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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20-1012001 公开目录: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09-23 12:40:51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成文日期:

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1000

第一部分 楚雄州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州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 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楚雄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8.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

(1)强化思想保障。楚雄州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强力强势推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高质量打赢打好整州脱贫攻坚战作为检验主题教育的底线任务和底线目标要求,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检验各级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党的组织力强不强、政治功能发挥得好不好的“磨刀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切实提高全州各级干部政治站位,增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19年,州委召开常委会会议30次、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3次,州政府召开常务会议17次,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4次,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开展脱贫攻坚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指挥调度16次,举行整州脱贫摘帽誓师大会,响鼓重锤,背水一战,营造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思想政治攻势。大力弘扬专业精神、强化专业素养、增强专业能力,全州各级各部门狠抓学习培训,州委干教委、县市委干教委干部轮训班,各行业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都将脱贫攻坚政策作为重要培训内容,2019年,全州举办干部培训187期,培训干部2.7万人次,为打赢打好整州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责任保障。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认真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度,压实其他州委常委副组长的责任,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州委书记杨斌先后63次深入86个乡镇90个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遍访贫困乡镇,走访贫困农户175户,在村组召开群众调研座谈会15场次;6次主持召开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并开展指挥调度,对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坚决高质量打赢打好整州脱贫攻坚战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先后18次深入36个乡镇54个村组开展脱贫攻坚调研,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57件。其他州委班子成员坚持既挂帅又出征,每2个月向州委常委会汇报1次脱贫攻坚工作,示范带动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一线调研、一线检查、一线督战、一线问效”。年初与10县市和23家州级行业部门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及时制定完成2019年度脱贫攻坚全年目标任务清单,坚持州委、州政府负总责,压实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行业扶贫责任、县市主体责任、乡镇直接责任、村“两委”工作责任、挂包单位挂包干部包保责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责任、沪滇扶贫协作责任、社会扶贫责任“十个责任”,全面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责任体系,切实拿出战斗姿态和战斗精神,立下“军令状”,盯住“倒计时”,挂出“作战图”,不折不扣地抓好整州脱贫任务目标的落实。

(3)强化供给保障。政策保障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深度贫困县武定县打赢打好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战二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楚委〔2019〕4号)等系列文件,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保持工作力度和政策强度。资金保障到位。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加大专项扶贫、财政涉农、行业扶贫、沪滇扶贫协作、定点扶贫、民营企业帮扶贫困村、金融扶贫、集团帮扶等各方面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做到财政资金最大限度投入、涉农资金最大限度整合、金融资金最优政策保障、社会扶贫资金最大限度募集。2019年全州共筹措到位扶贫资金107.66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亿元,涉农整合资金16.57亿元,其他行业扶贫资金17.96亿元,社会捐赠扶贫资金0.57亿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20.41亿元,健康扶贫资金30.59亿元,教育扶贫资金7.03亿元,融资资金0.62亿元,沪滇协作资金2.21亿元。

2.坚定不移聚焦年度任务,整州脱贫目标有望实现

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三率一度”,经过州、县市两级认真检查、核查,2019年楚雄州有望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1)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可以完成。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全州有3.8万未脱贫人口可实现稳定脱贫,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800元,有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100%得到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饮水安全有保障。完成省下达脱贫3.8万建档立卡人口任务的100%,全州贫困发生率从2.5%降至0.46%,下降2.04个百分点。

(2)贫困行政村出列任务基本完成。严格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全州187个贫困村有望出列,187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均下降至3%以下,通行政村道路路面已完成硬化,且危险地段设有防护措施,全部村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饮水安全有保障、建有标准化卫生室,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以上,光纤网络实现贫困村所在地及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卫生室全覆盖,有公共活动场所。武定县高桥镇小河村委会因未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列入2020年脱贫出列计划。

