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6002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 文 号: |
标 题:
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
成文日期: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6002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 文 号: |
标 题:
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
成文日期: |
A
公开
楚交函〔2024〕38号
徐景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在云南省域内开通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绿色通道”的提案》(第17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和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及网络化运营情况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相关工作要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2017年5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号)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2月18日印发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划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在确保转运合法、安全的条件下,允许跨区域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并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和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运营。
结合以上文件精神,按楚雄州人民政府2021年3月审批通过的《楚雄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明确提出了“全州统筹、资源节约、区域共享”原则,由州级统筹,遵循国家“区域共享”原则,经第三方论证通过后,将全州划分为3个焚烧发电处置片区,实行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跨县域、乡(镇)域处置并覆盖周边邻近村庄,以实现污染集中控制和资源节约共享。全州计划分为楚中(楚雄、双柏、南华、牟定4县市)、楚东(禄丰、武定2县市)、楚北(姚安、大姚、永仁、元谋4县)3个垃圾焚烧处理片区,具体如下:
(一)楚中分区:主要包括楚雄、双柏、南华、牟定4县市以及禄丰市部分邻近乡镇。规划在该分区内4县市共用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辐射范围共5县市22个乡镇。目前元谋县因乌东德电站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已停用,生活垃圾于2019年转运至楚雄。由于焚烧发电厂过渡处理,南华县垃圾填埋场于2020年关停,生活垃圾已纳入共享范围。目前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均处理楚雄市、南华县、元谋县生活垃圾约550吨/天。
(二)楚东分区:主要包括禄丰、武定2县市。规划在该分区内禄丰市和平镇新建1座城市生活垃圾及再生资源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辐射范围共2县13个乡镇。目前项目已于7月底完工投入试运行,日均处理禄丰市、武定县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约320吨/天。
(三)楚北分区:主要包括姚安、大姚、永仁、元谋4县以及武定县和牟定县部分邻近乡镇。规划在该分区内大姚县仓街乡邓家冲垃圾填埋场附近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辐射范围共6县30个乡镇。目前4县已完成项目统筹建设协商,大姚县投入前期费用475万元,确定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并开展了潜在投资企业询价面商,项目可研和特许经营权方案已通过州发展改革委专家技术审查,待批复,项目土地预审已完成专家组审核,待报批,计划于近期组织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现行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情况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其中明确: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没有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的规定,国务院也未出台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减免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是由经济组织投资、相关单位贷款融资以及向企业、个人集资建设的,经营管理者按照规定的收费对象、范围、期限和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向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建设贷款,收回投资成本,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扩大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将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需要政府与收费公路经营者协商一致,并依法给予补偿。如果政府不给予补偿,将影响收费公路正常债务偿还,产生债务风险隐患,并可能使政府面临违约、失信、诉讼等问题,影响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资本继续投资收费公路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我国公路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暂无相关政策支持发放免费准予通行证和通行卡,为进一步降低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高速公路转运成本,建议充分使用现行各项优惠政策,如推动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办理使用ETC,可享受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快速通行收费站。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州交通运输局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对接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向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反映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诉求。
感谢您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富春 0878-3122334)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