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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5023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文  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楚交函〔2024〕34号

南华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的提案》(第10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分析研究了《关于加快建设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的提案》,要求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2024年8月28日,我局相关同志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你们对我局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提高项目资金补助标准。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省级每公里补助10万元。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每公里造价在70万元以上,需县级配套30万元以上,由于南华县财政困难,难以全额配套建设资金,建设资金缺口很大,导致项目落地困难,推进缓慢。

二是请州级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推动南华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早日建成使用。带动农村各种资源整合,助力南华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长期以来,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作。近年来,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为楚雄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为加快实施楚雄州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2019年,州交通运输局就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指导10县市开展了全州农村公路项目核查和项目库建库工作。全州共有9792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纳入了交通运输部项目库。

目前,我州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主要依靠上级政策补助,“十四五”期间国家对农村公路的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省级配套部分资金,其中,通乡镇三级公路项目,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标准200万元/公里,省级补助120万元/公里(根据当年省财政资金动态调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标准30万元/公里,省级补助10万元/公里(根据当年省财政资金动态调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各级配套资金责任,补助资金将由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各县市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逐步下达。“十四五”以来,2021至2024年州交通运输局共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全州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计划3695.199公里,总投资253464万元,包含上级补助资金82646万元。其中,下达南华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计划392.965公里,总投资27078万元,包含上级补助资金8443万元,南华县占全州计划下达里程的10.63%,超过全州平均水平0.63个百分点。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督促南华县落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继续加快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尽快启动2024年州交通运输局下达南华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33项75.635公里的建设工作,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年度完成,为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本勇 0878-312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