(3)贫困县摘帽任务可以完成。严格对照贫困县退出标准,深度贫困县武定县达到摘帽条件。武定县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2%以内,努力实现零漏评、零错退,群众满意度达98.23%。

3.坚定不移坚持精准扶贫要义,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发力施策

(1)坚定不移抓对象精准。坚持把动态管理及“两摸底、一核查”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贫困人口“回头看”与数据清洗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库建设、“云南扶贫通”、2019年动态管理等五项工作统筹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抓实2019年动态管理及“两摸底、一核查”工作,全州共召开贫情分析会18663场次,举办业务培训班246期,共培训干部21658人次;组建工作队4412支,共40095名工作队员。共核查脱贫户78829户288155人、未脱贫户13675户45165人,核实核准脱贫不稳定户3173户10237人,对不稳定户制定“一户一方案”,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在系统内标注。对照村脱贫标准,核查脱贫出列村456个,均稳定脱贫出列。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330户1202人,脱贫11180户38148人,脱贫返贫145户477人,自然增加人口5357人、自然减少6080人,清退84户398人,贫困村出列187个。共摸排出脱贫监测户4700户16266人,边缘户7569户23774人,两类人员共计12269户40040人。

(2)全面深入抓户户清行动。坚持把项目库建设和户户清行动作为脱贫攻坚最基础的工作抓紧抓实,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要求,适时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截至2019年底,全州2018—2020年脱贫攻坚3年项目库入库项目6288个,其中2018年入库2000个、2019年入库2540个、2020年入库1748个;入库项目资金117.26亿元,其中2018年实施项目资金39.47亿元、2019年涉及项目资金42.5亿元、2020年规划项目资金35.29亿元,项目涉及10个县市、103个乡镇和973个村委会,做到所有建档立卡户脱贫帮扶措施计划和脱贫后续巩固措施计划全覆盖。

(3)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议精神,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达标作为脱贫攻坚最紧迫的任务来抓,持续推进产业、就业等扶贫政策落实落地,集中优势兵力打好“四场硬仗”,重点攻克“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力打好义务教育保障硬仗,继续推进实施好“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巩固提升“20条底线”达标水平,全州10县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均通过了国家教育督导委的评估认定。强力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先后制定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权益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字〔2019〕97号)等文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六长”责任,坚持“四步法”,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控辍保学”问题解决,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和留守儿童大排查,采取“一生一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劝返复学工作。自2019年9月25日以来,全州共劝返失辍学学生404人。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目前全州有32861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学生享受到教育扶贫政策。全力打好医疗保障硬仗。对标国家和省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立足保基本,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和医务人员配备,确保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全州救治贫困人口大病患者71607人次,救治率100%;重病患者2842人次,救治率100%;慢性病患者81608人次,救治率100%。1096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人员、基本设备已经达到“贫困村退出基本标准”,贫困地区群众看病就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全力打好住房安全保障硬仗,围绕2019年全州危房“清零”目标,建立“州级挂点、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组、村组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农危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州4类重点对象危房应拆危33847户,已经拆除32249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应拆危9293户(含其他5类不符合补助政策危房户1865户),已经拆除8875户。全力打好饮水安全保障硬仗,全面建立饮水台账,准确掌握农村人口饮水动态,及时采取措施补齐短板,做到饮水现状清、存在问题清、造成问题的原因清、解决问题的措施清、完成时限清“五个清”。截至2019年10月底,3月底从扶贫信息系统核查出的364户137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达标问题已经全部解决。

4.坚定不移聚焦重点,集中优势兵力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1)做到政策再聚焦。围绕2019年武定县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制定出台了支持深度贫困县武定县打赢打好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战二十七条措施、武定县“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十条工作措施和武定县深度贫困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从产业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础建设、土地政策、民族宗教政策、人居环境提升、党建促脱贫攻坚、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等方面逐一对政策进行细化,提出具体、管用的“硬招”“实招”,做到条条有项目支撑、条条有资金来源,切实解决好武定县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稳定增收难、控辍保学难、保障安居难、安全饮水难、动力激发难“五难”问题。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挂包”武定县负总责当总指挥,压实武定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立“军令状”,4位副州长、23家行业部门分块分行业包干负责,压实州、县、乡村、工作队、挂包单位和干部责任,形成责任明晰的责任链条,确保项项有人管、条条得落实。楚雄州27条硬措施攻坚深度贫困堡垒的做法在全省推广。

