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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21-0317004 公开目录: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04 11:43:15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0000

第一部分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州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楚雄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8.做好扶贫开发督 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设9个内设机构及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分别为:综合科、政策法规和督 查考评科、计划财务和人事科、行业扶贫科、产业金融科、扶贫安居科、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科、扶贫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科、机关党总支、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全州8331人未脱贫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有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100%得到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饮水安全有保障。

2.贫困行政村出列任务全面完成。严格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全州唯一一个未脱贫贫困村(小河村)实现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通行政村道路路面已完成硬化,且危险地段设有防护措施,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饮水安全有保障、建有标准化卫生室,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以上,光纤网络实现贫困村所在地及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卫生室全覆盖,有公共活动场所。

3.深度贫困堡垒全面攻克。在持续实施好支持武定县二十七条措施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实施支持武定县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十六条措施及深化治理行动二十五条措施,在持续增收、住房安全保障和人居环境、教育、医疗卫生、饮水安全、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网络、电子商务、人才支持等方面制定落实特惠政策,拿出具体、管用的“硬招”“实招”,做到条条有项目支撑、条条有资金来源,全力补齐短板和弱项。全州2020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惠民资金、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一般债券限额、金融资金重点向武定县倾斜。2020年1至10月,共投入武定县各类扶贫资金18亿元。坚持“尽锐出战”,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挂包”“双督战”;继续落实州委常委挂包乡镇,州级部门挂包村委会责任制;继续保持挂包武定县的单位及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稳定,继续保持从州级部门和其他9县市选派支持武定脱贫攻坚的115名干部稳定。2020年5月16日,省政府批准武定县脱贫摘帽。

4.“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目标全面实现。收入方面,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工作,群众收入不断增加,全州88733户333825人收入全部稳定在脱贫标准以上,12269户40040人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未出现返贫情况。住房方面,全州共实施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0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7户、低保户111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56户,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竣工验收。教育扶贫方面,深入开展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强化“双线四级”责任落实落细,抓好控辍保学“四步法”执行率,认真落实“一县一方案”,精细做实“一校一方案”和“一人一方案”,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失辍学已实现动态清零。实施精准帮扶,按照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助学金、奖学金、免学费、生活费补助、助学贷款等教育扶贫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资金,精准资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和帮扶实现全覆盖,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应助尽助。今年以来共下达中央、省和州三级各类学生资助项目资金62549.4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798256人次,确保了无在读学生因贫失学辍学情况发生。健康扶贫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贫困群众按规范逐级转诊转院的实际住院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后,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2020年1—10月,91.47万人次享受普通门诊待遇2186.65万元,报销比例达44.51%;3.97万人次享受28种疾病门诊待遇674.05万元,报销比例达84.65%;5.77万人次享受“一站式”结算住院待遇18758.9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08%,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和年度累计自付在楚雄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内。饮水安全方面,根据《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对全州农村饮水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出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的问题,因村因户制定饮水保障解决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实施饮水保障项目。所有脱贫的贫困县、乡(镇)、行政村均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达到脱贫攻坚农村饮水评价标准。

5.脱贫攻坚各类问题全面整改“清零”。紧扣中央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考核通报、中央纪委对我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意见、扶贫领域审计发现问题及督 查检查指出的突出问题,全面建立正视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的“两项机制”,全面深入精准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各类问题整改。目前,对标对表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州级查找出的18个具体问题和各县市查找出的178个具体问题、对照中央纪委对我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意见州级层面查找出的28个具体问题和各县市举一反三共查找出的268个具体问题、2019年脱贫成效考核反馈州级层面的27个共性问题和12个个性问题及各县市查找出的258个共性问题和21个个性问题、2016年以来全州扶贫领域审计发现的580个问题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评价反馈的2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清零”。

