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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4号)

发布日期:2022-08-15 13:43:26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

近期,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发生本土疫情,部分省(市、自治区)疫情已发生外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省外来(返)楚人员,抵楚后一律执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楚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及边境县区来(返)楚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楚。

三、所有来(返)楚人员须在入楚前,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县市或社区进行报备。

四、8月1日以来有海南、西藏、新疆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即日起,入楚时需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根据风险动态情况,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的地(市)、县(区),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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