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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认真履职助推长江经济带建设

发布日期:2021-02-23 17:50:10 来源:云南楚雄网 作者:杨耀 点击:[]

“十三五”期间,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决策,按照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累计筹措投入资金184.46亿元,大力支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打造美丽长江经济带楚雄样板。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的68.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90.3亿元,年均增长5.8%,规模居全省第6位。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5年的216.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93.6亿元,年均增长6.3%,规模居全省第9位。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38.9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4.65亿元,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的楚雄、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武定、禄丰等县市累计投入资金184.46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其中,争取到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2.7亿元,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2.6亿元,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08亿元,安排国土整治资金6.69亿元,安排交通项目支出34.4亿元,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

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州财政局抢抓机遇,会同各县市和州级相关单位加大生态和环保项目前期研究储备,牵头组织申报生态环保专项债券。对没有收益的储备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2019年,州财政申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1亿元下达长江经济带相关市县,2020年申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6.99亿元下达相关市县,涉及乡镇污水处理、自来水厂提标改造、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并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贷组合方式进一步发挥资金的放大效应,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项目。

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代州政府起草《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5月6日上报州政府审定印发。2019年10月上报州政府审定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19年10月,州财政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保障生态文明州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此外,还收集整理各项环保投资数据,梳理出2017年至2019年环境保护投入数据预先报送省级专家组审定确认,为工作开展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采取PPP模式支持生态环保建设。截至2020年12月,我州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39个,投资总额272.17亿元。项目包含州本级3个和10县市36个,其中涉及8个县市生态环境和保护项目12个,投资总额629347.8万元,累计到位资金65748万元。积极指导沿江市县开展项目前期评估论证,优先推荐沿江地区项目纳入财政部项目库。加大沿江县市优质项目推介力度,积极争取PPP基金支持,提升各县市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拓宽项目资本金来源,有力地支持了我州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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