泛开展义诊咨询服务、推行“一卡通”,提升了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30、整改事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整改情况:下发了《中共楚雄州委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州委常委同志分别联系一名党外代表人士,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州委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宗教场所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统战部领导班子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和《“同心•干部直接联系民族宗教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制度》,深入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密切与统一战线成员的联系。
31、整改事项:密切联系基层官兵。
整改情况:军分区主要领导多次到基层蹲点调研,2014年全年深入基层调研累计达到2个月以上,协调解决矛盾困难8项,帮助决解实际问题11个,有力促进了基层单位全面建设;军分区党委班子成员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全面深入各自挂钩联系县(市)人武部所属的基层武装部,3年内深入到全州基层武装部,以后将长期坚持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