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云政发〔2013〕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清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云政发〔2013〕150号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
二、各县市、州直各部门须于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形成《行政许可设定情况清理自查表》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自检自查报告报州委编办(联系电话3377915)和州人民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3389356,邮箱cxzbbdcs@126.com)。州人民政府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附件:行政许可设定情况清理自查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日
附件
行政许可设定情况清理自查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4年 月 日
清理 范围
清理 情况 (共计 件) |
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情况 |
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确认、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情况 |
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情况 |
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情况 |
发现违法行为后的纠正情况 |
政府 规章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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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 文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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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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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清理规范围栏内“政府规章”包括省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包括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本级政府、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 清理情况栏目内,无违法行为,填写“无”,有违法行为和自行纠正的填写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