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47J-/2024-1107001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交办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机制建立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为高质量做好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我局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和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印发了《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对办理的建议进行了分解,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制”和“五定一包”的制度要求,明确了从接收、组织、调研、协商、答复、公开到总结每个环节的建议办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准确、规范、有序。

(三)解决问题,突出实效。以建议办理为契机,积极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合理内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方案的宝贵资源,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研和分析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力争“小切口”解决一类问题。

二、建议办理程序情况

2024年度,州人大交由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总计37件。其中独办5件、主办8件,已经全部完成面商、答复和反馈,其中A类办结12件,B类办结1件,并按规定将办理结果上传“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协办24件,已经全部按规定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

三、建议解决落实情况

2024年度,州人大交由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的独办的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8件,建议解决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申报材料中取消完整建筑施工图的建议》(第JY230013040018号)

人大代表建议结合基层实际简化城镇规划区内自建房规划审批要求,申报材料取消完整建筑施工图,或者采用其他便捷方式。

解决落实情况:一是州住建局出台了楚雄州农房通用图集以便捷申报;二是按住建部门要求,三层以上的自建住房(特别是用于开旅馆、出租等)仍需提供完整施工图,自然资源部门只需要各层平面图和建筑立面图。

(二)《关于解决2023年第一批土地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后续工作的建议》(第JY230013040047号)

人大代表建议加强对武定县万德镇辖区两个提质增效项目整改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项目在验收合格和入库的前提下,尽快将管护权移交给万德镇人民政府。

解决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楚雄州武定县万德镇胜德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已完成州级外业验收;楚雄州武定县万德镇万德等2个村多渣拉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在州级外业验收过程中,因存在塌方隐患,未通过州级外业验收,已完成塌方修复,待验收。我局将督促武定县自然资源局、投资方压实责任,尽快完成2个项目竣工验收和入库报备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成效。

(三)《关于开展农村田地“六清”提高耕地质量的建议》(第JY230013040055号)

人大代表建议结合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用地;依法开展“六清”行动,提高耕地质量;配套农田水利工程,提高耕地质量。

解决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和耕地保护与干部选拔挂钩制度,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二是采取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方式,结合正在开展的耕地流出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整改,依法有序开展农村田地“六清”行动,提高耕地质量;三是分类施策,对地不好种的,优先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和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对无人耕种的,要通过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措施,保证地有人种,在因地制宜把撂荒地种好用好的同时,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业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坡地治理的建议》(第JY230013040093号)

人大代表建议为有效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建议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制定相关政策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坡地的治理力度。

解决落实情况:经研究核实认为加大对农村地区坡地治理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已迫在眉睫。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倾向于连片、平整的土地,对于零散的坡地治理力度不高,缺少相应的政策支持,下步将加大对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力度,结合现行耕地占补平衡相关政策,因地制宜谋划实施项目。

(五)《关于尽快兑付昆楚、楚大高速公路拖欠农户征地补偿资金的建议》(第JY230013040133号)

不公开。

(六)《关于给予禄丰市已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后期栽种管护政策支持的建议》(第JY230013040138号)

人大代表建议因受水资源和汛期降水影响,建议州人民政府在认定禄丰市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提质改造项目水田面积保持不变的同时,同意禄丰市在2024年无水源保障地块改种玉米、烤烟等旱粮作物。

解决落实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一是未入库的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在确实无水源保障种植水生作物的情况下,为防止土地撂荒,可以种植旱生作物,待下一年度种植水生作物时再拍照举证入库;二是已入库的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在管护期内每年必须确保种植一季水稻,鉴于我州遭遇了历史以来最严重的干旱,各地都面临不同程度的旱情,却因干旱不具备种植条件、但已进行分割报备的补充耕地项目,原则上允许延期一年入库。

(七)《关于按照实地状况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的建议的建议》(第JY230013040162号)

不公开。

(八)《关于给予核减耕地保护任务的建议》(第JY230013040173号)

人大代表建议州级相关部门在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过程中适时扣减因购买占补平衡指标的占用耕地的保有量任务基数。

