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有关规定,2023年6月新录用公务员李璞、陈星霖、董珊、李语馨、马泰楠、苏正己、康自瑜、虞俊、张玉河、李旭东、裴悦、袁捷、宋有珉13名同志试用期满,通过组织考核,经中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党组2024年7月22日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决定:
李 璞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陈星霖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董珊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牟定大队四级主办职级;
李语馨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马泰楠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苏正己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姚安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康自瑜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姚安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虞 俊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姚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张玉河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姚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李旭东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裴 悦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定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袁 捷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定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宋有珉 任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以上1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6月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