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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0105002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1-05 13:35:41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回应解读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白龙箐茶花大道,邮编:675000,电话:0878—3025424)。

一、概述

2017年楚雄州司法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17号)、《楚雄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办发〔2017〕3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2号)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以及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原则,州司法局2017年通过“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楚雄”官方微信以及新闻媒体、报纸报刊、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形式公开发布信息1800余条,主要反映我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法治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做到有新信息及时更新,有新办法及时发布。同时坚持按规范程序,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四项原则,主动在楚雄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表,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参照国家和省、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完善了州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编制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事项基本目录,积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同时指定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对楚雄市、姚安县2个试点县市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引导,对涉及到的公共法律服务公开事项的梳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是贯彻落实重要政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要举措,是适应当前政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州司法局2017年以来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有关规定,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同步解读方案。二是严格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系统公文办理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35号),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是通过发布国家级、省级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增强了政策解读效果。四是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17号)的要求,依法全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有关办理复文,2017年以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一件提案办理复文。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社会关切度较高并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二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四)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州司法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2017年因人员变动,对原有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张林敏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段兴邦同志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李正杰同志担任。2017年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林敏同志主动听取了有关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专题汇报2次,分管副局长段兴邦同志多次召集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听取科室负责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等方面的工作,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一是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及时制定了《楚雄州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并按照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了责任分解。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同检查、同考评。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反馈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审查承办科室与承办人员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后公开”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重要信息需经局领导审定后发布。四是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州司法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同时切实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网站存在的问题,并按照政务网站指引进一步明确州司法局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需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全面提升门户网站办事功能,健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栏目。三是充分运用“法治楚雄”微信公众号这一政务新媒体,实时精准的推送政务信息,2017年以来州司法局共通过“法治楚雄”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政务信息1300多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171人。四是积极做好96128政务服务查询热线咨询工作。

(七)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楚雄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增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编制了《楚雄州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指南》,并提供相应的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2017年州司法局未收到过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推进力度不够,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组织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应在服务大众及热点问题上下功夫。四是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四、下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持续、有效的开展,下步我局还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找准不足,深化完善。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找出差距与不足,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各科室和相关单位的意见,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二)拓展功能,发挥作用。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深化创新结合起来,与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结合起来,与改善为民服务态度结合起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资料作用,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楚雄州司法局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