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hhszfxxgk-/2021-0610003 公开目录: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5-14 16:59:33 文  号:
标 题:
2021年一季度楚雄州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恢复性增长

2021年一季度楚雄州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恢复性增长

一季度,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州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和拓展,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市场预期不断改善,市场活力提升,贸易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升,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全面增长。

一、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发展特点

一季度,楚雄州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呈全面增长的运行态势。全州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03.29亿元,同比增长16.3%,增速排全省第12位,比1-2月上升3位;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12.48亿元,同比增长38.0%,增速排全省第8位,比1-2月上升2位;住宿业实现营业额5.42亿元,同比增长33.6%,增速排全省第15位,比1-2月下降4位;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2.00亿元,同比增长40.0%,增速排全省第13位,比1-2月上升1位。

(一)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全口径及限额以上情况。

1、批发业,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户数增加,销售额同比增长,已经超过疫情前的水平。一季度批发业增长16.3%,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7.8%,两年平均增长3.8%。其中123户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和个体(比去年同期增加1户)累计实现销售额71.70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限额以上法人企业119户,比去年同期增加3户,实现销售额70.96亿元,同比增长11.2%。

2、零售业,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户数减少,销售额同比增长,已经超过疫情前的水平。一季度零售业增长38.0%,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24.9%,两年平均增长11.8%。其中301户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和个体(比去年同期减少29户)累计实现商品销售额23.58亿元,同比增长27.2%,其中,限额以上法人企业279户,比去年同期减少22户,实现销售额22.02亿元,同比增长27.5%。

3、住宿业,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户数增加,营业额同比增长,还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一季度住宿业增长33.6%,比2019年一季度下降6.9%,两年平均下降3.4%。其中89户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和个体(比去年同期增加9户)累计实现营业额1.59亿元,同比增长40.4%,其中,限额以上住宿法人企业79户,比去年同期增加11户,实现营业额1.42亿元,同比增长43.3%。

4、餐饮业,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户数增加,营业额同比增长,已经超过疫情前的水平。一季度餐饮行业增长40.0%,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7.8%,两年平均增长3.8%。其中226户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比去年同期增加19户)累计实现营业额2.96亿元,同比增长54.5%,其中,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197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2户,实现营业额2.48亿元,同比增长60.8%。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四大行业销售额(营业额)的比重有所上升。一季度全州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1.86亿元,同比增长28.5%,占四大行业销售额(营业额)的58.3%,较上年同期上升0.2点,其中:743户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产业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4.27亿元,占全州限额以上四大行业法人企业和个体销售总额的比重为34.3%,较上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

(三)实物商品网上销售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销售额12.67亿元,同比增长10.7%,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6个百分点。

二、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发展基础薄弱,增速与全省相比均低于全省水平,与滇中5州市相比批发业和住宿业均处于末位,零售业和餐饮业分别是第3和第4位,差距明显。

1、批发业,低于全省24.7个百分点,在滇中5州市中排第5位,与红河、昆明、玉溪、曲靖相比,分别低35.2、29.7、17.9、13.5个百分点。

2、零售业,低于全省0.9个百分点,在滇中5州市中排第3位,与曲靖、昆明相比,低19.2和1个百分点,高于玉溪、红河7.4和12.9个百分点。

3、住宿业,低于全省42.3个百分点,在滇中5州市中排第5位,与昆明、曲靖、玉溪、红河相比,分别低50.1、44.5、11.2、3.6个百分点。

4、餐饮业,低于全省18.3个百分点,在滇中5州市中排第4位,与昆明、玉溪、曲靖相比,低32.3、25.1、19.1个百分点,仅高于红河0.2个百分点。

(二)结构不优,重点企业支撑乏力。一季度,烟草公司、中石化、中石油、元谋产业投资公司共实现销售额54.2亿元,占全州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的75.6%,仅增长6.4%。

(三)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单位整体规模小,户均收入较低,质量不高。在674户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中,1-3月,销售额达到亿元的只有6户,占比仅达0.9%;销售额(营业额)超过千万元的有109户,占比达16.2%;销售额(营业额)增速负增长的有61户,占比为9.1%。1-3月,批发和零售户均收入2336.2万元,住宿和餐饮户均收入141.4万元。全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四大行业企业单位户数不算少,但由于存在新入库的企业增长速度快,绝对值小,原在库企业经营销售增长乏力,全州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出现户数多,户均收入低的结构。

(四)住宿业由于去年大幅回落,还没有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目前全州整体经济继续保持了去年以来持续稳定恢复的态势,但一些接触性、聚集性行业的消费和服务,指标还没有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行业恢复还不平衡。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培育力度,将州委州政府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快兑现2020年的州级奖励资金。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销售额(营业额)在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同比增长15%以上、比重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批发、零售业每户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业每户奖励5万元。达到奖励一批激励一片的效果,及时将条件达限、发展稳定的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同时鼓励和引导好企业发展,培育一批上规模、有特色、有质量、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商贸企业。

(二)紧盯重点企业挖增量。加强对烟草公司、中石化、中石油、产业投资公司等重点企业经营情况跟踪监测,及时关注其经营情况及上下游发展变化,帮助畅通企业销售环节和销售渠道,努力扩大重点企业销售额。

(三)高度重视商贸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工作。一是统计部门提早梳理、掌握、在库限下抽样单位经营情况,及时学习、掌握国家、省局最新限下抽样工作动态和要求,保证限下抽样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库外单位摸排、了解,筛选出优质备用样本;三是部门联动做好限下抽样单位样本替换工作、引导工作,打消调查对象顾虑,取得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