(2)做到投入再聚焦。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坚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以上安排到深度贫困县和贫困村,新增财力、新增债券和新增扶贫资金30%以上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沪滇扶贫协作资金和外援项目资金原则上安排在深度贫困村实施。共计争取武定县2019年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指标856亩,完成武定县跨省流转指标856亩,省级下达2019年度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1.921亿元。2019年共投入武定县脱贫攻坚资金23亿元。

(3)做到力量再聚焦。对深度贫困县武定县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挂包”,动员全州力量,向深度贫困地区发力,2019年从州扶贫办选派1名副主任到武定县挂职副县长,从6个摘帽县选派了19名优秀干部到武定县挂任扶贫办副主任和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从州级部门和其他9县市选派115名干部支持武定脱贫攻坚。全州258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中有566名派驻到武定县,全州40188名挂包干部中有7360名挂包武定县贫困户。建立脱贫攻坚督导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先后两轮开展了武定县脱贫攻坚全面精准找问题专项行动,先后两次开展武定县脱贫攻坚大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支持武定县脱贫攻坚工作。

5.坚定不移落实“四不摘”要求,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

(1)制定接续政策抓巩固。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超前谋划,创新性制定《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9〕17号),按照“23496”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举措,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两手联动,按照“投入不减、力量不减、考核不减”三条原则,围绕“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巩固提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巩固提升、到户政策落实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扶贫扶智扶志成果巩固提升”九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投入保障、强化监管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回头看”工作、强化宣传保障六项工作保障措施,着力构建脱贫攻坚提质增效机制,加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突出工作重点抓提升。坚定不移抓产业兴产业,围绕高质量脱贫目标,瞄准8大重点产业和“三张牌”,坚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全面实现规划引领、项目扶持、主体带动、政策支持、组织保障“五个全覆盖”。全州2745户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99万户30.65万贫困人口发展扶贫产业,贫困户增收9.04亿元,主体带动覆盖率100%。其中:343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资金或资产入股方式发展带动1.8万户贫困户,贫困户增收2503.6万元;1128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订单方式带动4.86万户贫困户发展,贫困户增收6.01亿元;354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流转承包土地面积30.28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14.8%,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867户,带动贫困户增收2746.03万元;920户新型经营主体带动1.43万户贫困户以打工就业方式发展,贫困劳动力打工人数2.88万人,贫困户增收2.44亿元。全州使用扶贫小额信贷20.82亿元,覆盖431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全省率先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57座的基础上,2019年又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31座,经验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武定县构树扶贫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构树扶贫经验交流暨产销对接研讨会上交流。坚定不移稳就业促就业,健全县乡村三级就业扶贫信息平台,全面推广“一部手机就业通”,坚持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发力,建立从动员到培训、输出、管理服务和贫困户到就业岗位的“双链条”工作机制,建立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扶贫协同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怕出去、不愿出去、稳不住等问题,通过有组织转移就业一批、农业园区协议用工一批、扶贫车间吸纳一批、工地企业吸纳一批、公益岗位吸纳一批等措施,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全州新增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13.85万人,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49万人。坚定不移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继续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综合配套政策,在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12226户47828人的基础上,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从搬迁建设向后续脱贫发展和社会融入管理全面转变,扎实开展遍访搬迁户活动,强力推进产业配套、就业安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社区管理、社区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的群众稳得住、能就业、有收入。

