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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州社会场所须在微信“云南抗疫情”小程序中登记获取二维码,并分别在入口和出口对应张贴,并监督所有进出场所人员通过微信扫码登记。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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