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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18-1212007 公开目录: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20 14:25:22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1000

第一部分 楚雄州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⑴拟订全州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并组织贯彻落实;⑵负责全州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组织督查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⑶负责制定贫困地区、民族特殊困难群体片区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⑷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信贷扶贫开发项目,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⑸负责组织、实施、督查和管理易地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督查和管理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建设项目;(7)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联系、协调、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负责接收和管理社会扶贫捐赠;(8)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州扶贫办党组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扣“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扣中央巡视组、国家和省考核通报、国家审计署审计、第三方评估、民主监督等指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12大攻坚行动”“16个到村到户”措施,扎实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开展“提精神、强本领、硬作风、抓保障、严纪律、齐攻坚”专项行动,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2个贫困县摘帽、93个贫困村出列、5.3万人脱贫的目标有望实现,实际脱贫18552户69692人,完成省下达脱贫5.3万建档立卡人口任务的131.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扶贫办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在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实有人员编制31名,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8名。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在车辆2车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82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2.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721.34万元增加100.67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励;二是调入两名副主任。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82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11万元,占总支出的78.48﹪;项目支出176.9万元,占总支出的21.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比2016年721.34万元增加100.67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励;二是调入两名副主任。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扶贫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11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比2016年419.42万元增加225.69万元,增长53.81﹪。主要原因分析:年内进行公务中改革性补贴上调、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清算追加退休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扶贫办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9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比2016年301.92万元减少125.02万元,减少4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了脱贫攻坚宣传牌经费24万元;二是减少了扶贫开发考核专项奖励和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资金34.77万元;三是减少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扶贫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会议费等66.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7年比2016年的721.34万元增加100.67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励;二是调入两名副主任。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9.01万元;住房公积金34.3万元;行政运行494.1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6.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35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86万元,下降4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小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8万元,下降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9万元,下降56.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扶贫办公务接待制度》和《楚雄州扶贫办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由原来的4辆减至2辆,公务用车相关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应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8万元,占60.5﹪;公务接待费支出8.35万元,占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个。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脱贫攻坚工作检查、考核和调研组、村委会、乡(镇)、县级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81万元,增长90.95﹪。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培训人员范围扩大和次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扶贫办资产总额22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95万元,固定资产176.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小1395.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98.9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1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9.92

52.95

176.97

72.55

104.42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单位反映专用举办农展会展位租金)

四、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材料,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单位反映专用材料主要用于农用材料)

五、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1111


【附件】楚雄州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200500178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