(3)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规划衔接为引领,以重点工作衔接为核心,推进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衔接,推进基础设施扶贫向全面改善发展条件衔接,推进生态扶贫与实现生态宜居衔接,推进扶志扶智与乡风文明衔接,推进社会事业扶贫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衔接,推进党建促脱贫与党建促乡村振兴衔接,以政策衔接为关键,探索建立完善普惠性惠农支农政策机制,以工作机制衔接为保障,借鉴“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经验,实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压实乡村振兴“十个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基本形成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融合、有机衔接的良性互动新格局。

6.坚定不移汇聚各方力量,全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1)进一步强化专项扶贫。坚持以专项扶贫为牵引,完善脱贫攻坚目标体系、规划体系、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考核体系和动员体系。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三率一度”和脱贫退出标准,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主题”和指挥调度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到户到人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匹配的投入保障机制,聚焦深度贫困群体、贫困村脱贫短板,以县级项目库为抓手,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精准度。严格扶贫资金管理,制定实施《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楚贫组发〔2019〕7号),扎实推进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深度贫困县武定县和3个非贫困县进行全覆盖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余6个贫困县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对支出进度偏慢、排名连续靠后,且整改不力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扶贫办主任、财政局局长进行约谈。

(2)进一步强化行业扶贫。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行行业扶贫“定职责、定政策、定计划、定资金、定考核”的“五定”法,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州级部门向州委、州政府递交责任状,年底实行严格考核评估,形成“年初下达任务、年中督查督导、年底集中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定职责,即坚持行业部门一把手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制度,州级部门特别是直接承担行业扶贫工作任务的部门,把行业扶贫目标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着力抓好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医疗、生态补偿、住房、金融、交通、水利、兜底保障等工作落实,全面完成行业扶贫工作任务。定政策,即精准对接中央部委和省级部门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瞄准对象加强和创新政策举措,形成更加完备的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并把各项脱贫政策进一步具体化、项目化。定计划,即坚持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相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确保行业扶贫有序推进。定资金,即按照中央、省、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和云南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操作指南的要求,结合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入库情况,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资金筹集计划,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定考核,即制定实施行业扶贫考核办法,将行业扶贫考核结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州级部门和单位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强化定点扶贫。分别由6名州级领导带队,完成与招商银行、中智公司、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和新增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石油大学6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家教育部所属滇西扶贫高校的汇报对接,全力争取中央帮扶单位支持。8家中央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到楚雄州及帮扶县考察调研171人次,派出帮扶挂职干部18人,其中:挂职副县长11人,第一书记7人,共投入帮扶资金6009.1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资金5856.2万元,帮助引进资金152.96万元;参与消费扶贫购买贫困地区特色产品1285.8万元,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产销供给、产业持续发展。争取大唐集团帮扶资金1500万元和1名干部到武定县扶贫办挂职。17家省级定点扶贫单位共到楚雄州及帮扶县考察调研1278人次,派出帮扶干部29人,2576名干部参与挂包帮扶工作,共投入帮扶资金3592.9万元,购买贫困地区特色产品486万元。楚雄州高度重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制定完善了2019年州级挂包帮扶考核办法,组织全州1137个机关单位40188名干部开展挂包帮扶工作,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统筹中央、省、州、县市四级1028家单位选派工作队员2582名,组建工作总队1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701支,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701名,第一书记661名,实现了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全覆盖。加强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年内召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名。