6.落实“23496”举措抓巩固。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实施《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9〕17号),按照“23496”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举措,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两手联动,按照“投入不减、力量不减、考核不减”三条原则,围绕“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巩固提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巩固提升、到户政策落实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扶贫扶智扶志成果巩固提升”九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投入保障、强化监管力度、强化督 查考核、强化“回头看”工作、强化宣传保障六项工作保障措施,着力构建脱贫攻坚提质增效机制,加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7.落实“十大专项行动”抓提升。全面分析研判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组织实施落实疫情防护防控措施促就业扶贫、促产业扶贫、促消费扶贫、促健康扶贫、促教育扶贫、促易地扶贫搬迁、促兜底保障扶贫、保一线人员安全健康、保村庄安全群众健康、促问题大排查问题大清零专项行动等“十大专项行动”,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必胜。切实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减少疫情对精准脱贫的影响,确保每户贫困户脱贫有支撑、致富可持续。在产业扶贫方面,围绕高质量脱贫目标,瞄准8大重点产业和“绿色食品牌”,坚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全面实现规划引领、项目扶持、主体带动、政策支持、组织保障“五个全覆盖”,建立企业与合作社绑定、合作社与贫困户绑定“双绑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扶贫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逐步夯实了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部署要求,强化企业复工复产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开展“名股实债”“借贷收息”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县市按照“一企一策”“一户一策”挂牌监测,分类处置,规范扶贫资金投入模式,纠正扶贫项目简单分红问题。2020年,全州共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9.6亿元,组织有产业发展条件的7.99万户30.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贫实现增收脱贫;全州2755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覆盖率达100%。全州“十三五”期间建成的488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全部完成评估验收,产权全部明确到399个贫困村。今年以来,共发电3995.72万度,产出收益2432.79万元,每个贫困村集体平均增收5万元以上,用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设立3345个公益岗位,稳定了3345名难以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收入,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在2019年底全州402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8.57亿元的基础上,2020年,累计新增贷款9599户4.59亿元;积极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020年以来到期2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延期还款扶持,涉及金额1249.46万元;加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力度,全州风险补偿金余额达1.5亿元以上。在就业扶贫方面,抓实农民工返城返岗服务保障、技能培训和防疫知识培训,充分运用“一部手机就业通”,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有效对接,及时跟踪了解输入地疫情变化,了解农民工底数、外出意向,做好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复工、交通、疫情等信息集中发布,引导贫困群众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州内企业和重大项目等用工优先安排贫困群众就业;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增设疫情防控值守员、科普宣传员、物资代购员、农产品帮销员等公益性岗位,在民营企业、扶贫车间增设值守员、保管员、保洁员等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2020年1至10月,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14.34万人,占2019年已转移贫困劳动力11.7956万人的121.57%;培育扶贫车间152个,吸纳劳动力就业893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541人,全州累计开发乡村扶贫公益性岗位17079个。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方面,制定下发《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楚雄州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不断强化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组织搬迁群众开展实用就业技能培训200多场次,搬迁群众中以农牧业生产为主6457户,以非农产业生产为主5311户,以乡村旅游业为主5户,自主创业148户,公益岗位就业2386户,享受低保政策7824人,特困供养人口128人,通过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等措施,全州12227户47828人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目标。建立精准防贫基金(防贫保险),全州有8个县建立防贫基金或防贫保险,参保71615户,共赔付3129户693万元,坚决防止边缘户掉队,防止新增贫困人口,防止一边脱贫、一边返贫现象发生。

8.加强统筹谋划抓衔接。制定实施关于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指导意见,坚持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规划衔接为引领,对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做好脱贫攻坚规划升级,目前正在编制巩固脱贫成果“十四五”规划。以重点工作衔接为核心,加快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衔接、基础设施扶贫与全面改善发展条件衔接、生态扶贫与实现生态宜居衔接、扶志扶智与乡风文明衔接、社会事业扶贫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衔接、党建促脱贫与党建促乡村振兴衔接,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以政策衔接为关键,认真贯彻落实“四不摘”要求,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强化政策帮扶,防止“边缘户”新增成为贫困户。以工作机制衔接为保障,从实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级领导挂包乡村振兴示范村、支持创新创业、强化执纪监督等方面,构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融合、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

