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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21-0924001 公开目录: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决算 发布日期:2021-09-24 14:58:44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州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楚雄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8.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全州8331人未脱贫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有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100%得到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饮水安全有保障。

2.贫困行政村出列任务全面完成。严格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全州唯一一个未脱贫贫困村(小河村)实现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通行政村道路路面已完成硬化,且危险地段设有防护措施,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饮水安全有保障、建有标准化卫生室,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以上,光纤网络实现贫困村所在地及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卫生室全覆盖,有公共活动场所。

3.深度贫困堡垒全面攻克。在持续实施好支持武定县二十七条措施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实施支持武定县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十六条措施及深化治理行动二十五条措施,在持续增收、住房安全保障和人居环境、教育、医疗卫生、饮水安全、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网络、电子商务、人才支持等方面制定落实特惠政策,拿出具体、管用的“硬招”“实招”,做到条条有项目支撑、条条有资金来源,全力补齐短板和弱项。全州2020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惠民资金、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一般债券限额、金融资金重点向武定县倾斜。全年共投入武定县各类扶贫资金18亿元。坚持“尽锐出战”,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挂包”“双督战”;继续落实州委常委挂包乡镇,州级部门挂包村委会责任制;继续保持挂包武定县的单位及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稳定,继续保持从州级部门和其他9县市选派支持武定脱贫攻坚的115名干部稳定。2020年5月16日,省政府批准武定县脱贫摘帽。

4.“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目标全面实现。收入方面,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工作,群众收入不断增加,全州88733户333825人收入全部稳定在脱贫标准以上,12269户40040人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未出现返贫情况。住房方面,全州共实施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0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7户、低保户111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56户,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竣工验收。教育扶贫方面,深入开展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强化“双线四级”责任落实落细,抓好控辍保学“四步法”执行率,认真落实“一县一方案”,精细做实“一校一方案”和“一人一方案”,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失辍学已实现动态清零。实施精准帮扶,按照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助学金、奖学金、免学费、生活费补助、助学贷款等教育扶贫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资金,精准资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和帮扶实现全覆盖,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应助尽助。今年以来共下达中央、省和州三级各类学生资助项目资金62549.4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798256人次,确保了无在读学生因贫失学辍学情况发生。健康扶贫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贫困群众按规范逐级转诊转院的实际住院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后,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全年91.47万人次享受普通门诊待遇2186.65万元,报销比例达44.51%;3.97万人次享受28种疾病门诊待遇674.05万元,报销比例达84.65%;5.77万人次享受“一站式”结算住院待遇18758.9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08%,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和年度累计自付在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内。饮水安全方面,根据《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对全州农村饮水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出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的问题,因村因户制定饮水保障解决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实施饮水保障项目。所有脱贫的贫困县、乡(镇)、行政村均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达到脱贫攻坚农村饮水评价标准。

5.脱贫攻坚各类问题全面整改“清零”。紧扣中央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考核通报、中央纪委对我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意见、扶贫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及督查检查指出的突出问题,全面建立正视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的“两项机制”,全面深入精准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各类问题整改。目前,对标对表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州级查找出的18个具体问题和各县市查找出的178个具体问题、对照中央纪委对我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意见州级层面查找出的28个具体问题和各县市举一反三共查找出的268个具体问题、2019年脱贫成效考核反馈州级层面的27个共性问题和12个个性问题及各县市查找出的258个共性问题和21个个性问题、2016年以来全州扶贫领域审计发现的580个问题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评价反馈的2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清零”。