(4)进一步深化沪滇扶贫协作。坚持“面上协作全面展开,重点协作深度推进,携手帮扶率先小康”的工作思路,切实把沪滇扶贫协作作为加快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推动脱贫攻坚的重大历史机遇,重点围绕组织领导、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等六项工作狠抓落实。全年共召开6次州委常委会、6次州政府常务会研究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召开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实现高层互访3次,召开高层联席会议2次,7个受援县和8家州级部门完成了到嘉定区的汇报对接。共争取到上海嘉定区13名党政干部、53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楚雄州挂职指导,共派出10名党政干部、64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嘉定区跟班学习,通过沪滇扶贫协作共开展人才培训147期,培训各类干部9193人次;共争取到上海市及嘉定区协作帮扶项目资金24477万元,实施项目180个,项目开工率和资金拨付率均达到100%,带动全州8.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引导东部地区企业到楚雄州开展产业合作14家,实际到位投资金额1.62亿元,带动贫困人口13130人;援建扶贫车间38个,吸纳就业1035人,其中贫困人口642人;共组织“沪企入楚”招商推介活动2批次,组织“楚品入沪”展销活动6批次,上海市及嘉定区通过消费扶贫展销活动、职工疗休养、职工大礼包等采购、销售楚雄特色产品1.36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966人;投入劳务协作资金1500万元,举办劳务协作培训班102期,培训贫困人口5156人次,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6454人,其中:到上海就业183人,省内就近就业4304人,其他地区就业1967人;嘉定区党政代表团及结对镇主要负责同志共12次到7个县调研指导工作,7个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到嘉定区及结对镇汇报对接工作10次,嘉定区的5个镇(街道)与我州7个贫困县16个贫困乡镇建立结对关系,65个社区与我州78个贫困村开展村村结对,96个企业到我州对84个贫困村开展村企结对帮扶,40个社会组织对我州22个贫困村开展帮扶。实现学校结对帮扶9所,医院结对帮扶10所,共向携手奔小康结对县投入财政援助资金2.393亿元,投入社会帮扶资金3255万元,引导企业向携手奔小康县实际投资1.49亿元。共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638人次,创业成功82人,带动贫困人口1598人。

(5)进一步强化社会扶贫。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全州318户企业参与结对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助力脱贫攻坚,有效组织各类捐款捐物、捐资助学、爱心帮扶。积极对接中农联、四川万景集团楚雄公司、广东省中山市浩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等社会爱心企业帮扶捐赠,共争取到各类扶贫善款2600余万元。2019年,楚雄州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推手和举措,通过“以购代扶”“以购代捐”等形式,积极宣传推介和动员社会各界购买我州优质特色产品,组织各类消费扶贫特色产品展销会,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筑牢产业发展后劲,全州累计销售特色产品5625万元,带动6万余户贫困户增收。

(6)“十小工程”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省委“六小创新”做法,抓实楚雄州脱贫攻坚乡村讲坛、小广场大喇叭、爱心超市、四面红旗评比、“扶贫日”和“奖勤曝懒”红黑榜等“十小工程”,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增强感恩党、感恩祖国、感恩社会的意识。与云南电视台《情暖人间》栏目举办《楚雄州脱贫攻坚系列展播》,扎实推进州级脱贫攻坚展厅和村级村史馆建设,展示彝州脱贫成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7.坚定不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决全面彻底如期推进问题整改“清零”

(1)高位推进抓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党的各级组织组织力强不强、政治功能发挥得好不好的“磨刀石”,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思想、责任担当、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作风纪律情况的重要标尺,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聚焦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聚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政治任务,坚决改、深入改、彻底改、如期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坚持一把手抓整改,州委书记杨斌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始终亲力亲为,把问题整改紧紧抓在手上,对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安排、亲自部署、带头示范。州委常委认真领衔整改事项,督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10县市按照要求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强化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压实整改责任。州委常委会9次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了14次巡视整改工作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指挥调度,及时发现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我州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工作在《云南日报》头版刊发。

(2)举一反三抓整改。紧扣中央巡视组、国家和省考核通报、省委巡视组、国家审计署审计、第三方评估、民主监督等指出的突出问题,全面建立正视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的“两项机制”,深入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回头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回头看”、扶贫领域巡察督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挂包帮、转走访、做实事、真履职”、党建促脱贫攻坚6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顿、工作大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深入精准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主动对标对表深入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根源上找问题、从落实上找差距,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来查我州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来查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来查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把巡视反馈意见中列举其他州市的问题作为“镜子”,反复对照自己,除巡视组针对楚雄提出的2个个性问题外,州委举一反三查找40个问题,2019年,全州10县市对标共查找出了366个问题,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敷衍,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到位。