9.强化专项扶贫。坚持以专项扶贫为牵引,完善脱贫攻坚目标体系、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考核体系和动员体系。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退出标准,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主题”和指挥调度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到户到人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匹配的投入保障机制,聚焦深度贫困群体、贫困村脱贫短板,以县级项目库为抓手,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精准度。

10.强化行业扶贫。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楚雄州2020年行业扶贫成效考核实施办法》,继续实行行业扶贫“定职责、定政策、定计划、定资金、定考核”的“五定”法,形成“年初下达任务、年中督 查督导、年底集中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各行业扶贫部门围绕年度扶贫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行业扶贫政策落地,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行业扶贫工作格局不断巩固加强,年度行业扶贫任务圆满完成。

11.强化定点扶贫。分别由5名州级领导带队,与招商银行、中智公司、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6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家教育部所属滇西扶贫高校的汇报对接,6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共到楚雄州及定点扶贫县调研考察14次,2家教育部所属滇西扶贫高校共到楚雄州及帮扶县调研考察4次,持续加强与17家省级定点扶贫单位汇报对接,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帮扶单位支持。制定《楚雄州州级单位2020年“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保持全州1137个机关单位40188名挂包干部稳定。制定实施《关于发起驻村扶贫“总攻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清单》(楚组通〔2020〕8号),进一步压实驻村帮扶责任,突出抓好保持人员稳定、“三个全覆盖”谈心谈话、驻村工作队员“大走访”“三讲三评”等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参加驻村工作队员大讲堂培训,举办楚雄州2020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暨第一书记培训班,保持2582名工作队员和701支驻村扶贫工作队、701名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661名第一书记稳定。

12.深化沪滇扶贫协作。按照“压实两个责任、突出三个精准、围绕四大重点、推进五项工程、深化七个结对”的“23457”工作举措,持续扩大沪滇扶贫协作成果,以高质量的沪滇扶贫协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为双方长久协作打下坚实基础。与7个县和6家州级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全年共召开2次州委常委会会议、1次州委书记专题会议、1次州政府常务会、4次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实现高层互访2次,召开双方高层联席会议2次。共争取上海市及嘉定区对口帮扶楚雄州财政援助资金2.94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78个,目前已开工178个,开工率100%,已完工178个,完工率100%。嘉定区共派出13名干部来楚挂职,15名专业技术人才来楚帮助,楚雄州选派7名干部、5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嘉定挂职交流。双方开展产销对接12次,建成嘉定—楚雄消费扶贫生活体验馆,上海市及嘉定区采购销售楚雄州扶贫产品1.65亿元。投入劳务协作项目资金1000万元,举办人力资源培训班28期,培训贫困人口1300人,完成任务数1000人的130%;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4933人,完成任务数3138人的157.2%,其中:帮助贫困人口到上海就业237人,完成任务数145人的163.45%;帮助贫困人口省内就近就业(含公岗)3408人,完成任务数2993人的113.87%;援建扶贫车间5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819名。7个受援县均已到嘉定区及对口街镇开展了汇报对接工作。双方医院结对、学校结对、村企结对、社会组织结对工作积极推进,今年以来投入社会帮扶资金1870万元,上海8家社会力量投入96.2万元资金、价值13万元的物资结对助力帮扶挂牌督战村武定县小河村。

13.强化社会扶贫。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全州917户企业参与结对帮扶,累计投入帮扶资金8.07亿元,结对帮扶598个村组,受益贫困人口154818人。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村物流,实施“互联网+”消费扶贫、动员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定点扶贫单位开展消费扶贫、扶贫产品集中展销推动消费扶贫、“楚品入沪”开展消费扶贫、扶贫产品认定助推消费扶贫等六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促销促进消费扶贫,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832全国扶贫产品平台、彝州优选电商平台、嘉定—楚雄消费扶贫生活体验馆京东商城楚雄扶贫馆等积极拓展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的渠道和平台,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做到天天都是扶贫日,将消费扶贫行动开展在平时,持续多渠道解决扶贫农产品滞销、卖难等问题,有效带动贫困群众增收。2020年,全州经国家公示认定的扶贫产品涉及10个县市,认定了171个扶贫产品供应商449个扶贫产品,商品价值总量77.42亿元,累计销售扶贫产品金额18.812亿元,其中:中西部地区销售金额11.492亿元,东部地区销售金额7.32亿元。

