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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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楚雄州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9-11-11 23:15:46 来源: 作者:钟朝功 王祖贤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11日进驻楚雄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11月11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楚雄州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州会务中心召开,督察组组长薛彪、副组长王天喜就做好督察“回头看”工作分别作讲话,州委书记杨斌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主持。

薛彪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薛彪指出,2019年6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正式出台,明确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长任组长的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2017年实现了对全省16个州(市)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楚雄州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楚雄州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同步统筹安排专项督察。这次“回头看”总的工作任务和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达目的决不松手。同时,通过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一步拧紧螺丝,严肃问责,强化震慑,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薛彪强调,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楚雄州,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一次实践过程,也是一次宣讲过程。这次“回头看”重点督察楚雄州委、州政府部署推动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州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市)党委和政府督察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楚雄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会上,王天喜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杨斌表示,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楚雄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楚雄州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是对我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直接检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重要检验,是检验我们政治思想、责任担当、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的重要标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支持和配合好督察组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优质高效做好工作保障、精心精细做好服务保障、扎实做好应急保障,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诚恳接受督察、真心支持督察、积极配合督察。要以最诚恳的态度直面存在问题,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和需要配合的工作,要主动认领、主动协调,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要严守群众纪律,畅通群众反映渠道,让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声音畅通无阻;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对一些难度大、比较棘手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把脉,坚决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杨斌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安全抓好整改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审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涉及我州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以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开展排查,对本次督察“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迅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逐项分解整改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确保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牵头单位、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全力整改;要坚持新账老账一起算,对督察指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的要进一步巩固、防止反弹,还未整改到位的要抓紧推进、整改到位;对整改问题要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深究根源、标本兼治,边整改边健全完善制度,形成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对工作不力,在整改过程中得过且过、消极应对或“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杨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核心,向“最痛处”亮剑,向“最难处”攻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风险,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严格督导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确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完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滇中翡翠”和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最美丽省份贡献楚雄力量。

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楚雄州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楚雄市、楚雄经开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列席会议;各县(市)四套班子、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及环保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各县(市)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

根据安排,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楚雄州时间为10日。进驻期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日)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0878-6161726,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楚雄州A301号信箱,邮政编码675000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楚雄州及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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