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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7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州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州十一届人大代表徐文涉嫌受贿犯罪,2014年5月12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作出了许可州人民检察院对徐文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经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确认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作出的关于许可对州十一届人大代表徐文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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