14.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省委“六小创新”做法,抓实楚雄州脱贫攻坚乡村讲坛、小广场大喇叭、爱心超市、四面红旗评比、“扶贫日”和“奖勤曝懒”红黑榜等“十小工程”,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增强感恩党、感恩祖国、感恩社会的意识。依托“一十百千”宣讲队伍、县市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建引领治理通”平台和各种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把群众组织起来。紧扣脱贫攻坚奔小康主题,编创彝剧《李文芝》,出版《鏖战—楚雄州脱贫攻坚纪实》等脱贫攻坚文艺作品。举办楚雄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展厅建设、脱贫攻坚宣传专题片、脱贫攻坚典型经验总结宣传等工作,讲好楚雄减贫故事,用脱贫攻坚的精神凝心聚力,进一步坚定全州各族群众矢志不渝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

15.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中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实“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基层减负持续推进年”工作,持续推进“4+5+5”为基层减负楚雄工作法,精准施治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防止松劲懈怠、消极厌战、防止“冲刺”抢跑急于“清零”、防止泛化督战强督弱战、防止消费扶贫敛财牟利、防止问题整改不求实效、防止继续加重基层负担。今年以来,全州共查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个处理6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9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蹲点监督,以深入扶贫一线,直接走村入户,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实“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两公开一通报”和整改销号、动态管理、“四项清单”等制度。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精准发力,各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更加履责担当、务实清廉,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2020年1—10月,全州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97件,处置办结1262件,问责单位或党组织12个,处理1433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206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05人次、问责处理122人次),通报曝光168批310起395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7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7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14.95万元,下降39.87%,主要原因是部门列入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含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73.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73.9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73.91万元(本级财力9673.9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14.95万元,下降39.87%,主要原因是部门列入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含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73.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7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6万元,下降27.74%,主要原因是因编制问题,分流人员11人到其他单位,工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9057.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78.53万元,下降40.55%,主要原因是上2021年部门列入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含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6.78万元。

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8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69万元。

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468.58万元。

农林水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万元。

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8819.53万元。

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7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96万元。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72.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42万元,离退休费26.0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6.85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390.13,办公经费86.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6.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8841.53万元,住房公积金33.96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8841.53万元。具体项目:1.脱贫攻坚(对下)专项补助资金8819.53万元;2.脱贫攻坚考核(对下)补助经费2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8819.53万元;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2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4.35万元(详见附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扶贫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46万元,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2.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扶贫办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扶贫办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46万元,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7.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1次,共计接待808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扶贫办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说明: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车辆使用频繁高,燃油费、过路费等使用费用增加,同时,由于车辆日益老化,维修费用相应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脱贫攻坚总结宣传项目经费69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6年以来的楚雄州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及成效,编印《楚雄脱贫攻坚大事记》、《脱贫攻坚政策汇编》、《楚雄脱贫先锋》、《鏖战》、《扶贫志》、《精准扶贫故事》等刊物。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脱贫攻坚楚雄实践、楚雄做法、楚雄经验总结好、提炼好、宣传好,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好局,起好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扶贫业务经费137.2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彝州巨变为缩影,充分展示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与贫困群众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成果,弘扬楚雄脱贫攻坚时代精神,激励和动员全州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开创“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美好未来不懈奋斗。

(三)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切实做好2021年新春佳节关心群众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确保全州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愉快的春节。确保边缘户和脱贫不稳定户春节有人关心、有人送温暖。

(四)脱贫攻坚(对下)补助资金预算经费8841.53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2021年计划投入8841.53万元资金聚焦影响脱贫攻坚收官的“两不愁三保障”解决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扶贫办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5.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31.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统计口径与2020不同,2021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里不包括州级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项目、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0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