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朝凡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楚雄州龙川江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机制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流域基本情况
龙川江是流经楚雄州境内中心地带的一条重要河流,发源于南华县天子庙坡东侧及五街乡,经南华、楚雄、黑井、元谋坝子至江边汇入金沙江,全长254公里(在南华县内长67.4公里。龙川江流域内有楚雄州府及楚雄市府鹿城及南华、牟定、元谋3座县城,连同姚安、禄丰、武定3个县7个乡(镇)在内共有42个乡(镇)。龙川江流域共设置19个国控和省控制地表水监测断面,2023年19个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4.74%。
二、流域综合治理情况
(一)全力实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有关工作要求,统领流域内县市及专班各成员单位抓治污、抓监管,全力提升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一是抓专班领导。建立专班工作调度、督查督办等5项工作制度,印发《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等配套性文件,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全力组织推进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共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及专题调度会议1次、领导小组双组长共调研调度专班工作11次、对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作出批示5次,工作专班共组织召开专班工作推进会议4次、调研座谈会9次。二抓水质监测。在龙川江流域设置19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精准掌握水质波动情况及污染因子。2023年,青山嘴水库坝前水体水质稳定保持III类(其中有5个月当月水质为II类),水质稳中向好,到2024年有望实现Ⅱ类水的目标任务;龙川江流域19个国省控断面有18个达到III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水体比例达94.7%;黄瓜园国控断面水质为II类,汇入金沙江的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及以上;南华县境内的沙桥镇省控断面水质为II类、毛板桥水库省控断面水质为II类、小天城省控断面水质为III类,龙川江南华段水质稳中向好。三是抓流域治理规划。印发《长江经济带楚雄州龙川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共谋划四大类项目26件工程、总投资164.9亿元,其中水环境治理项目19件、总投资75.9亿元,分别占规划项目和投资的73%和46%。四是抓争资争项。2023年,争取到南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流域南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等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预算内建设项目23个、资金7.43亿元;争取到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等项目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100万元、涉及项目7个;争取到南华县毛板桥水库生态综合治理与清淤增效工程等项目专债资金2.27亿元;争取到观音洞闸除险加固、康武坝闸除险加固、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特别国债项目3个、资金0.53亿元。
(二)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综合治理。一是加强法制和机制建设,强化依法治水。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地方性水法规建设,《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2023年1月1日起印发施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印发施行,为依法治水提供法制保障。二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职责,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整改落实。2024年全州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2.17万次,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28场,培训414人次,开展暗访和督察178次,发现问题129个,整改完成126个。三是综合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以全面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召开联席会议1次。河长办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联合巡河11次。四是加强水域与岸线管理保护。完成龙川江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杜绝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从源头上减少水环境污染源,全州共排查发现“四乱”问题11个,整改完成7个;开展“河长清河行动”123次,清理河湖库渠282条(座),清理垃圾882.3625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及非法开采捕捞行为,全州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出动364人次,巡查河道1403公里。九是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全州各级开展河湖长制主题宣讲47场次,公益宣传活动22场次,1981人次参与,州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4次。
(三)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一是持续推进断面水质提升。推进《楚雄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开展水环境问题大排查,全面摸排水环境问题;加强水质分析预警研判,按月对19个断面水质进行分析,向县市政府发布预警函4份,按日对自动站数据进行分析,发布简讯提醒8次。二是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排水标准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排查,督促排污口设置单位及时开展补充论证,倒逼岸上污染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共有56个合法的入河排污口。三是持续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经排查,楚雄州无城市黑臭水体,3个农村黑臭水体均在2022年完成整治;着力推进乡村污水治理,印发《楚雄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楚雄州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帮扶工作的通知》,切实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奠定工作基础,元谋、武定、南华3个县最终入选第一、二批20个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整县试点“以奖代补”名单;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好环评审批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四是强化执法与监测。加强执法力度。2024年全州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210人次,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行业、企业、点位359家次。加强水质监测,国控省控州控断面完成监测2次、地级水源地完成监测2次,县级水源地完成监测1次。五是做好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和资金争取工作。2023年以来争取到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5个,争取到位资金14550万元。目前5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四)加大流域内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力度。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加大河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水源地保护等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一是抓河道治理。2024年共争取到中小河流河道治理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095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河道治理9.02公理。二是2023年开展31件绿美河湖建设,年度累计新增绿化面积206万平方米,累计新增植树量31.6万株,累计形成投资量20220万元,2024年计划建设绿美河湖33件。三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稳步推进,2024年积极争取水土保持项目资金,全力做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争取到2024年度实施的5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54平方公里;目前已争取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000万元,涉及的项目县正在积极开展招投标及开工准备等工作。同时持续加大水土保持项目尤其是坡耕地等项目的储备及争取力度,已组织五个县市开展了坡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正按要求开展提级论证工作。四是强化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职责,制定并印发了2024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创建,2024年组织指导四个县市申报示范县及示范工程示范创建工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坚决打赢打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攻坚战。一是在凝聚合力上持续用力。围绕青山嘴水库水质II类、小天城水质III类等目标任务,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调度、分析、研判力度,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强化县市及州级部门资金、资源整合,凝聚力量、合力攻坚,坚决向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二是在截污治污上持续用力。紧盯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水收集治理等薄弱环节,加大项目谋划、包装、申报、争取力度,强化项目建设及管理,不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能力,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垃圾入河、粪污横流、大水大肥种养殖等现象。三是在流域强监管上持续用力。严格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公安、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深入实施河湖长制、环保执法等专项行动,以水环境的强有力监管守护龙川江流域水生态、水环境。
(二)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狠抓河湖管理保护治理。一是强化依法治水。加强水域与岸线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杜绝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水域秩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二是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河湖督查检查等举措落实、落地。对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水体污染进行防治。限期清理河道管理和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严格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生活污水,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禁止乱倒乱排,减少污染,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围绕“保好水,治差水”的要求,巩固提升断面水质。紧盯年度水质目标,力争19个国省控断面优良率保持94.7%,姚安蜻蛉河王家桥断面稳定保持Ⅳ类,西静河水库断面恢复Ⅲ类,其他断面保持稳定,无劣Ⅴ类水体。力争全州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取得更好成绩。一是强化水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断面水质日提醒、周调度、月研判制度,水质异常及时预警,强化排水口、排污口常态化摸排,对摸排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进一步消除中度和轻度污染水体,巩固提升“消劣”成果,坚决避免出现水质恶化的情况。二是做好全州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总磷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水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重点对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等加强监管,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偷排漏排。四是做好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发挥环境效益。
(四)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整合县市、行业部门力量,加大河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绿美河湖等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流域内森林和草原水土涵养等生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面积,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我州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对水利工作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一定虚心听取和采纳,增强服务意识,解决好民生水利问题。
楚雄州水务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斌 0878—310327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