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秉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围绕“一个目标”、成立“两支队伍”、组建“三级架构”、拓宽“四种渠道”的工作方法,努力为全县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军人、优待军人、维护军人的良好氛围。
围绕“权益保障”目标,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工作环节规范化建设,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军地密切配合、社会各界支持的工作格局,健全法律援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机制,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制度,逐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法律援助衔接工作制度,在全社会营造拥军、崇军、爱军氛围。
成立“两支队伍”,服务力量进一步壮大。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梅葛、花灯、坝子腔等国家非遗文化开展宣传,组建政策法规宣传队,到边远山区群众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在全县876名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中遴选10名具有法律基础的退役军人,组建“老兵志愿调解队”,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对全县辖区内实行网格化管理。把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较强、基层威望较高的退伍军人聘用为网格化管理员,针对农村信访维稳、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等重点,建立“一案一册”台账,引导群众诉求表达,最大限度把困难问题解决在基层。
组建“三级架构”,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在县、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并且标注退役军人优先标识,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辟绿色通道,面向全县军人军属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服务。整体构建以法律援助为中心,为军人军属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的服务体系,形成上下“一盘棋”工作格局。全县9个乡(镇)77个村(社区)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点,95名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期驻点服务、依约上门问需、手机随时接听等全天候全时空服务,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拓宽“四种渠道”,服务形式进一步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介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型媒介以及村务公开栏,线上线下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宣传,普及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知识;拓宽申请渠道,畅通退役军人咨询和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绿色通道。充分利用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将伤残军人、“三属”、少数民族退役军人、女性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的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70岁以上及患病退役军人实行电话申请、预约服务、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拓宽援助渠道,积极推广“点援制”工作法,将全县法律援助律师与退役军人志愿调解队相融合,引导退役军人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与公检法、人社、妇联、双拥办等部门协同,全方位落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3年来,开展政策咨询382件522人,司法调解138件143人,法律援助15件15人,挽回损失24.8万元;拓宽效果落实渠道,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对开展过法律援助的案件,定期开展回访,了解执行情况,涉及涉军维权案件及时协同有关部门,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涉及刑事案件,通过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和关心关爱等措施,确保安全稳定。涉及司法调解案件,督促基层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