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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H/2017-09131149 公开目录: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发展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6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217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生物医药产业是以生物技术在医药行业广泛应用为基础形成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生物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2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27号)精神,把生物医药产业培育成我州新的支柱产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顺应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趋势,抓住国家和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支持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重大机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引进大企业(集团)为重点,以打造彝医药品牌为主线,着力实施彝医药品牌、企业培育、园区建设、种植基地、科技创新、市场流通6大工程,以大健康发展理念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综合实力,把彝药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力争进入国家民族药体系,把生物医药产业培植成全州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突出彝药,打造品牌。强化彝医药品牌建设,在彝医药理论研究、彝药材标准建设、彝药知识产权保护、彝药特色产品开发及宣传等给予重点支持,把彝医药的无形资产转变为有形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积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强化政府在统筹规划、营造产业政策环境、完善投融资体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示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开放合作,集聚发展。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合作。整合药业资源,在重点区域集中投入,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专业化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产业集群,医药产业园区、基地等辐射示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科技创新,项目带动。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加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品和技术为核心、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产业集群,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综合竞争力。

——有效保护,持续发展。加强药业资源保护监管与合理开发利用,重视种质资源发掘、保存与新品种定向培育,对特有、濒危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人工培育或扩繁。加强彝医药的挖掘、保护和传承,促进其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

——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布局,实现全州一盘棋;统筹推进中(彝)医与中(彝)药协同发展;加强传统医药龙头企业与原料基地一体化建设,实现传统医药产业和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统筹推进原料生产、产品加工、商贸流通、科技研发等环节和配套体系建设,构建完整产业链。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生物医药产业种植、生产、流通、研发体系和中(彝)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州生物医药产业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7%以上,使我州成为全国重要的民族医药产业集群基地和民族医药融资上市孵化基地。

——彝医药品牌培育目标。彝药品牌知名度和彝药产品影响力显著提升,使彝医药成为继藏医药、蒙医药之后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力争到2020年,单品种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产品品种达到30个以上,其中单品种销售超过5000万元的品种达到10个以上,超过1亿元的品种达到5个以上。

——医药工业目标。积极引进和培育生物医药企业,力争入园企业增至60户以上,培植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3户—5户,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8户—10户,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企业20户左右。力争到2020年,生物医药工业实现产值突破200亿元,实现增加值50亿元。

——中药材基地建设目标。构建较为完善的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建成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打造一批中药材品牌,培育一批科技型种植与加工企业。力争到2020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0万亩,实现产值50亿元,实现增加值15亿元。

——市场建设目标。构建高端医药流通平台,建立以辐射全国中心批发市场为龙头、产地批发市场为骨干、乡镇农贸市场为依托与电子商务互动的中药材流通体系。力争到2020年,药品流通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实现增加值15亿元。

——卫生服务业发展目标。加快发展以中(彝)医药为特色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力争到2020年,全州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实现业务收入70亿元,实现增加值20亿元。

——技术创新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达到25个左右,争取新增全国独家品种5个;争取平均每年新增药品批准文号2个以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2个左右。每年有35个新产品投放市场;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个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6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彝医药品牌工程,扩大彝医药的影响力

1. 完善彝医药体系。建立包括彝医药临床、科研、教学、标准、药材种植、药品加工、销售和彝医药文化相互配套的彝医药体系。加快建立以云南省彝医院为龙头的州、县、乡彝医药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彝药材标准体系建设。重视对彝医临床经验的研究,对在世老彝医的经验进行抢救性整理,完善能够指导临床实践的彝医药理论。以《彝医药史》、《中国彝族医学基础理论》、《中国彝族药学》、《中国彝医方剂学》和拟出版的《中国彝医临床学》等为基础,吸收各彝区专家参与,整理出版彝医药学教材,为彝医药学全日制教学和执业资格考试打下基础。在楚雄医专开设相关专业,开展彝医药教学、教研工作。(牵头部门:州卫计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单位: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文体局、州教育局、楚雄医专、州中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 传承弘扬彝医药文化。一是以规划建设中国彝医药文化园为平台,以彝医药文化展示馆为载体,以文化传播、产品宣传、学术交流为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资源,宣传弘扬彝医药文化。二是开展彝医药执业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强彝医药学科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实施彝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彝医药发展壮大打好基础。建立彝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加强彝医药临床服务能力建设。三是依托云南省彝医院为主的临床研究基地,加强彝族名医、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研究和传承,加强对彝医药技术和古籍的抢救、挖掘、整理和传承,积极做好彝医药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工作,推进彝医药传承和创新。四是建设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鼓励名医开展传承工作。(牵头部门:州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局、州文体局、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中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3. 积极支持我州优势特色品种进入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积极支持我州道地药材和优势资源进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新资源食品目录。积极支持我州优势品种、特色品种进入国家、省、州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农合药品目录、基本药物目录,并在州内优先采购和使用。推进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在全州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完善医保政策,将全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彝药院内制剂纳入乙类药品管理,报销比例逐年提高。(牵头部门:州人社局、州工信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单位: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 加快发展以中(彝)医药为特色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充分利用我州中(彝)医药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推进中(彝)医药事业全面、持续、跨越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彝)医药管理机构和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健全中(彝)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彝)医药特色优势、应急救治能力、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彝)医药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中(彝)医药院校教育、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名老中(彝)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和传承,建立彝医药临床研究基地,推进中(彝)医药传承和科技创新;重视传统中(彝)医药文化保护传承、服务贸易和对外交流合作,繁荣中(彝)医药文化。(牵头部门:州卫计委;协助单位:州财政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文体局、州教育局、楚雄医专、州中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企业培育工程,推进生物医药生产加工体系建设

