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彝族年是彝族古老的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休假制度是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权利,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的重要体现。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2015年12月22日至24日全州放假3天。为方便各县市、各部门合理安排假日期间生产生活,特作如下调休:12月20日至12月26日调休放假,12月19日(星期六)、12月27日(星期日)上班。
假日期间,全州各县市、各部门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组织好民族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要妥善安排好应急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强化安保维稳属地责任,努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