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hhszfxxgk-/2021-0303002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政策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1-30 17:44:34 文  号:楚政办函〔2021〕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0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守住耕地红线,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二、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一)抓紧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对照《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现行有关政策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纠正或废止;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严守耕地红线提供制度保障。

(二)全面排查摸清耕地“非农化”底数

对照“六个严禁”,结合“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三)坚决杜绝发生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

对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零容忍”查处新增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全州各级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市、各行业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全面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和成果应用,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个人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耕地保护合力,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协调耕地保护和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有关工作,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通知》和《楚雄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落实情况报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

请州级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各明确1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于2月10日前将名单报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政办函〔2021〕6 号 楚雄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