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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02_/2021-0303003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政策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12-07 14:56:07 文  号:楚政办函〔2020〕6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高位统筹,确保重大项目高效推进,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95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克义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 组 长:徐 东 副州长

李林波 副州长

王建雄 副州长

成 员:杨 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永军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保永刚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解正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有刚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曹 波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洪 志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陈晓明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尹亚全 州财政局副局长

余志宏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兴荣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 明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段红林 州水务局副局长

朱明生 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保留副处级

待遇干部

李静媛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秋洪 州审计局副局长

金 伟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朝俊 州科技局副局长

黄大斌 州林草局副局长

陆赵李 州统计局副局长

夏丽萍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段有明 楚雄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协调办)在州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办主任由州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解正伟、胡有刚、曹波同志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有关单位成员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综合协调办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综合协调办备案,州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协调、指挥全州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工作;审议全州重大项目年度计划,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综合协调办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全州重大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并提出任务分工;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统筹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定期调度重大项目进展并通报有关情况;及时收集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跟踪督促;研究提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综合协调办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例会原则上与全州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分析会同步,调度重点行业投资运行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协调推进行政审批、环评、用地、资金等跨部门事项;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需提请领导小组审议或协调的有关事项,情况信息共享。

(三)重点行业调度机制。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建立本行业部门重大项目推进责任清单,实时掌握行业投资运行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对本行业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度,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考核评价、激励推进机制。根据州委、州政府有关部署,由综合协调办组织对各县市、各部门完成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情况、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提请州人民政府对工作完成较好的予以表扬,并在州本级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对工作完成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联络及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1个责任科室并指定1位熟悉业务的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综合协调办与成员单位责任科室间加强日常工作对接。综合协调办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对重大项目的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告,成员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综合协调办报送上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州、县市分级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属地项目承担主体责任,可参照州级做法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属地重大项目建设;需州级层面协调的事项,应形成问题清单报请综合协调办按照程序协调解决。

(二)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向上衔接、对下指导、横向联动,结合重大项目清单,加强全过程跟踪服务,采取项目制管理,逐一推进。职能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综合协调办,提请领导小组研究。

2020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