6.落实“23496”举措抓巩固。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实施《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9〕17号),按照“23496”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举措,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两手联动,按照“投入不减、力量不减、考核不减”三条原则,围绕“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巩固提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巩固提升、到户政策落实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扶贫扶智扶志成果巩固提升”九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投入保障、强化监管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回头看”工作、强化宣传保障六项工作保障措施,着力构建脱贫攻坚提质增效机制,加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7.落实“十大专项行动”抓提升。全面分析研判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组织实施落实疫情防护防控措施促就业扶贫、促产业扶贫、促消费扶贫、促健康扶贫、促教育扶贫、促易地扶贫搬迁、促兜底保障扶贫、保一线人员安全健康、保村庄安全群众健康、促问题大排查问题大清零专项行动等“十大专项行动”,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必胜。切实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减少疫情对精准脱贫的影响,确保每户贫困户脱贫有支撑、致富可持续。在产业扶贫方面,围绕高质量脱贫目标,瞄准8大重点产业和“绿色食品牌”,坚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全面实现规划引领、项目扶持、主体带动、政策支持、组织保障“五个全覆盖”,建立企业与合作社绑定、合作社与贫困户绑定“双绑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扶贫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逐步夯实了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部署要求,强化企业复工复产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开展“名股实债”“借贷收息”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县市按照“一企一策”“一户一策”挂牌监测,分类处置,规范扶贫资金投入模式,纠正扶贫项目简单分红问题。2020年,全州共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9.6亿元,组织有产业发展条件的7.99万户30.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贫实现增收脱贫;全州2755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覆盖率达100%。全州“十三五”期间建成的488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全部完成评估验收,产权全部明确到399个贫困村。今年以来,共发电3995.72万度,产出收益2432.79万元,每个贫困村集体平均增收5万元以上,用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设立3345个公益性岗位,稳定了3345名难以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收入,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在2019年底全州402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8.57亿元的基础上,2020年,累计新增贷款9599户4.59亿元;积极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020年以来到期2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延期还款扶持,涉及金额1249.46万元;加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力度,全州风险补偿金余额达1.5亿元以上。在就业扶贫方面,抓实农民工返城返岗服务保障、技能培训和防疫知识培训,充分运用“一部手机就业通”,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有效对接,及时跟踪了解输入地疫情变化,了解农民工底数、外出意向,做好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复工、交通、疫情等信息集中发布,引导贫困群众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州内企业和重大项目等用工优先安排贫困群众就业;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增设疫情防控值守员、科普宣传员、物资代购员、农产品帮销员等公益性岗位,在民营企业、扶贫车间增设值守员、保管员、保洁员等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2020年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14.34万人,占2019年已转移贫困劳动力11.7956万人的121.57%;培育扶贫车间152个,吸纳劳动力就业893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541人,全州累计开发乡村扶贫公益性岗位17079个。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方面,制定下发《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楚雄州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不断强化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组织搬迁群众开展实用就业技能培训200多场次,搬迁群众中以农牧业生产为主6457户,以非农产业生产为主5311户,以乡村旅游业为主5户,自主创业148户,公益性岗位就业2386户,享受低保政策7824人,特困供养人口128人,通过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等措施,全州12227户47828人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目标。建立精准防贫基金(防贫保险),全州有8个县建立防贫基金或防贫保险,参保71615户,共赔付3129户693万元,坚决防止边缘户掉队,防止新增贫困人口,防止一边脱贫、一边返贫现象发生。

8.加强统筹谋划抓衔接。制定实施关于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指导意见,坚持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规划衔接为引领,对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做好脱贫攻坚规划升级,目前正在编制巩固脱贫成果“十四五”规划。以重点工作衔接为核心,加快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衔接、基础设施扶贫与全面改善发展条件衔接、生态扶贫与实现生态宜居衔接、扶志扶智与乡风文明衔接、社会事业扶贫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衔接、党建促脱贫与党建促乡村振兴衔接,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以政策衔接为关键,认真贯彻落实“四不摘”要求,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强化政策帮扶,防止“边缘户”新增成为贫困户。以工作机制衔接为保障,从实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级领导挂包乡村振兴示范村、支持创新创业、强化执纪监督等方面,构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融合、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

9.强化专项扶贫。坚持以专项扶贫为牵引,完善脱贫攻坚目标体系、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考核体系和动员体系。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退出标准,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主题”和指挥调度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到户到人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匹配的投入保障机制,聚焦深度贫困群体、贫困村脱贫短板,以县级项目库为抓手,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精准度。

10.强化行业扶贫。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楚雄州2020年行业扶贫成效考核实施办法》,继续实行行业扶贫“定职责、定政策、定计划、定资金、定考核”的“五定”法,形成“年初下达任务、年中督查督导、年底集中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各行业扶贫部门围绕年度扶贫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行业扶贫政策落地,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行业扶贫工作格局不断巩固加强,年度行业扶贫任务圆满完成。

11.强化定点扶贫。分别由5名州级领导带队,与招商银行、中智公司、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6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家教育部所属滇西扶贫高校的汇报对接,6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共到楚雄州及定点扶贫县调研考察14次,2家教育部所属滇西扶贫高校共到楚雄州及帮扶县调研考察4次,持续加强与17家省级定点扶贫单位汇报对接,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帮扶单位支持。制定《楚雄州州级单位2020年“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保持全州1137个机关单位40188名挂包干部稳定。制定实施《关于发起驻村扶贫“总攻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清单》(楚组通〔2020〕8号),进一步压实驻村帮扶责任,突出抓好保持人员稳定、“三个全覆盖”谈心谈话、驻村工作队员“大走访”“三讲三评”等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参加驻村工作队员大讲堂培训,举办楚雄州2020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暨第一书记培训班,保持2582名工作队员和701支驻村扶贫工作队、701名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661名第一书记稳定。

