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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5016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3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3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楚交函〔2024〕27号

 

沈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武定县交能融合先行先试的建议》(第253号)交我们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分析研究了《关于武定县交能融合先行先试的建议》,对建议诉求进行调研、核实,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回复工作。由分管领导带队到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实地走访、现场调研交能融合相关工作。2024年8月28日,我局相关同志与您进行了面商,您对我局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提出的交能融合项目在备案和并网中受限的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开展交能融合试点建设,将促进交通、能源两大板块共同发展提升,楚雄州是滇中交通枢纽,综合交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全州新能源资源与供应充足丰富,是云南省光伏最佳资源集中地,有效光照时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楚雄州交通与新能源融合开发潜力强,全州“十四五”时期计划新增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目前楚雄州全域综合交通与能源融合建设获批交通运输部第一批绿色低碳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同步进行交能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尽快研究出台支持地面分布式光伏接入的政策势在必行。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尽快出台支持交能融合的指导意见,并对武定县打造交能融合示范县予以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我州交能融合建设已入选全国交通强国专项试点任务,正在开展交能融合规划方案编制等工作,武定县作为全州光照等资源条件突出的县市,已经开展了通村公路上空两侧规划建设分布式光伏等工作,在路域范围内,州交通运输局积极支持武定县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向省交通运输厅、州委州政府工作汇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协调自然资源、能源局、林草局、供电局等部门,打破行业制约,探索制定交能融合建设的协调机制、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和全环节技术标准规范,持续探索集新能源生产、存储、供应、消纳于一体的运营管理模式,推动楚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天俊 0878-312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