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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08_/2021-0421001 公开目录:六稳工作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12-02 15:18:57 文  号:楚政办通〔2020〕4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0〕20号)精神,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挖掘消费潜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原则,依托我州特色资源优势,以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带和经济消费圈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夜间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夜间经济市场主体,挖掘夜间消费潜力,进一步提升夜间经济对全州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带。楚雄市、禄丰县、武定县以各类古镇(彝寨)为重点,围绕古镇风貌、民族风情、特色小吃、文化旅游等主题,每县市打造1个—2个夜间经济示范点,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吸引国内外消费者,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打造夜间经济消费圈。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以特色小镇、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餐饮美食街区、休闲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围绕夜间休闲娱乐、特色小吃、购物消费、体验消费等主题,每个县打造1个—2个夜间经济消费点,推动“线上+线下”商业模式升级,形成“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的夜间经济消费圈。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夜间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各县市围绕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因地制宜,科学划定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将发展夜间经济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纳入州县国土空间规划。(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增加夜间文化旅游体育产品供给。各县市结合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特点,举办富有地方夜间文化传统特色的各类主题节庆活动。在夜间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加快引入剧院、美术馆、商业性画廊、非遗文创展示等各类夜间配套设施,引进培育地方戏曲等夜间文化艺术项目,促进深夜影院、深夜书店、音乐俱乐部、实景演出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游乐园、度假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放夜间主题旅游或延长开放时间,根据季节特点创新开发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学习性强的多元化城市夜游项目,设计推出夜间精品旅游线路。鼓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推出24小时健身房,在公园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和运动场地,满足年轻人体育消费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县市举办体育赛事,不断丰富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扩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夜间消费。以步行街提升改造,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和绿色饭店,打造社区便利店,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项目为抓手,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企业和项目承办主体,在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拓展服务空间,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形式多样的夜间促销活动,推动“线上+线下”商业模式升级,扩大夜间服务消费。(州商务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适度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适度放宽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的广告促销、广场文化活动、公共空间占用、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允许有条件的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在夜间特定时段开展“外摆位”试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优化夜间交通管理。优化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适当增加道路夜间限时停车位。在周边区域增设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配置旅游观光电瓶车等代步工具,鼓励出租车和网约车平台加强夜间车辆调配,进一步为居民夜间出行消费提供便利。(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实施夜间经济亮化美化工程。各县市根据实际需要,对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进行集中亮化美化,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自然文化景观,借助水幕、激光、投影、建筑照明、多媒体和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提升夜间消费场所辨识度和吸引力。(10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七)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内大型超市、商场、购物中心、品牌连锁店等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在线披露,加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州市场监管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增强夜间环境卫生处置能力。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推动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防止噪声、油烟等污染。(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九)提升夜间安全管控能力。做好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的警务设置,加强对重点商圈、大型文化娱乐场所、休闲旅游街区等夜间消费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增强夜间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反应能力,确保夜间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州公安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成立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夜间经济发展重点,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夜间经济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夜间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挖掘夜间消费潜力。(10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步行街提升改造、商圈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夜游产品开发、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繁荣夜间经济有关措施给予支持。以各级政府名义主办的夜间消费主题活动,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州财政局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一部手机治理通”、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对夜间经济活动的宣传,引导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积极参与夜间经济活动,培育和壮大夜间经济市场主体。(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委网信办牵头,10县市人民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