解决落实情况:截至目前,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之前,省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价格中不包含核减耕地保有量及耕地数量指标出售方负责后期种植管护费。下步,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争取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将耕地占补平衡大占补改革一并考虑。

(九)《关于尽快出台中小型水利线性工程永久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的建议》(第JY230013040180号)

人大代表建议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针对全州水利项目的建设特点,尤其是由县市负责的中小型水利线性工程项目,出台相应的永久用地审批政策,创新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民生项目顺利建成、发挥效益。

解决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大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定位,进一步吃透政策,用好分段分区域用地报批等政策措施,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二是持续加强与水务部门的沟通协作,运用好已建立的水利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为全州水利项目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十)《关于重新明确耕地保护中流出的与行政区划不符图斑属地整改责任的建议》(第JY230013040185号)

人大代表建议州级有关部门加强向上对接汇报和向下的统筹力度,在核查和整改中确属与行政区划不符图斑,及时据实重新分配交接整改,进一步压实属地整改和管护责任,减少整改的难度、减轻基层负责,合力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解决落实情况:在对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过程中出现跨乡镇、县市、市州行政区域的图斑,省级专班明确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相关地区配合”的原则进行整改。下步,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一是加强汇报,争取更加灵活的整改政策;二是加强协调,整合力量推进整改;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巩固整改成果。

(十一)《关于设立村级土地专职管理员的建议》(第JY230013040195号)

人大代表建议一是应当定期开展土地管理专员相关业务能力提升;二是应当尽力加强“放管服”改革,把权责下放到乡镇和农村;三是应该摒弃对非法建设用地的管制是只是政府部门的事情的片面认识。

解决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自然资源业务培训学习和宣传,将每年6月定为“耕地保护宣传月”,以耕地保护为主题组织“百、千、万”宣讲活动;二是建立全州耕地六级网格责任区,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农民耕地保护“六级网格”制度,压实土地专管员责任;三是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重点抓好地方党政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土地专管员、综合行政执法和全民监督五支队伍建设。

(十二)《关于牟定产业园区土地规划指标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第JY230013040247号)

人大代表建议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对牟定产业园区土地规划指标上给予倾斜支持,对园区急需落地的项目,按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支持帮助。

解决落实情况:按照《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要求,楚雄州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31637.4195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93倍。牟定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2096.4005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325倍,牟定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全州排名第2位,经研究核实认为,已给予牟定县工业园区足够的土地规划指标倾斜支持。建议牟定县一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新引入工业项目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投入产出比。二是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三是牟定产业园区规划用地、批闲土地已基本用完,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调整时州级统筹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四是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地出让改革,2024年工业用地首先采用“标准地”方式进行出让,争取尽快实现“标准地”出让“零 突破”。

(十三)《关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规划引导的建议》(第JY230013040251号)

人大代表建议一是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风貌。二是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和严肃性。三是发挥干部群众的聪明才智,自由享受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自己勤劳双手创造的劳动成果。

解决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已完成了14个省级和20州级村庄试点,为全州村庄规划提供技术保障;二是通过“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动我州村庄规划工作,编制村民看得懂、接地气、可实施的长远规划,着力打造彰显我州山水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村庄,全面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效益;三是做好村庄布点规划,引导人口聚集,实现农村人口转移与生产力布局、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有机衔接;四是分类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村庄规模,分类编制村庄规划,保护好历史文化,根据村庄规模配置村庄完善公共设施配置,进一步强调村庄规划的实用管用;五是严格实施规划,全州926个村庄规划已完成并纳入一张图管理,州住建局编制了64套农房建设通用图集,乡村建设管理将更加规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四、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B类建议续办续复情况

我局不涉及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B类建议续办续复的情况。

五、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办理结果中11件公开,2件不公开,已按照规定对可公开的办理结果在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政务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一条重要途径,切实提高全州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五级责任制”和“五定一包”的制度要求,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一次性办理和答复”转变为“动态跟踪问效式办理和续办续复”。三是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办了多少”向“落实了多少”转变,努力做到办一件成一件。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