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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1102007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2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基层法律服务行业2022年行政许可结果公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基层法律服务行业2022年行政许可结果公告

 

序号

许可事项

名称

申请人(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法定代表人

许可内容及依据

许可证 状态

许可有效期

许可证编号

备注

1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

李明春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2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

梁嘉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3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

李建波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4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

杨 欢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5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

张 妮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6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

李健斌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

吴程瑶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8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

李爱华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9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

李凤思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10

基层法律服务所法人变更

楚雄市民申法律服务所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7号)的相关规定

1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

鲁波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1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

王艺深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1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

文子华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的相关规定

注明:行政许可为初审的行政行为,表中:无法填写的内容可不填,在备注栏中注明“初审”。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永安法律服务所.pdf
禄丰市碧城法律服务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