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6_/2017-1020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3-09-25 16:26: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3〕3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3-04-18 11:18:03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3年全州政府法制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楚雄州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提高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为基础,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全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行政立法、政府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制度建设水平、行政执法水平和法制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决策议事规则,大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制度,使其更具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的督办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做出决策机关要跟踪检查决策的实施情况,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搞好地方立法,大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                  

严格履行立法程序,坚持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登记备案等必经程序,确保立法真正反映社情民意和法律要求。凡纳入立法计划项目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切实按期完成立法调研、立法协调、草案起草和修改等工作。立法预备项目单位也要及时开展好立法的各种准备工作,待时机成熟立即启动立法程序。州级和县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好立法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立法的高标准和高质量。同时,要继续开展好对立法后的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及社会风险评估,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促进政务服务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活动的指导、监督,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加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明确监督重点,继续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不作为和乱作为力度,不断优化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法治环境。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广泛开展对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和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各种违法案件,纠正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和损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快推进我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经验,加大对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扩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范围,促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和年度审验工作。四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不断完善和创新评查制度、评查方法,加大对不合格案卷的纠错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五、进一步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大力提高抽象行政行为水平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凡是制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履行信息公开、征求意见或听证、论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等程序,提高文件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内容。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违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外义务。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凡是规范性文件必须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州、县市人民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备。

六、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创新行政复议体制。针对行政复议资源有限、分散的状况,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步骤,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二是创新行政复议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改革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吸收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和外部力量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书面审查、简易程序、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多种审查方式;改革和完善具体行政行为自我纠错、和解、调解等结案机制,实现结案方式多元化。三是创新行政复议制度。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拓宽行政复议范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革审理组织、完善证据规则、健全审理方式、理顺与信访和行政诉讼的关系等问题,使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能够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法制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全州各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深入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良策,为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法制保障。三是进一步推动法制机构建设。要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特别是县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州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力量,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县市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法律顾问等工作,积极营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一是全州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引导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树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继续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办好政府法制宣传专栏、楚雄州政府法制网,认真开展政府法制宣传,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服务彝州经济社会建设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