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建设中注重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传统村落是我州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彝州各民族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12月12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我局组织对我州传统进行了系统研究,一是整体传统村落,它能全面的反映建筑群整体肌理,布局模式,建筑与环境接和的总体村落风貌;二是单栋或单个院落的建筑单体,更多的是反映建筑的建造工艺和艺术细节。
一、乡村历史保护与传承所做的工作
我州多样的地形和多样的民族、地域文化,形成了多样的特色村落和民族建筑,典型的有山地村落的土掌房、闪片房、干栏式建筑等。特别是我州普遍的土掌房,因其就地取材、有很好的保温隔热效果,很适应山区昼夜温差大的气候特点,屋顶能作为收晒场地的功能适应性,在我州山区和彝族地区广泛分布,依山而建的土掌房村落甚至成为了楚雄的一个重要文化符号;坝区很多村落中散布着明清时期的汉式建筑,承载着楚雄民族融合的村落发展历史。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农民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十分迫切,土掌房,因其土木结构,耐久性差(每年都需维护)、建筑功能难以配套,房间跨度小,通风采光和居住环境差等不可克服的原因,逐渐被富裕起来的村民建造的小洋楼替代;很多古老农村里传承下来的明清建筑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或倒塌,也有的被人为的拆除。面对严峻的形式,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民宗、扶贫、旅游等部门协作,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采取了许多措施。
(一)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实现风貌保护的可持续性。全国各地的传统村落(建筑)保护实践经验表明,单纯的文化保护往往难以持久,必须走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道路。我州丰富的彝族建筑文化是发展特色乡村旅游的最大资源,州委、州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重点打造了一批以楚雄市紫溪镇紫溪彝村、姚安县官屯乡马游村委会马游村、楚雄市树苴乡九街村委会马家村、永仁县宜就镇宜就村委会彝人新村、永仁方山诸葛营、双柏李方村等为代表的民族特色旅游村寨,推进全州民族村寨建设和乡村旅游快速健康发展,成效显著,同时也对传统建筑的继承和发展探索了一条可行可持续发展之道路。
(二)科学规划设计,保护乡村风貌。国家、省对新农村规划都制定严格的技术规范,规定了我局对乡村规划严格编制程序,首先在资料收集时就必须调研村庄自然山水形态,村落建筑肌理、历史文化建筑、特色建(构)筑物和古树名木的位置,划定保护范围,最大限度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划定自然山水和景观视廊的范围,不破坏村庄历史文化风貌。全州1000多个各类村庄规划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要求由专业设计单位编制,经城乡规划、建筑、文化专家审查的程序,保障村庄特色风貌得以传承和保护。
(三)加强民族建筑的研究和发展
建筑,作为乡村风貌最重要的载体,我局做了多年的系统研究。就建筑的建造水平而言,彝族的土掌房、垛木房等传统建筑相较于大理民居建筑还处于功能建筑层面(建筑的最初级水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建筑还没有明确的功能分区,未实现人畜分离;二是建筑材料还是纯天然的泥土和木料;三是建筑结构还没有组合构件的运用;四是建筑内外还没有建筑装饰图案和彩绘。我州已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和法规体系的建设。彝族建筑风貌首要在继承的基础上探索和创新与现代生活方式、建筑相结合的彝族特色建筑。
2002年就组织了彝族建筑专题研究,印制了《中国彝族现代建筑研究图集》;2008年制定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特色管理办法》;为控制新农村建设的建筑特色,2014年编制《楚雄州村庄特色民居设计图集》下发各县执行,从源头上保障了特色的体现。2018年开展了乡村历史文化建筑普查工作。今年,由我局会同州人大起草的《楚雄州城乡风貌建设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我州有了体系完整的法规和技术体系。
二、农村传统建筑文化传承保护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新时期传统建筑文化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是点多面广,能够与产业想结合实施有效保护的村落太少;二是资金投入困难,很多村落里的传统建筑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但有列不上文物保护名目,没有专项保护资金,面临自动消亡的困境;三是村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迫切需求,对自有的老宅拆除新建,政府很难管控;四是人口迁移后造成农村的空心村化,包括建筑文化和其他物质、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消失。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多部门联动,保护和建设并重。农村传统建筑的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了很多努力,但单靠一个部门确实难以实现。需要政府引领,各相关部门联合(特别是文化、农业部门),产业发展和文化保护相结合,按照保护一批、改造和提升一批、新建一批的要求,抢救、修复、建设了一批带有民族特点的特色建筑,形成了楚雄州各个时代、各个地域的民族建筑群落,成为我州城乡风貌的名片。
(二)综合考虑乡土建筑师的培养,作为乡村特色保护传承人。由住建、文化等相关部门对现有的乡村建筑人员进行培养,并实行乡村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规划落实、特色民居建设、违章建筑举报等建设工作,对应建立乡村建筑师管理制度。
由于乡村建设涉及部门多,文化研究的综合性、专业性强,希望您多给我们发声,形成至上而下推进楚雄州乡村文化的传承和打造。
衷心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