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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20-0612001 公开目录: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06-12 16:18:06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预算公开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0000

附件1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项目支出汇总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2020年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楚雄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二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2020年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2020年部门基础数据表

附件2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3.组织开展全州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楚雄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8.做好扶贫开发督 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设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州整州脱贫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扶贫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全州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牢记殷殷嘱托,坚定不移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整州脱贫目标任务,锁定“三大任务”(完成今年全州3.8万人脱贫、188个村出列、2个乡镇退出、武定县摘帽;抓好28.82万脱贫人口、456个出列村、23个退出乡、6个摘帽脱贫成效巩固提升;防止新增贫困人口),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聚焦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聚焦巡视巡察考核督 查发现问题整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连续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攻势”“秋季攻势”“冬季攻势”,高效开展脱贫攻坚指挥调度,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呈现出系统推进、标本兼治,迎难而上、决战决胜,成效明显、精准务实的良好态势。

1.扛稳压实责任,五级书记抓扶贫进一步强化。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高质量打赢打好整州脱贫战作为检验主题教育的底线任务和底线要求,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认真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度,州委书记、州长带头负总责,带头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乡镇实现全部遍访,常委班子成员每2个月向州委常委会汇报1次脱贫攻坚工作,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尽锐出战,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年初与10县市和23家州级行业部门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及时制定完成2019年度脱贫攻坚全年目标任务清单,坚持州委、州政府负总责,压实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行业扶贫责任、县市主体责任、乡镇直接责任、村“两委”工作责任、挂包单位挂包干部包保责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责任、沪滇扶贫协作责任、社会扶贫责任“十个责任”,全面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责任体系。州委、州政府先后召开州委常委会 议20次、州政府常务会议17次、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3次,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召开脱贫攻坚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指挥调度会议14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形成精准指挥、精准落实的工作机制。举行整州脱贫摘帽誓师大会,武定县常委班子、武定县各乡镇党委书记、州级行业部门、武定县行业部门作了宣誓,作出承诺,武定县委、县政府向州委、州政府递交完成任务“保证书”,尽锐出战,背水一战,营造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思想政治攻势。

2.聚焦年度目标任务,整州脱贫目标任务有望实现。按照国家考核退出要求,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三率一度”,经过州、县市两级认真检查、核查,今年楚雄州有望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一是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可以完成。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全州有3.8万未脱贫人口可实现稳定脱贫,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800元,有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100%得到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饮水安全有保障。完成省下达脱贫3.8万建档立卡人口任务的100%,全州贫困发生率从2.5%降至0.39%,下降2.11个百分点。二是贫困行政村出列任务可以完成。严格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全州188个贫困村有望出列,188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均下降至3%以下,通行政村道路路面已完成硬化,且危险地段设有防护措施,全部村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饮水安全有保障、建有标准化卫生室,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以上,光纤网络实现贫困村所在地及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卫生室全覆盖,有公共活动场所。三是贫困县摘帽任务可以完成。严格对照贫困县退出标准,深度贫困县武定县达到摘帽条件。武定县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2%以内,努力实现零漏评、零错退,群众满意度达98%。

3.坚定不移抓对象精准,全面深入抓户户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部署,把贫困人口“回头看”与数据清洗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库建设、“云南扶贫通”、2019年动态管理等五项工作统筹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统筹工作力量、工作方法步骤,召开业务培训会2次,全州累计培训246场次、培训21658人次,推进工作。共核查脱贫户78829户288155人、未脱贫户13675户45165人,核实核准脱贫不稳定户3173户10237人,对不稳定户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一户一方案”,补齐短板,抓整改落实,脱贫不稳定户全部整改完毕,并在系统内标注。对照村脱贫10个方面标准,核查脱贫出列村456个,均稳定脱贫出列。抓实数据质量管理,按照州级5名、县市5名,乡镇、村各1名“5511”要求,配齐配强信息数据管理员。抓实云南扶贫通工作,目前完成县、乡、村公示公告内容的上传,到11月9日止,手机APP安装注册108414人,占全省330731人的32.78%。强力推进动态管理及“两摸底、一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召开贫情分析会18663场次,举办业务培训班246期,共培训干部21658人次;组建工作队4412支,共40095名工作队员。2019年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1200人;脱贫返贫468人;2019年脱贫38157人。共摸排出脱贫监测户3875户12804人,边缘户5941户18447人,两类人员共计9816户31251人。全面深入抓户户清行动。坚持把项目库建设和户户清行动作为脱贫攻坚最基础的工作抓紧抓实,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州县级脱贫攻坚3年入库项目6111个,入库项目资金124.48亿元,其中:2018年实施项目资金41.57亿元、2019年涉及项目资金45.96亿元、2020年规划项目资金36.95亿元,涉及全州10县市110个乡镇、1088个村,做到所有建档立卡户脱贫帮扶措施计划和脱贫后续巩固措施计划全覆盖,并按要求录入了国办系统。

