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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4-1129007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出生医学证明》中对新生儿姓名有什么要求?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出生医学证明》中对新生儿姓名有什么要求?

新生儿姓氏原则上随父或母,如选用第三方姓氏,需要有相关证明。新生儿名字中的汉字需在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年版)内,名字中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等,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