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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3-0921002 公开目录: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文  号:楚司党发〔2025〕1号
标 题: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巡视员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成文日期: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巡视员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机关各科室(部)、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5年1月10日第1次党委会议研究,现将领导班子成员及巡视员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以上)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龙俊波

主持州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办公室(应急处突指挥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夏国保

负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普法与依法治理、社区矫正、监狱强戒协管、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工作。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州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州人民调解员协会。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

负责装备财务(政府采购)、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援助、仲裁、律师行业党建、打击假冒侵权、拖欠农民工工资、互联网金融、妇女儿童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工作。

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律师行业党建办)、装备财务保障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州佳汇公证处;联系州律师协会。

党委委员、副局长邹洪涛

协助局长负责州委依法治州办日常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行政裁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立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分管依法行政与法规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普联宏

协助局长负责国家安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应急值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机关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信访、信息化建设。

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乡村振兴、组织人事(干部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工会、青年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分管警务部、党建办。

二级巡视员杨继周

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安排的工作专班专项工作和局党委安排的工作。

二级调研员毕剑华

协助杨浤副局长分管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州佳汇公证处改革重组事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负责落实分管工作,坚持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的原则,班子成员的分工协作(A↔B角)关系为:夏国保↔杨浤,邹洪涛↔普联宏。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所负责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所属及联系单位(协会)的政治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业务、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推动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实际困难和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局主要领导、局党委报告。

请各县市司法局,州局机关各科室(部)、中心按分工联系报告工作。

附件:楚雄州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表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在全州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联系服务县市制度,定期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姓 名

职 务

联系县市

龙俊波

党委书记、局长

楚雄市、禄丰市

夏国保

党委委员、副局长

牟定县、姚安县

杨 浤

党委委员、副局长

大姚县、永仁县

邹洪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南华县、双柏县

普联宏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武定县、元谋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