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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八期)

发布日期:2016-08-15 08:04:00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转交禄丰县、牟定县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第八期两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反映“楚雄州禄丰县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坐落在禄丰县勤丰镇沙龙村,该企业常排放一股恶臭气体;现在又新建一个硫酸厂,排放的恶臭气体更加严重,使周围村民无法正常生活,多次与天宝公司反应,未有任何效果,恳请督察组给予解决”。
  (二)调查情况
  7月31日,州政府派出联合督察组深入禄丰县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和督察。经查,举报件不属实。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楚雄州禄丰县勤丰镇沙龙村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主要产品为饲料级磷酸氢钙、白肥(肥料级磷酸氢钙)和磷酸二氢钙等,具备年产15万吨饲料级磷酸氢钙、20万吨硫酸生产能力。企业累计投资2000万元用于“三废”治理设施建设,共有废气治理设施10套,废气排口10个,4套水处理设施,硫酸装置配套消声设施1套,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1台。禄丰县组成工作组对公司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进行核查,公司9个有组织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值及四个点位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浓度监测值均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硫酸车间停产,排口未监测。公司硫酸装置投入试生产不到2个月,因余热发电项目无法并网现停产,现场检查时企业周边植物无异常。
  (三)下步工作计划
  州人民政府责成禄丰县加大企业环保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和污染源监测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关于渝滇公司和业胜公司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位于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季盛村委会马粪塘村和渝滇公司产生的3万吨废铬渣污染当地村民;位于牟定县新桥镇赫家河村的业胜公司处理废铬渣时污染水体问题”。
  (二)核查情况
  7月30日,州政府派出联合督察组深入牟定县现场核查。经查,该举报件不属实。针对举报件反映问题,牟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及时派出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共和镇际盛村委会饮马塘村原渝滇公司和新桥镇云南业胜有色金属提炼有限公司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2005年至2009年期间,州环境监测站定期对该公司周围的水环境进行监测,未发现渝滇公司周边水体铬超标;2010年至2016年,经牟定县环境监测站定期对该公司周围的水环境进行监测,未发现渝滇公司周边水体铬超标。通过实地查看原渝滇公司周边林木、农作物,未发现该片区林木、农作物异常。牟定县于2016年2月27日启动了铬渣堆场修复治理工作。
  投诉人反映牟定县新桥镇赫家河村的业胜公司(全称为云南业胜有色金属提炼有限公司)处理废铬渣时污染水体问题,业胜公司按照铬渣治理要求对有关车间和堆场做到了“三防”和雨污分流,安装了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和事故应急池等;在铬渣转运过程中,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铬渣运输方案、监管方案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做到专人押运,专人过磅,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解毒后的铬渣按设计要求修建了填埋场进行填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州县环境监测站和企业对铬渣处置达标情况进行了监测,省、州、县环境监测站对业胜公司处置地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未发现周边水体铬超标,解毒渣各项指标均达到处置要求,填埋场符合相关规范,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下步工作计划
  州人民政府责成牟定县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在确保安全、达标的前提下,加快渝滇公司原铬渣堆场土壤修复治理工程进度。同时,加强对云南业胜有色金属提炼有限公司环保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和污染源监测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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