(3)“四个清单”抓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四个清单”,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州级领导、州级相关部门以及10县市,明确每一个问题整改时限,做到挂图作战,限时销号,整改一项报告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五个不放过”抓好整改。目前,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州级层面查找的11个方面42个问题、省委第七巡视组指出的脱贫攻坚5个方面13个问题、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43个问题、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15个问题、贫困县退出第三方评估检查反馈的11个问题、2018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存在的5大类15项39条共性问题和23条个性问题已经得到全面整改。

8.坚定不移抓基层打基础,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1)坚持“3456610”举措抓党建促脱贫。研究出台《中共楚雄州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意见》(楚发〔2019〕15号)、《中共楚雄州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意见》(楚委〔2019〕15号)、《中共楚雄州委关于推动实现“四个自我”良性循环的实施意见》(楚委〔2019〕14号)、《中共楚雄州委关于贯彻落实“六个相统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楚委〔2019〕11号)等制度文件,全面落实“三个不”一体推进、“四个自我”良性循环、“五个一批”担当作为、“六个年”工作、“六个相统一”“十个一”警示教育的“3456610”管党治党举措,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主责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同推动、党员干部和所有管理对象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2)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制定落实楚雄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和“九创新九提质”项目清单,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创新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建立五级网格化组织体系,探索建立“双报到”、责任单位联系基础网格、门前“五包”等制度,划分州县乡村四级网格1.4万个,配备专职网格员1959人,将山林、耕地、河湖、道路、厂区、居民全部兜在“网”里,人、地、事、物、组织全部纳进“格”内,初步形成了“1+3+X”的工作格局,做到“一张网”定人、定格、定责,实现人在格上巡、事在格中办,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完成村组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和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建立“一约四会”制度,有效提升基层乡村治理水平。深入开展“问题起底、党员服务、群众满意”工作,建立单位基层党组织向驻地基层党组织报到、在职党员向所属单位驻区和个人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报到“双报到”工作机制,组织党员积极参与亮党员身份,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承诺亮诺践诺,每位在职党员到报到社区或村挂包1个责任区、联系1户居民、开展1次志愿服务、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的“一亮两设三诺四个一”活动。按照“选准、育强、管好、用活”的思路,大力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年内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培训,选派821名村干部参加云南开放大学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组建103个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将村级后备力量,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和回引人才纳入管理,跟踪培养农村青年人才2485名,培养发展党员198名,从贫困村跟踪培养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295名。全覆盖完成全州1101个村(社区)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审查出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村组干部720名。深入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集中整顿提升92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全面开展“四面红旗”争创活动,制定加强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和落实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实现在职村(社区)干部岗位月补贴达2500元、3000元以上,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不低于每人每月400元,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热情。10月14日全国地方党刊领导、采编骨干全媒体培训班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云南党建创新探索主题采访团到我州采访,对我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做法进行了系列采访报道。

(3)“五个一批”激励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体检诊断—康体治疗—实绩问效”全链条综合分析研判的七条措施〉的通知》(楚组发〔2019〕7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心关爱工作的九条措施〉的通知》(楚办发〔2019〕19号)等制度文件,采取选树一批、提拔一批、锤炼储备一批、容错纠错一批、惩戒惩处一批“五个一批”措施,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和任用干部。2019年内选树担当作为优秀干部10名,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表现突出的干部225人,因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不力被组织调整的干部4名。全州34个扶贫先进单位、21个扶贫明星企业、57名扶贫先进工作者、24名扶贫好村 官、35名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1名社会扶贫模范和46名定点(援滇)扶贫干部受到省、州表彰。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选树表彰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凝聚脱贫攻坚正能量,我州“五个一批”促干部担当作为工作在《中国组织人事报》头版刊发。

