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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交函〔2024〕37号
双柏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下达国道227线双柏至新平(水塘)公路改建工程克田至水塘段工程建设州级配套资金的提案》(第16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国道G227张孟线双柏至新平(水塘)公路工程项目,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下达批复,批复路线起自双柏县西出口,止于新平水塘,接新平至三江口二级公路止点,路线全长90.5km。上段双柏县城过境路段2.08Km及非淹没段47.12公里,工程于2017年6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下段(电站建设淹没还建段)约40.3公里,因环保和动植物保护问题影响,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目前已停止建设,前期水电站投资方所承诺的公路淹没段的还建工程随电站的停建而无法履行。依据2021年3月
8日楚雄州人民政府于2021年第8期《关于国道227线双柏至新平(水塘)公路下段建设推进协调会议纪要》明确事项由双柏县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双柏县负责立项审批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目前,双柏县已完成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石羊江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其余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弃土场临时用地等前期报件正在开展,由于项目建设州级应补助资金10200万元未到位,暂时无法启动整个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且部分路段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地域涉及楚雄州双柏县及玉溪市新平县境内,需要充分论证及评估,报件报批用时较长。后经多方协调,双柏县先期启动石羊江大桥建设工作,于2024年3月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正在与新平县对接境内立项批复、林勘、水保、土地报件工作,待前期报件报批及征地拆迁完成后可组织进场开工,预计2025年6月完成石羊江大桥建设任务。
长期以来,我们对该项目的建设十分重视,在做好职能职责范围内技术服务和行政审批的同时,多次对接协调发改、水务、财政、环保等部门,并积极向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汇报争取资金支持。经协调对接,州发改委批复3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已到位290万元(含石羊江大桥)。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主动协调水务、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林草、环保等部门,做好项目的保障工作。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向州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州级资金10200万元尽早拨付,力争该项目早日建成,更好地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为沿线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福祉。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天俊 0878-312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