4.聚焦重点靶向发力,集中优势兵力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坚持把武定县作为全州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切实解决好武定县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稳定增收难、控辍保学难、保障安居难、安全饮水难、动力激发难“五难”问题。一是做到政策聚焦。在出台实施我州《关于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围绕2019年武定县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制定出台了《支持深度贫困县武定县打赢打好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战二十七条措施》和武定县“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十条工作措施,从产业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础建设、集体经济发展、土地政策、民族宗教政策、人居环境提升、党建促脱贫攻坚、人力和财力支持、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等方面逐一对政策进行细化,提出具体、管用的“硬招”“实招”,做到条条有项目支撑、条条有资金来源,真正体现政策特惠、倾力支持。并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挂包”武定县负总责当总指挥,压实武定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立“军令状”,4位副州长、23家行业部门分块分行业包干负责,压实州、县、乡村、工作队、挂包单位和干部责任,形成责任明晰的责任链条,确保项项有人管、条条得落实。楚雄州27条硬措施攻坚深度贫困堡垒的做法在全省推广。二是做到投入聚焦。举全州之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坚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以上安排到深度贫困县和贫困村,新增财力、新增债券和新增扶贫资金30%以上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沪滇扶贫协作资金和外援项目资金原则上安排在深度贫困村实施。共计争取武定县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指标856亩,实现武定县跨省流转指标856亩,省级下达2019年度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1.921亿元。目前正在上报争取跨省调剂指标1000亩。2019年预计投入武定县脱贫攻坚资金达到18.71亿元。三是做到力量聚焦。对深度贫困县武定县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挂包”,动员全州力量,向深度贫困地区发力,2019年从州扶贫办选派1名副主任到武定县挂职副县长,从6个摘帽县选派了19名优秀干部到武定县挂任扶贫办副主任和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从州级部门和其他9县市选派115名干部支持武定脱贫攻坚。先后两轮开展了武定县脱贫攻坚全面精准找问题专项行动,先后两次开展武定县脱贫攻坚大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支持武定县脱贫攻坚工作。建立脱贫攻坚督导机制,成立由州委书记、州长任总督导,州委副书记任副总督导,州委常委、副州长和22家行业部门为成员的武定县脱贫摘帽工作督导组,由州委常委带队,州政府副州长参加,对武定县每一个乡镇派出一个督导组,州级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沉到一线,亲自指挥、亲自督战,全力推进各项问题的解决,真正用宽肩膀、铁肩头扛起打赢打好深度贫困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5.聚焦目标要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议精神,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达标作为脱贫攻坚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全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产业扶贫方面,深入实施《楚雄州产业扶贫实施方案》,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走“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之路。通过有力、有效因村因户施策,全面实现规划引领、项目扶持、主体带动、政策支持、组织保障“五个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州4241户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98万户30.7万贫困人口发展扶贫产业,贫困户增收3.05亿元,主体带动覆盖率达到100%,被两个以上主题重复带动率达10%。有39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资金或资产入股方式发展带动1.78万户贫困户增收979.6万元,177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订单方式带动5.1万户贫困户增收2.09亿元,53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流转承包土地面积30.28万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304户增收2152.21万元,1913户新型经营主体带动1.54万户贫困户6.23万人以打工就业方式发展增收9946.2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55座的基础上,2019年又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31座,经验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武定县构树扶贫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构树扶贫经验交流暨产销对接研讨会上交流。