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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6年森林防火命令

发布日期:2016-02-17 09:53: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动员,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高火险期公告、禁火令,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通信公司、报刊和网站要及时免费播报森林防火命令、公告、禁火令、高火险信息、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典型案例、警示短信,开展全民预防森林火灾宣传教育。要在涉林旅游景区悬挂森林防火五彩旗,入山道口、林区公路设置警示标牌,发放户主通知书,对旅游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二、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每3500亩林地配置1人的要求配置护林员,加大对护林员定位系统的运用和跟踪管理。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要增人、增卡,全面布设入山检查哨卡和人员,严禁一切火种入山,把野外火源五个100%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要严肃整治野外用火,禁止在林缘农田(地)进行农事用火。要严格落实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等监护责任,严防失火。要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
  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带班的应急值守制度。落实好有火必报,卫星热点零报告和火情信息归口逐级上报制度。县市、乡镇专业队和应急扑火队应时刻保持战备状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防扑火机具、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必须保持完好;驻楚部队、公安、消防、人武部等部门要按照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执行扑火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扑火安全保障
  各县市必须按照要求组建扑火专业队伍,县级60人、乡镇20人、防火重点单位20人,并做到五统一。分级分类抓好扑火指挥员、林火管理员、护林员、乡村干部和扑火队员培训,培训率达100%,发生火情要采取 “小火大打、一次性奏效”的扑救原则,果断实施重兵扑救,科学、安全实现对火场有效控制,力争“打早、打小、打了”,严防伤亡事故和死灰复燃。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强化“一把手”的防火责任。把队伍、经费、物资、保障、应急等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一级督促一级,一级检查一级的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把各类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对火灾频发或因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组织扑救不得力、火情隐瞒不报、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导致重大损失的,州人民政府和州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分别约谈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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