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4-0130001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1-30 15:24:3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报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报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印发<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楚发〔2021〕16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楚发〔2022〕6号)、《中共楚雄州委印发<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楚发〔2021〕15号)及省、州“八五”普法规划等法治建设有关文件为主线,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于卫生健康工作始终,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州卫生健康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贯彻、第一时间推动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举行2023年楚雄州州属卫生健康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暨“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形成了常态化的学习机制。

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州委卫生健康工委、州卫生健康委党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和部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向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及科室发放《论全面坚持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规汇编》等法治读本。

健全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确保工作协同高效运转。统筹推进全州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楚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将推进法治建设与“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推动全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委党组3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了卫生健康工作中法治建设具体问题。

加强地方立法相关工作,注重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按照州人大及州司法局等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开展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认真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及州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对《楚雄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认真研究讨论,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重视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制度,州卫生健康委发出的各类公文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均已纳入审查备案,审查备案率100%。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均已纳入审查备案,审查备案率100%。没有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的情况。

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认真落实“三单一书”制度体系,制定州卫生健康委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公开,结合卫生健康职能职责开展个性化普法,按照楚雄州“谁执法谁普法”重点普法节点提示单,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守护者,保护护士合法权益”的主题,开展“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以“勇担健康使命,铸就时代新功”为主题开展“8·19”中国医师节。利用“宪法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卫生健康相关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非法行医、职业病防治法、计划生育、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发《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在州卫生健康委机关推出“科长讲法”举措并持续开展15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依法治国理念和法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2次,持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行政应诉能力。

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七条措施》,持续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1486件,办结1486件,按时办结率100%。

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2023年卫生监督年度目标考核。2023年参与州级案卷评查1次,优秀率100%;参与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案卷评查2次,均为优秀。聚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减免责清单”制度和“综合查一次”要求,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饮用水、放射、职业、学校等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预防接种监督执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医疗美容专项治理、消毒产品监管等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考核中获州级优秀单位。2023年全州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42份,全州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17件(一般程序349件、简易程序368件),罚款金额266.881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8.177万元。

依法化解社会纠纷矛盾,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2023年共受理楚雄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单202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水平。

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工作。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文件等清理工作,委机关组织学习《规范地方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2次。聘请法律顾问,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印发《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