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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4_/2019-0228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2-28 10:23:04 文  号:楚政通〔2019〕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9-02-27 10:53:31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全州一般公共财政收支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人代会目标安排918,880万元,增长6%。政府工作目标安排927,549万元,增长7%。

分结构情况为:税收655,352万元,非税280,865万元。其中州本级税收135,711万元,非税52,777万元。

分县市情况为:楚雄市267,955万元,双柏县34,152万元,牟定县38,924万元,南华县55,252万元,姚安县33,928万元,大姚县59,146万元,永仁县35,567万元,元谋县37,000万元,武定县66,914万元,禄丰县112,2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人代会目标安排2,897,045万元,增长5%。政府工作目标安排2,952,226万元,增长7%。其中州本级298,582万元。

分县市情况为:楚雄市551,692万元,双柏县193,657万元,牟定县181,756万元,南华县230,314万元,姚安县199,743万元,大姚县260,498万元,永仁县158,806万元,元谋县209,441万元,武定县318,853万元,禄丰县348,884万元。

三、其他要求

(一)总体目标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州人民政府明确的工作计划,明确各征收部门收入计划。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加快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确保全年财政收支计划圆满完成。

(二)严格非税考核。为激发各级政府主动培植财源、狠抓收入的活力和动力,破解州本级、县市、乡镇级财政收入增长瓶颈,做大做优财政收入,确保非税占比控制在30%以内,州级财政2018年至2020年执行“增收留用、税收增收以奖代补、税收占比提高以奖代补”三项政策,县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所属乡镇的财源及收入完成情况,细化政策措施,充分激发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一是增收留用政策。以2017年税收收入为基数,2018年—2020年,依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省级分享的税收收入和体制上解税收收入超基数增量部分,楚雄市留用80%,禄丰县留用85%,其余8个县留用100%。若出现县市的省级分享税收收入低于2017年基数的,县市需上解该部分差额50%部分用于奖励其他县市超收部分,州级单独补助50%奖励超收县市。二是税收增收以奖代补。执行《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以州、县、乡镇三级财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税收收入比上年增收部分为基础分档计算奖补,州级按照省级计算奖补额下达到县市。三是税收占比提高以奖代补。州级财政对全州10个县市中完成收入目标且提高税收占比的县市给予奖补。奖补额包括一次性奖补额500万元(税收占比提高到70%以上的县市)、税收占比提高奖补额(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补50万元)、税收占比高于县市平均奖补额或扣减额(每高于或低于县市平均占比1个百分点奖励或扣减50万元)。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