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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524002 公开目录: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4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2020年12月28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转发<中共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 报告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楚雄州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8月27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并向州人大常委会 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州长迟中华作出批示要求:政府系统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务求在问题的“清零”中提升我州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州审计机关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对州、县市875个单位、103个乡镇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审计查出的2594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总体来看,在各级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审计机关的跟踪督办下,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积极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州审计查出的2 594个问题已整改2 542个,整改面达100%,整改率达98%;正在整改52个,占应整改问题的2%。

一、推进审计整改的主要措施及做法

(一)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按照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对“屡审屡犯”的问题,坚持“屡犯屡审”,对伴随新政策、新制度、新机制而产生的新问题,持续往“深”里审,促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二)严格履行督促责任。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的原则,严格执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试行)》,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审计整改清单”对接制度,持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促进整改责任落实;坚持向上级审计机关、本级审计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 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制度,维护审计整改的严肃性。

(三)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健全完善人大、政府督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共同参与的督促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审计移送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内容,有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四)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促进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州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15项,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问题699个,有关单位已按要求整改676个,占比96.7%,整改金额606 842.24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3个,占比3.3%。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聚焦“六稳”“六保”政策,对降费政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稳就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13个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查出的12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104 421.36万元。

1.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主要发现:多收取各项费用,少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及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未清退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问题。已整改,涉及的5个州级部门和10个县市已将多收取费用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清退给征收对象,未征收的各项费用已征缴入库。

2.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方面。主要发现:5个县市财政未及时安排拨付转移支付资金,1个县资金结存未发挥效益。已整改,未及时下达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部门已下达拨付。

3.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发现:未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结余未缴财政,挪用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涉及的6个县已整改,专项债券资金已足额拨付到位,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挪用资金已归还原渠道。

4.全州7个贫困县产业扶贫和整改“回头看”方面。主要发现:产业扶持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部分产业项目未实施或推进缓慢等问题。涉及的7个县已整改,未及时安排使用的产业扶持资金已拨付,项目结余资金及未实施的产业项目资金已收回上缴县财政。

5.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发现:扩大范围发放技能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创业担保贴息和就业见习补贴,农村劳动力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信息不共享等问题。涉及的2个州级部门和10个县市已整改。

6.减免返还社保费及缓征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发现:未清退社保费的问题。已整改,涉及的楚雄市已清退。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方面。主要发现:疫情防控资金闲置和拨付不及时,多支付物资采购款,未及时兑现一线医护人员补助资金,物资未及时分配调拨等问题。涉及的13个州级部门和7个县市已整改。

8.推动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发现:部分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复产复工不正常,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涉及的5个县已整改。

9.重大项目推进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发现: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建设项目用地未取得批复。涉及的2个州级部门和3个县市已整改。

(二)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州级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主要发现:预算调整项目不够细化,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少列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财政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等问题。除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通过缴库、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项目库建设及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等方式已整改,整改金额95 095.03万元。

2.县市财政决算审计。对楚雄经开区管委会和禄丰县财政决算情况审计,主要发现:虚增和调节财政收入,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拉用上级专款平衡预算,违规使用预备费,存量资金未清理上交,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等34个问题。楚雄经开区管委会和禄丰县通过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缴库、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已整改33个问题,整改金额63517.13万元;正在整改1个。

3.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53个州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对4个州级部门和5个县级审计机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主要发现:未收取、上缴预算收入,应交未交存量资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挪用专项资金,虚列支出,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资产管理不规范等41个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收缴财政、补缴个人所得税、规范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式整改40个问题,整改金额742.91万元;正在整改1个。

(三)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2个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和9名州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发现:未收取、上缴预算收入,应交未交存量资金,违规收费,扩大开支范围、超标准列支费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出借贷款,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等95个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财政、清退违规收费和违规报销 费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问题90个,整改金额131979.44万元;正在整改5个。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3个州级部门和2个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主要发现: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履行、法规制度执行、资金征管及项目建设运营方面的26个问题。已整改19个,整改金额31 123.16万元;正在整改7个。

(四)重点民生及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对武定县脱贫攻坚、全州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人防系统工程项目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174个,已整改169个,整改金额88 673.59万元;正在整改5个。

1.武定县2019年脱贫攻坚全覆盖审计。主要发现: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面的7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33 113.35万元。

2.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主要发现: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贷款未归还,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符合规定,业务系统信息数据不一致等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8.35万元。

3.9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主要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落实及效果,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28个问题。已整改25个,整改金额54 339.95万元;正在整改3个。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对21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主要发现:多计工程价款,挪用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或未完成投资计划等65个问题。已整改64个,整改金额9 204.55万元;正在整改1个。

三、2019年12月向州人大常委会 报告时未整改完的19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底,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时累计有19个审计查出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0年11月底,已整改16个,还未整改完3个。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

全州有关部门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和责任清单,深入研究分析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和完善 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如:为更好促进形成更加有效的监督整体和更为高效的监督合力,制定出台了《中共楚雄州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方面制定出台了《楚雄州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楚雄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在风险防范方面制定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云南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管控的意见〉措施的通知》;在清欠企业账款方面制定下发了《楚雄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挂钩督办工作实施方案》。

五、审计整改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从整改情况看,仍有少部分问题未得到全面纠正,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导致部分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和拖欠账款的问题。二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导致土地批而未供,项目资金长期滞留未安排使用等问题。三是由于发生时间较早,清理不及时,导致往来款长期挂账。四是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拖欠税费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到位。五是部分单位执行制度不严格,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六、继续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州委审计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深入剖析根源,完善 长效机制。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正视问题,举一反三,从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层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根治“屡审屡犯”顽症。

(三)强化结果运用,形成整改合力。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作联动,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考核奖惩、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民主生活会、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合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