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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出台实施意见——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管理

发布日期:2022-05-24 08:32:09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张铁山 韩 军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顺应广大移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规范和完善楚雄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近日,楚雄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意见》明确了项目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公开公平、自愿参与,积极创新、鼓励先进,资产明晰、保值增值,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原则。 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可投入到县市移民合作社、移民协会,也可投入到大型安置点(移民人数在500人以上)移民合作社、移民协会等主体所形成资产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

今后,项目管理工作将按照“资金变资产、资产变股权、移民变股东、收益有保障”的思路,以资产股权为纽带,积极盘活农村农民资源资产,调动移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移民协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支持移民户增收致富积极性,建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收益与移民户增收致富利益联结机制,为帮助楚雄州大中型水库移民群众夯实发展基础、增强造血功能、拓宽增收渠道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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