就业扶贫方面,实施《楚雄州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健全县乡村三级就业扶贫信息平台,全面推广“一部手机就业通”,坚持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发力,建立从动员到培训、输出、管理服务和贫困户到就业岗位的“双链条”工作机制,建立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扶贫协同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怕出去、不愿出去、稳不住等问题,通过有组织转移就业一批、农业园区协议用工一批、扶贫车间吸纳一批、工地企业吸纳一批、公益岗位吸纳一批等措施,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增收。2019年1—10月,全州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1.78万人,农村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77万人。截至目前,全州农村劳动力 132.56 万人,实现转移就业75.94万人;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60万人,转移就业12.69万人,基本实现了“有转移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的目标。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省下达我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12226户47828人,已完成安置点建设142个,目前完成建房并搬迁入住12167户47749人,搬迁入住可以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的目标。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围绕2019年全州危房“清零”目标,截至目前,全州4类重点对象危房应拆危33847户,已经拆除32249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应拆危9293户(含其他5类不符合补助政策危房户1865户),已经拆除8875户。教育扶贫方面,继续推进实施好“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巩固提升“20条底线”达标水平,全州10县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均通过了国家教育督导委的评估认定。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六长”责任,坚持“四步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控辍保学”问题解决,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和留守儿童大排查,采取“一生一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劝返复学工作。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截至10月30日,全州32522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户学生享受到教育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方面,对标国家和省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立足保基本,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和医务人员配备,确保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1—10月全州救治贫困人口大病患者38932人次,救治率99.8%;重病患者1576人次,救治率99.7%;慢性病患者56420人次,救治率98.7%。1094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人员、基本设备已经达到“贫困村退出基本标准”, 贫困地区群众看病就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饮水保障方面,全面建立饮水台账,准确掌握农村人口饮水动态,及时采取措施补齐短板,做到饮水现状清、存在问题清、造成问题的原因清、解决问题的措施清、完成时限清“五个清”。截至目前,扶贫信息系统中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4户1370人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兜底保障方面:全州符合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26.6万人已百分之百实现参保。截至2019年9月底,全州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76776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6亿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1492人、发放供养金941.4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围绕贫困退出必须解决的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6个县市通高速路,贯通双柏、牟定、姚安、大姚4县的高速公路已开工建设,103个乡镇通等级以上公路,644个贫困行政村于2017年底已经全部通硬化路面,1100个行政村全部通生活用电和10千伏以上动力电,644个贫困行政村村委会、学校、卫生室全部通光纤和4G网络。

