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部)、中心:
经局党委2023年7月28日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州委组织部2023年8月23日备案,同意邹洪涛等9名同志职务任免,同意杨志刚等2名同志晋升职级,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28日起算。
李建波 任楚雄州司法局办公室(应急处突指挥中心)主任,免去楚雄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职务;
徐 浩 任楚雄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楚雄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杨 蕾 任楚雄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楚雄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副科长职务;
郭廷哲 任楚雄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副科长,免去楚雄州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 卓 任楚雄州司法局办公室(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刚 晋升为楚雄州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张 松 晋升为楚雄州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邹洪涛 免去楚雄州司法局办公室(应急处突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李 玫 免去楚雄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职务;
胡兴华 免去楚雄州司法局党建办主任职务;
朱 杰 免去楚雄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科长职务。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