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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204001 公开目录:执法主体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委托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委托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公开信息

(一)行政机关名称: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二)受委托单位名称: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邓峰

(四)办公地址:楚雄市团结北路159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六)执法类别:交通运输

(七)执法区域:楚雄州

(八)联系方式:0878-3129291

(九)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二、执法权限

根据楚编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四、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

五、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六、2023年1月至今执法结果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州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对全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和执法指导服务,具体行政处罚由属地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按县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实施。2023年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40次(其中日常执法检查36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无其它行政执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