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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6_/2017-1020005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3-09-25 16:50: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3〕107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3-08-29 11:04:26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我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的协调领导,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政策措施,推进绿色食品产业提速增效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增强全州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楚雄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州绿色食品产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领导,组织制定全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标考评工作机制;抓好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运行分析会,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由州委政研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州扶贫办、州招商合作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科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农科所、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组成,联席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三、会议召集

联席会议由州绿色食品产业协调指导组组长、副组长、联系农口工作的州政府副秘书长或委托绿色食品产业协调指导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四、职责分工

(一)州委政研室

1. 负责做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及有关专题调研,及时向州绿色食品产业协调指导组报告有关情况。

2. 组织制定促进全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

(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1. 做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

2. 牵头做好产业推进督查工作。

(三)州农业局(州绿色食品产业协调指导组办公室)

1. 组织草拟全州绿色食品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发展措施和考核办法。

2.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项目进行筛选、申报,并提出扶持意见。同时,做好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和跟踪问效服务工作。

3. 加强对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及时掌握和报告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情况。

4. 抓好绿色食品产业中的优质粮食、蔬菜、水果、蚕桑、人工食用菌、花卉、制(繁)种、水产养殖等有关基地建设。

5. 承担州绿色食品产业协调指导组的日常工作。

(四)州发改委

1. 把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作为重点列入全州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2. 围绕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做好项目审批、备案和上报争取工作。

3. 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园区的规划、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

(五)州财政局

1.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2.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3.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州林业局

抓好木本油料、野生菌及其他特色林产业发展工作。

(七)州水务局

抓好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的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八)州工信委

1. 组织拟定和实施绿色食品加工业方面的政策,同时指导好绿色食品加工业结构调整。

2. 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绿色食品加工园区的规划,以及园区加工项目的申报和资金安排。

3.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技术进步和清洁生产政策,指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4. 加强对绿色食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

(九)州招商合作局

协调绿色食品产业招商引资重大事项,建立绿色食品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推介活动,不断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促进产业加速发展。

(十)州商务局

抓好绿色食品(农产品)交易市场及流通体系建设、国内外贸易及市场开拓工作。

(十一)州国土资源局

抓好国土整治开发等项目实施,对需要由农用地转为绿色食品产业建设用地的,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给予办理,为绿色食品加工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十二)州扶贫办

利用小额信贷扶持帮助农户积极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加大对扶贫开发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带动农户脱贫致富。

(十三)州科技局

为绿色食品产业生产、加工等环节引进技术和提供科技支撑。

(十四)州畜牧兽医局

抓好特色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和畜牧业发展工作。

(十五)州科协

1. 抓好以农函大为主的科技培训,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培养农村科技人才。

2. 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绿色食品产业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十六)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十七)州质监局

负责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

(十八)州统计局

科学制定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做好综合统计和产业发展分析工作。

(十九)州农科所

负责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新优绿色食品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良种繁育和推广、示范样板建设等工作。

(二十)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上报州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组织落实。

(二)建立产业季度发展运行分析和信息报送制度。紧盯绿色食品产业主要指标的变动趋势,加强对产业运行情况的分析,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建议,确保绿色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为具体工作联络员,于每季度末下一个月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负责的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州绿色食品产业协调指导组办公室(州农业局)。

(三)建立产业发展目标考评制度。制定绿色食品产业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和州级责任部门,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

(四)建立推进产业发展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和项目建设情况督查,查找差距,提出对策,引导围绕目标定措施、定好措施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建立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专题座谈会制度。每年召开1次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座谈会,邀请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参加,采取领导、部门负责人与企业家面对面座谈的形式,研究解决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六)各县市也要相应建立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负责抓绿色食品产业的综合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责任分解落实的工作机制。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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