6.坚决落实“四不摘”要求,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不摘”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后续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精准组织、精准指挥、精准落实攻坚机制。制定实施《楚雄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按照“23496”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举措,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两手联动,按照“投入不减、力量不减、考核不减”三条原则,围绕“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巩固提升、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巩固提升、到户政策落实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扶贫扶智扶志成果巩固提升”九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投入保障、强化监管力度、强化督 查考核、强化“回头看”工作、强化宣传保障六项工作保障措施,着力构建脱贫攻坚提质增效机制,全面促进稳定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加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7.坚持合力攻坚,全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大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社会扶贫、沪滇扶贫协作“五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以决战决胜的态势合力攻坚。一是强化专项扶贫。坚持以专项扶贫为牵引,完善脱贫攻坚目标体系、规划体系、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考核体系和动员体系。二是强化行业扶贫。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行行业扶贫“定职责、定政策、定计划、定资金、定考核”的“五定”法,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州级部门向州委、州政府递交责任状,年底实行严格考核评估,形成“年初下达任务、年中督 查督导、年底集中考核”工作推进机制。三是强化定点扶贫。加强与招商银行、中智公司、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和新增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石油大学6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家教育部所属滇西扶贫高校对接,派出党政代表团到8家单位主动对接,全力争取支持。今年以来,8家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到楚雄州及帮扶县考察调研159人次,派出帮扶挂职干部18人,共投入帮扶资金6009.16万元。17家省级定点扶贫,到楚雄州及帮扶县考察调研1278人次,派出帮扶干部29人,2576名干部参与挂包帮扶工作,投入帮扶资金3592.9万元。争取大唐集团帮扶资金1500万元和1名干部到武定县扶贫办挂职。制定州级挂包帮扶考核办法,组织全州1137个机关单位40188名干部开展挂包帮扶工作,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统筹中央、省、州、县市四级1028家单位选派工作队员2582名,组建工作总队1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701支,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701名,第一书记661名,实现了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全覆盖。加强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年内召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名。四是强化沪滇扶贫协作。坚持“面上协作全面展开,重点协作深度推进,携手帮扶率先小康”的工作思路,切实把沪滇扶贫协作作为加快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推动脱贫攻坚的重大历史机遇,重点围绕组织领导、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等六项工作狠抓落实。全年共召开4次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研究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召开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实现高层互访3次,召开高层联席会议2次,7个受援县和8家州级部门完成了到嘉定区的汇报对接。共争取到上海嘉定区13名党政干部、18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楚雄州挂职指导,共派出10名党政干部、50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嘉定区跟班学习,通过沪滇扶贫协作共培训各类干部7950人次;共争取到上海市及嘉定区协作帮扶项目资金24687万元,实施项目178个,项目开工率和资金拨付率均达到100%;共组织“沪企入楚”招商推介活动2批次,组织“楚品入沪”展销活动6批次,邀请上海企业家到楚雄考察投资34批次,来访企业54家,实际投资22家,到位资金19.51亿元;“10.17”扶贫日期间,我州共组织各类带贫帮贫效果好的60多家企业参加了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和“嘉定区旅游购物节——对口帮扶地区文旅市集活动”,直接带动82448人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致富,同时通过工会组织的职工疗休养和“大礼包”等销售楚雄州各类农特产品1000余万元;投入劳务协作资金1500万元,共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20场次,完成了培训2000人贫困人口的劳动技能培训,实现了新增省内就业贫困人口3000人,新增省外就业贫困人口930人,转移至上海就业贫困人口130人的工作目标;实现了上海市嘉定区的5个镇(街道)与我州7个贫困县16个贫困乡镇81个贫困村建立结对关系,实现学校结对帮扶7所,医院结对帮扶7所;投入镇村结对帮扶资金1205万元,共有72家上海企业结对帮扶7个贫困县28个乡镇83个深度贫困村,共投入企村结对帮扶资金5000余万元。五是强化社会扶贫。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全州318户企业参与结对帮扶。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推手和举措,通过“认购代扶”“认购代捐”等形式,积极宣传推介和动员社会各界购买我州优质特色产品,组织各类消费扶贫特色产品展销会,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筑牢产业发展后劲,全州累计销售特色产品5625万元,带动6万余户贫困户增收。六是“十小工程”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省委“六小创新”做法,抓实楚雄州脱贫攻坚乡村讲坛、小广场大喇叭、爱心超市、四面红旗评比、“扶贫日”和“奖勤曝懒”红黑榜等“十小工程”,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增强感恩党、感恩祖国、感恩社会的意识。与云南电视台《情暖人间》栏目举办《楚雄州脱贫攻坚系列展播》,展示彝州脱贫成果,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8.坚持精细化管理,促进项目资金效益发挥。多渠道筹集整州脱贫资金,2019年1—10月,全州投入各类扶贫资金72.22亿元,其中,财政专项12.41亿元,融资资金0.62亿元,整合资金21.23亿元,扶贫小额信贷20.35亿元,健康扶贫11.68亿元,教育扶贫5.39亿元,社会捐赠0.54亿元。一是加强统筹整合。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和《云南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操作指南》的要求,结合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入库情况,编制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资金筹集计划,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规范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专项投入。从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大扶贫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制定实施《楚雄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楚雄州扶贫融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注重跟踪问效。把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加强日常抽查年度检查及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对深度贫困县武定县和楚雄、元谋、禄丰3个非贫困县(市)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南华、姚安、大姚、永仁、牟定及双柏县2018年度及其以前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结余结转使用消化情况和2019上半年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省和州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对支出进度偏慢、排名连续靠后,且整改不力的县市,由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并约谈县市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和扶贫办主任、财政局局长,督促各县市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