12.深化沪滇扶贫协作。按照“压实两个责任、突出三个精准、围绕四大重点、推进五项工程、深化七个结对”的“23457”工作举措,持续扩大沪滇扶贫协作成果,以高质量的沪滇扶贫协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为双方长久协作打下坚实基础。与7个县和6家州级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全年共召开2次州委常委会会议、1次州委书记专题会议、1次州政府常务会、4次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实现高层互访2次,召开双方高层联席会议2次。共争取上海市及嘉定区对口帮扶楚雄州财政援助资金2.94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78个,目前已开工178个,开工率100%,已完工178个,完工率100%。嘉定区共派出13名干部来楚挂职,15名专业技术人才来楚帮助,楚雄州选派7名干部、5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嘉定挂职交流。双方开展产销对接12次,建成嘉定—楚雄消费扶贫生活体验馆,上海市及嘉定区采购销售楚雄州扶贫产品1.65亿元。投入劳务协作项目资金1000万元,举办人力资源培训班28期,培训贫困人口1300人,完成任务数1000人的130%;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4933人,完成任务数3138人的157.2%,其中:帮助贫困人口到上海就业237人,完成任务数145人的163.45%;帮助贫困人口省内就近就业(含公岗)3408人,完成任务数2993人的113.87%;援建扶贫车间5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819名。7个受援县均已到嘉定区及对口街镇开展了汇报对接工作。双方医院结对、学校结对、村企结对、社会组织结对工作持续推进,今年以来投入社会帮扶资金1870万元,上海8家社会力量投入96.2万元资金、价值13万元的物资结对助力帮扶挂牌督战村武定县小河村。

13.强化社会扶贫。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全州917户企业参与结对帮扶,累计投入帮扶资金8.07亿元,结对帮扶598个村组,受益贫困人口154818人。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村物流,实施“互联网+”消费扶贫、动员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定点扶贫单位开展消费扶贫、扶贫产品集中展销推动消费扶贫、“楚品入沪”开展消费扶贫、扶贫产品认定助推消费扶贫等六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促销促进消费扶贫,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832全国扶贫产品平台、彝州优选电商平台、嘉定—楚雄消费扶贫生活体验馆京东商城楚雄扶贫馆等积极拓展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的渠道和平台,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做到天天都是扶贫日,将消费扶贫行动开展在平时,持续多渠道解决扶贫农产品滞销、卖难等问题,有效带动贫困群众增收。2020年,全州经国家公示认定的扶贫产品涉及10个县市,认定了171个扶贫产品供应商449个扶贫产品,商品价值总量77.42亿元,累计销售扶贫产品金额18.812亿元,其中:中西部地区销售金额11.492亿元,东部地区销售金额7.32亿元。

14.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省委“六小创新”做法,抓实楚雄州脱贫攻坚乡村讲坛、小广场大喇叭、爱心超市、四面红旗评比、“扶贫日”和“奖勤曝懒”红黑榜等“十小工程”,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增强感恩党、感恩祖国、感恩社会的意识。依托“一十百千”宣讲队伍、县市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建引领治理通”平台和各种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把群众组织起来。紧扣脱贫攻坚奔小康主题,编创彝剧《李文芝》,出版《鏖战—楚雄州脱贫攻坚纪实》等脱贫攻坚文艺作品。举办楚雄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展厅建设、脱贫攻坚宣传专题片、脱贫攻坚典型经验总结宣传等工作,讲好楚雄减贫故事,用脱贫攻坚的精神凝心聚力,进一步坚定全州各族群众矢志不渝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

15.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中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实“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基层减负持续推进年”工作,持续推进“4+5+5”为基层减负楚雄工作法,精准施治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防止松劲懈怠、消极厌战、防止“冲刺”抢跑急于“清零”、防止泛化督战强督弱战、防止消费扶贫敛财牟利、防止问题整改不求实效、防止继续加重基层负担。今年以来,全州共查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个处理6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9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蹲点监督,以深入扶贫一线,直接走村入户,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实“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两公开一通报”和整改销号、动态管理、“四项清单”等制度。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精准发力,各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更加履责担当、务实清廉,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2020年1—10月,全州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97件,处置办结1262件,问责单位或党组织12个,处理1433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206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05人次、问责处理122人次),通报曝光168批310起395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扶贫办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1,56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7.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1575.42万元增加7.45万元,增长4.73%,增加的原因:一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专项业务工作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6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28万元,占总支出的54.42%;项目支出714.69万元,占总支出的4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1575.42万元增加7.45万元,增长4.73%,增加的原因:一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专项业务工作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3.28万元。较上年883.76万元下降30.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11月调出人员1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2%,人均309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4.69万元。较上年699.06万元增加15.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大,工作已在年度内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7.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较上年1575.42万元增加7.45万元,增长4.73%,增加的原因:一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专项业务工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26.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0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5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1,39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79.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4.79万元、项目支出69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5万元,资本性支出15.0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数25万元的5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18万元的5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47.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扶贫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12万元,下降2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2万元,下降3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30万元,增长9.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扶贫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7万元,占73.85%;公务接待费支出3.32万元,占26.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3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扶贫成效考核组、省督查、县、乡、村各组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及业务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8万元,较上年104.54万元减少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78.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21万元,固定资产35.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97.1万元,无形资产0.6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0.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3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97.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8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5万元。2020年无资产处置情况,无资产处置收入,无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8.42

45.21

35.43

4.27

31.16

397.1

0.6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1111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