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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春华、彭黎明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0-16 08:52:5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2020年10月15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和张春华、彭黎明同志的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春华、彭黎明同志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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