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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4-0327001 公开目录: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3-27 18:19:20 文  号:楚政办函〔2024〕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63号)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系列三年行动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加快推进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楚雄州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整治执法乱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重点任务清单。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中央驻楚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以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更趋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为具体工作目标,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服务。

二、强化责任担当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中央驻楚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专题研究布置,层层抗牢责任,及时将有关落实情况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落实考核评估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中央驻楚有关单位要将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县市司法局要建立联络员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有序推进。省级主管部门将适时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检查考核,分阶段、分步骤开展评估,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在此期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中央驻楚有关单位要切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做好总结推广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中央驻楚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深入挖掘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推广。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收集网络舆情、来信来访等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防范化解矛盾。贯彻落实情况和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州司法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