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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守护碧水清流 践行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24-07-17 08:28:36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李绍德 点击:[]

武定县持续推行“河长制”,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守护碧水清流,践行绿色发展,让一河之变带来全域环境的“蝶变”,“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画卷正在罗婺大地徐徐展开。

通过认真履行“河长制”责任,全县大小河流都有各级河长在管理,山绿了、水清了、景美了。武定县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按标准要求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一步巩固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均开展了生态乡镇创建申报,生态乡(镇)创建率达100%。已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11个、州级生态村98个;创建省级绿色学校9所、省级绿色社区4个;创建州级绿色学校36所、州级绿色社区2个。

夏日的武定县西和湿地公园,天蓝、地绿、水清,山在水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绘就了一幅美丽的山水画。狮子山、万松山、新村湖、水城河风光旖旎,蓝天下的武定有一种自带滤镜的美。在西和湿地公园散步的张俊光老人说:“以前河里污水垃圾成片,实行‘河长制’后,河两岸的环境好了,水变清了,人的心情也格外舒畅了。”

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武定县深入推进乡(镇)水源地划、立、治工作,6个乡(镇)8个水源地划定方案已通过县级评审。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插甸镇采取积极措施,对全镇境内8条主要河流、8个水库、1条主渠由县、镇、村主要领导担任河(库)长,各河长和协助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河库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对镇内主要河流、水库开展日常巡查。对镇内的河流、水库按县河长办的要求全面开展“清河行动”,组织镇、村及党员群众在勐果河、插甸河、水城河等开展清河活动,努力提高全民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武定县对县城饮用水源地和出境河流分别开展每季度1次和每月1次的监测,全年县城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2条省考断面出境河流水质检测指标均达到III类以上标准,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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