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篇
一是要完善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共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公安、民政、司法、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保、人民法院、总工会、团委、妇联、网信等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密切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将保障劳动者权益纳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推动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共同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二是要畅通裁审衔接,依法依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各级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加强劳动争议办案指导,将新业态下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为重点,以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为基础,积极研究新业态下的法律关系,进一步厘清新业态下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之间复杂多样的法律关系,探索形成行之有效的司法实践,逐步统一裁审标准,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提出主张,避免过激行为。强化法律援助,发挥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周到的法律援助,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是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服务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自身或第三方合作企业落实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的自查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约谈、警示、纠正、查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平台企业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与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被侵害的,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激励惩戒工作。
为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落实落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楚雄州建立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相关单位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