9.坚持问题导向,中央和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各类考核督 查指出问题整改扎实有效。紧扣中央巡视组、国家和省考核通报、省委巡视组、国家审计署审计、第三方评估、民主监督等指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回头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回头看”、扶贫领域巡察督 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挂包帮、转走访、做实事、真履职”、党建促脱贫攻坚6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顿、工作大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深入精准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实行整改销号制、全程跟踪督办等机制推进整改工作,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五个不放过”抓好整改。目前,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州级层面发现的11个方面42个问题、省委第七巡视组指出的脱贫攻坚5个方面13个问题、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43个问题、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15个问题、贫困县退出第三方评估检查反馈的11个问题、2018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存在的5大类15项39条共性问题和23条个性问题已经得到全面整改。

10.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切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以空前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认真实施《关于加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彝州脱贫先锋行动”的通知》等“1+7”系列文件,持续抓好基层党建“推进年、巩固年、提升年”各项任务,持续深入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和“一亮五带”实践活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心关爱工作的九条措施》,采取选树一批、提拔一批、锤炼储备一批、容错纠错一批、惩戒惩处一批“五个一批”措施,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和任用干部。2019年,州委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树了10名担当作为优秀基层干部。34个扶贫先进单位、21个扶贫明星企业、57名扶贫先进工作者、24名扶贫好村 官、35名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1名社会扶贫模范和46名定点(援滇)扶贫干部受到省、州表彰。2019年1—10月,因脱贫攻坚工作实绩突出提拔使用的干部221名,占全州提拔使用干部的39.3%,其中正处16名、副处16名、正科66名、副科123名。因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不力被组织调整的干部4名(正科1名、副科3名)。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入开展“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综合运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强化监督,扎实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聘任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积极推进州、市县巡察向村(居)级延伸全覆盖。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精准发力,各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更加履责担当、务实清廉,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2019年以来,全州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87件,查处640件,处理819人,其中,批评教育639人,问责94人,问责单位2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曝光70批次136起186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8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8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336.07万元,增长2037.23%,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部门列入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含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8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88.8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88.86万元(本级财力16,088.8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336.07万元,增长2037.23%,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部门列入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含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88.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8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99万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退伍军人,工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5,236.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6.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2020年新增加部门列入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含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6.7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0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3.39万元;2130501行政运行:617.97万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4.33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14384.7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3.5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16,088.86万元。

基本支出852.78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170.87万元; 30102津贴补贴:227.32万元; 30103奖金:110.24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08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67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7万元; 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5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43.56万元; 30201办公费:19.25万元; 30202印刷费:1.50万元; 30204手续费:0.02万元; 30206电费:1.00万元; 30207邮电费:1.00万元; 30211差旅费:19.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2.00万元; 30215会议费:4.00万元; 30216培训费:7.5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7.00万元; 30226劳务费:7.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8.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41.76万元; 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7.50万元; 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4.18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 30302退休费:26.06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3.83万元。

项目支出15,236.08万元,其中: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77.48万元;39999其他支出:258.6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13,097.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 2130505生产发展:13097.26万元,具体项目清单: 1.脱贫攻坚专项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6.33万元(详见附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扶贫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1.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扶贫办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扶贫办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6次,共计接待93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扶贫办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原因: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车辆使用频繁高,燃油费、过路费等使用费用增加,同时,由于车辆日益老化,维修费用相应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光伏扶贫村级电站检测验收经费258.6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通过第三方检测和验收。

(二)扶贫展厅经费400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彝州巨变为缩影,充分展示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与贫困群众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成果,弘扬楚雄脱贫攻坚时代精神,激励和动员全州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开创“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美好未来不懈奋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扶贫办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26.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63.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统计口径与2019年不同,2020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里包括州级项目支出及州级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项目。

其中: 30201办公费:19.25万元; 30202印刷费:1.50万元; 30204手续费:0.02万元; 30206电费:1.00万元; 30207邮电费:1.00万元; 30211差旅费:19.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2.00万元; 30215会议费:4.00万元; 30216培训费:7.5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7.00万元; 30226劳务费:7.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8.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41.76万元; 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7.50万元; 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4.18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78.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7日

附件3

楚雄州扶贫办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楚雄州州级脱贫攻坚展厅建设经费。

二、立项依据

《楚雄州五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关于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

由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计划展厅55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0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采用图片、图表、视频、实物、沙盘模型和适当运用声、光、电、VCR、VR等多媒体高科技现代展示手段强化前后对比,突出横向对照,重点展示楚雄脱贫攻坚成效。

六、资金安排情况

扶贫展厅预算经费4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于8月开工,10月上旬完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彝州巨变为缩影,充分展示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与贫困群众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成果,弘扬楚雄脱贫攻坚时代精神,激励和动员全州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开创“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美好未来不懈奋斗。

附件4

楚雄州扶贫办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488座村级(联村)光伏扶贫电站检测验收。

二、立项依据

《关于全省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19〕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武定七个有光伏扶贫项目的县。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七个县在“十三五”期间按照或参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建设了村级(联村)光伏扶贫电站488座,须进行专业检测。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十三五”期间建成的村级(联村)光伏扶贫电站,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精准扶贫 村级光伏电站管理与评价导则》(GB/T36119-2018)标准进行检测。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电站座数为主要因素(双柏36座,牟定36座,南华104座,姚安43座,大姚58座,永仁98座,武定113座),参考电站装机容量下达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关于全省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19〕23号)要求,计划在2020年全面完成检测验收和评估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各相关县正在开展专业检测第三方招标、检测和验收工作。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附表 (2)20200703091140405(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