9.坚定不移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1)探索建立“4+5+5”减负模式。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基层减负工作和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像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层层压实领导机关及领导、专项机制成员单位和专项机制办公室“三个责任”,州委常委班子 以上率下,在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上作根本性改革,从调查研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讲话发言等具体事项、具体环节做起,从源头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州级领导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提前报告、周工作计划等制度,每周末、每月底统筹下周、次月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从严把好文件、会议、活动的数量关、规模关、规格关、质量关。把整治的焦点对准基层干部的“累点”,把整治的重点投向基层干部的“痛点”,探索建立了以源头管控、力量统筹、方法创新、考核问效四大举措为主线,以一周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评五大机制和探索、发现、总结、推广、固化五大环节为抓手的“4+5+5”基层减负工作模式,削文山、填会海,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全面提升基层干部减负获得感。中共中央办公厅核心权威刊物《督查工作交流》和省委办公厅内刊把我州减负工作做法作为基层典型经验在全国全省交流推广。

(2)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切实管出了习惯、抓出了成效,做到“减负”不减担当。全州各级各部门查找的3124个问题已整改2795个,制定的4470条整改措施已整改3837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0个、处理6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3人,分2期对7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切实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目前,共受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31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9件99人。

(3)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综合运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强化监督,扎实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聘任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2380名,积极推进州、市县巡察向村(居)级延伸全覆盖。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精准发力,各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更加履责担当、务实清廉,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今年以来,全州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97件,查处709件,处理918人,其中,批评教育715人,问责113人,问责单位3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曝光84批159起216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楚雄州扶贫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本年末与上年末一致,无变动。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5.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4万元,占总收入的0.5%。与上年收入1114.97万元增加467.85万元,增长42%。增加的原因:一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全州第一名,综合绩效考核奖金增加;三是专项业务工作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度支出合计158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76万元,占总支出的55.83%;项目支出699.06万元,占总支出的44.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114.97万元增加467.85万元,增长42%。增加的原因:一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全州第一名,综合绩效考核奖金增加;三是专项业务工作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州扶贫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3.76万元。与上年支出808.68万元增加75.08万元,增长9.28%,增加的原因:一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全州第一名,综合绩效考核奖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7%,人均19.98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3%,人均2.6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州扶贫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9.06万元。与上年支出306.29万元增加392.77万元,增长128.23%,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增加武定县2019年脱贫攻坚专题调研经费135万元;二是增加楚雄州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经费90.25万元;三是增加"情暖人间-楚雄州脱贫攻坚系列影像志"栏目摄制经费70万元;四是增加四个计划脱贫县专题调研经费180万元;五是增加上海市嘉定区援滇项目培训费85.8万元。以上工作已在年度内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收入1114.97万元增加460.45万元,增长41.3%。增加的原因:一是年内人员正常增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全州第一名,综合绩效考核奖金增加;三是专项业务工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26.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0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38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79.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4.79万元、项目支出69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5万元,资本性支出15.0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9万元,完成预算的65.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扶贫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54万元,下降4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3万元,下降3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万元,下降6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扶贫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占83.09%;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占16.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楚雄州扶贫办2辆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扶贫成效考核组、省督查、县、乡、村各组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及业务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大。

其中:30201办公费:8万元; 30206电费:1万元; 30211差旅费:8.69万元; 30213维修(护)费:2.59万元; 30216培训费:0.31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3.01万元; 30226劳务费:6.61万元; 30228工会经费:9.16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44.14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14.13万元; 31022办公设备购置: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扶贫办资产总额7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82万元,固定资产50.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6.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83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77.9

26.82

50.25

6.21

44.04

0.8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64%;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6%;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脱贫攻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减贫新信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共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0二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1111


州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23033501016202010121156529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