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力保障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每年安排400万元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年生均200元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今年,下达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195.208万元,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州级配套资金17万元,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儿童资助州级配套72.81万元。按照每年每生1000元标准,及时足额下达学前教育幼儿补助资金。将公办幼儿园取得的事业收入100%返还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