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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3-1107008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1-07 11:55:29 文  号:楚卫复〔2023〕59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徐宗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州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案》(第3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及关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健康楚雄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的研究探索,统筹安排部署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推动我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夯实基础建设,补基层卫生建设短板。“十三五”以来,全州共实施360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建项目,总投资6595万元,新建面积50172平方米。2021年以来各县市自筹资金,共实施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项目35个,总建设规模7514平方米,总投资1689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2个,建设规模3800平方米,总投资790万元;村卫生室33个,建设规模3714平方米,总投资899万元。到2022年底,全州共有1090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161人,其中执业(含助理)医师239人,注册护士29,药师1人。1090个村卫生室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建制村未设村卫生室、业务并乡镇卫生院外,其他村卫生室均建有面积60㎡以上(含60㎡)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观察室达标的五室;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设备配备齐全,每个村卫生室均有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村医,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均在80种以上。全州115家乡镇卫生院、1090个村卫生室均达到“贫困退出巩固提升基本标准”,全州85%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49个,实现慢病管理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全覆盖,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二)加强扶贫项目合作,多渠道筹集争取资金。积极对接协调招商银行,强化帮扶力度。自2019年以来招商银行对武定县和永仁县开展定点帮扶,先后投入资金3934.23万元对武定县和永仁县167个村卫生室实施新建、改扩建及附属设施设备配置。武定和永仁县村卫生室从建筑面积、就医环境、设施设备配备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改善。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乡村医生培训主要以乡镇卫生院牵头开展业务工作的传、帮、带为主,持续实施国家、省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和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结合省卫生健康委“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工作,提高乡村医生综合素质和自身服务能力,促进乡村医生服务水平提升,培养乡村健康卫士。2020-2022年通过楚雄州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完成骨干乡村医生培训39人;通过省级“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项目”培训300人;完成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乡村医生培训项目276人;完成“传、帮、带”培训978人。托楚雄医专完成全州5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1647人。

(四)落实政策措施,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相关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我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政策。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人事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并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县市政府予以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列支。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0〕7号)文件规定,省级财政补助乡村医生每月200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养老保险。我州积极组织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均选择不低于3000元/年的缴费档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乡村医生根据实际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到2022年底,全州2161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47%。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2.8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3.44%,以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3.21%,0.3%的乡村医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养老保险,村医生队伍建设呈现稳定向好态势。

(五)突出重点环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开展。全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第三版)》及《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的培训及规范使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服务规范,加强协同配合,严格监督考核,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起辖区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理念,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慢性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经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提高服务效率,全州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到5月30日,全州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1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州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554个,签约140.76万人,签约率59.34%(履约率87.21%),其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 68.07万人,签约率 99.29%(履约率95.07%),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签约34.93万人,签约率99.83%(履约率91.7%)。

(六)完善制定措施,强化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州卫生健康委会同州医疗保障局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基层药品采购行为,基层群众就医用药得到保障。一是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要求全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省组织药品集采,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将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推广使用集采药品,做到“应配尽配”。到2023年5月31日,国家和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0批次,可以采购的药品584个品种。药品平均降幅达53%,最高降幅达98%,在落实政策上,将常用药和慢病用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尽量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让群众用上好药、便宜药,让政策红利普惠广大人民群众。二是预拨医保资金。从2020年1月起,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实行医保资金预拨,由各县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各行政村参保居民人数,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3万元的标准,以“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将医保资金拨给乡镇卫生院或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用于村卫生室购买药品周转,年底由县市医疗保障局与乡镇卫生院或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结算。三是加强药品配送监管依托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我州12家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按照《楚雄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监督管理和考核,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实行“按月打分、按季考核、半年通报”分级考核,规范了配送行为,提高配送时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四是强化价格管理和供应监测。依托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日常跟踪检查,建立药品价格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对集采药品供应异常及价格变动进行监测,重点监测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基层用药问题。五是落实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责任。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已将《药品目录》和相关政策落实责任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内容,将医保药品备药率、非医保药品使用率等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挂钩。协议还规定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品种数量下限要求。西药品种储备,一级医疗机构不少于300个品种(村卫生室不少于80个品种);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配方颗粒)储备种类,乡镇卫生院不少于300个品种。乡镇卫生院储备“两病”用药不得少于30种,其中,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10种,高血压用药不得少于20种。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村卫生室“两病”用药保障,村级卫生室原则上根据服务人群合理储备“两病”用药。对于药品配备达不到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的违约情形进行处理。

二、下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州卫生健康服务保障能力离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2015年以后国家未再投资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州、县市两级财政困难,筹资重建难度大,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布局、诊疗分区、流程与新形势下基层卫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2019年后仅有武定县和永仁县通过健康扶贫项目合作获得招商银行对口支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90余个,村卫生室基层设施、医疗设备极大改善。其余8个县市村卫生室仅仅达到“贫困村退出基本标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从整体发展上看,乡村医生“引不进”“留不住”仍是制约“十四五”期间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掣肘瓶颈,不少区域性矛盾问题和限制性政策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一)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紧盯云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争取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基层康复科室建设”“基层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等建设项目,提升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在建招银村卫生室等项目建设,鼓励各县市自筹资金新建、修缮村卫生室,巩固提升招银扶贫等项目效应。三是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和社会各界慈善基金会的支持,投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实施项目,建立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改善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环境、设施设备、医疗服务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

(二)持续巩固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动态清零。以填平补齐为原则,通过“争取项目解决一批、地方财政解决一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解决一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部分村卫生室设备缺乏、功能不全问题。

(三)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强化措施落实,不断优化村卫生室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云卫办基层发〔2019〕3号)精神,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云南省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和《楚雄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工作方案》,实行以机构、业务、人员、药械、信息平台、财务、绩效考核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从乡村医生聘用管理、养老保险、生活补助、引进退出、能力提升、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升全州村卫生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的职业发展前景,有效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逐步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乡级稳、村级活、上下联、一体化”的工作目标。二是落实政策保障,行之有效的做好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强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收支结余数为正数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后,可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政策,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300元、500元全科医生岗位津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稳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实行各类资金绩效财务票据考核制度,破除以往只看资金分配,忽略资金到位的考核方式,加强同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专款专用,确实保障好基层一线卫生工作者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解决好乡村医生保障问题,细化“乡管村用”措施,由乡镇卫生院统筹协调辖区村医执业地点,根据自然村常住人口数量、交通情况、经济收入等实际制定村医片区轮岗执业制度,尽可能缩小辖区村医因地理环境因素导致的收入差距,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四)分级分类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落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落实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提升服务满意度。

(五)坚持多点发力,持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将加强与州医疗保障局协调对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群众的合理用药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获得感。一是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在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符合临床用药各项管理规范并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群众用药的实际需求,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选择配备药品。(国家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根据群众合理用药需求应配尽配,除按规定比例配备基本药物,非基药、非医保药品也要按需配备)目前,省集采平台挂网的基药可采购数量6460个,非基药可采购数量25625个,完全能够满足各医疗机构用药需求。二是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综合能力,精准统计登记群众的用药需求,优化用药需求和结构,制定并实时调整辖区药品配备品种目录,按照群众的用药需求做好药品的采购和配备。三是推动医联体药品目录衔接工作,鼓励医联体和县域内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统一采购和配备药品,提高药学服务同质化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实现用药协调联动。同时,聚焦群众用药诉求,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基层医生、群众对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认知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减少不合理用药需求,提高基层用药保障水平。随着“三医”改革的深入推进,医保目录进一步调整优化,药品集采种类快速扩大,更多的好药、便宜药将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我们将认真落实政策,进一步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338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