1. 培强壮大一批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增资扩股,鼓励同类产品企业强强联合,推进上下游关联产业整合,促进品种、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培强壮大园区现有制药企业,支持盘龙云海、天利药业等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积大生物、宇斯药业等企业推进二期建设;支持万裕药业、铭鼎药业、龙发制药等企业技改搬迁入园,扩大产能。支持重点企业加快中药、彝药、中药材、饮片、植物提取物、天然健康产品和特色日化产品开发。(牵头部门:州工信委;协助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招商合作局、楚雄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 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重点项目推进,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建成项目尽快投产、在建项目按时竣工,已签订协议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着力推进中国彝药文化园、重庆禾普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制药生产基地、龙润集团龙发生物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爱尔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尽快实现投产,形成新的增量。(牵头部门:州工信委;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卫计委、楚雄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园区建设工程,推动医药产业集群发展

1. 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逐步清理违约、停产、未建等企业,彻底解决遗留问题,破解项目落地难问题。加快完成楚雄庄甸医药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厂房和医药园区拓展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楚雄赵家湾生物产业园区建设,按照生产布局需求配套实施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楚雄苍岭工业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招商引资打好基础。提高各级各部门服务医药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破解项目用地难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园区的服务和管理,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入园企业建设发展营造优良环境。(牵头部门:州工信委;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卫计委、楚雄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 规划建设中国彝医药文化园。规划建设集濒危药材种苗培育、种植示范、彝医药展示、健康养生体验等以彝医药文化为主题的中国彝医药文化园。主要规划布局彝医药文化展示区、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区、健康诊疗养生体验区等。用5年左右时间分三期开发,将文化园建成集中展示彝族文化特别是彝医药文化示范基地,特色中药材种质资源保存、优良品种繁育选育、规范化栽培饲养技术示范和技术转移基地,彝医药健康养生和休闲观光重要示范基地,及现代彝医药综合应用创新示范基地。(牵头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招商合作局、州中医院、州金融办、州开发投资公司、楚雄市人民政府)

3. 探索创新园区管理机制。在发挥好园区管委会统筹规划、市场监管、强化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园区市场化开发建设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园区财政、土地、人事、项目审批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和考核奖励办法,激发园区的内生动力。加强园区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入园企业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金融、证券、投资、管理策划、财税、审计、法律、专利交易等全方位的专业服务。按照飞地经济模式,积极推进跨区域合作,实现生物医药企业集群发展。(牵头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招商合作局、楚雄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种植基地工程,促进中药材产业化发展

1. 优化中药材种植品种及区域布局。充分发挥我州丰富的生物资源优势,采取企业带动、连片开发、统筹种植的方式,规划建设30个道地植物药材标准化示范生产(GAP)基地,每个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500亩以上,到2020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0万亩。(牵头部门:州科技局;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中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 加强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建设无公害植物药材生产基地。全力推进无公害中药材生产基地和优质中药材原料基地建设,确保生产的原料药安全、可控、有效。无公害植物药材生产基地面积占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的70%以上。二是加快建设动物药材规范化养殖基地。结合重点彝药新品种开发所需动物药材和市场需要,积极稳妥开展动物药材规范化养殖基地建设。三是配套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根据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名贵药材、药食同源和重点中成药品种所需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对种子种苗的要求,建立一批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全州规划建设省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5个,州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20个。四是促进云药之乡提质增效。依托武定县、双柏县、大姚县3云药之乡,进一步提高中药材种植基地的规范化、规模化程度,带动具有资源优势的中药材产业化种植,为中(彝)药现代化奠定良好基础。(牵头部门:州科技局;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中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3. 加强道地药材品牌建设。一是加强道地药材资源保护。加强楚雄道地药材研究和登记建档工作,设立优质种源保护区,保护药用野生植物资源,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培育天然中药材基地和中药材种苗推广基地。二是引导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大力推广重楼、红花、茯苓、续断等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名贵药材、药食同源和重点中成药品种所需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积极开展林下中药材仿生种植,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GAP管理,积极支持具备规模条件的中药材品种申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三是加快中药材精深加工利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开发中药材下游中成药品种,提高中药材资源附加值,最大限度发挥中药材资源效益;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推进优势中药材资源品种的二次开发,拓展功能疗效,延伸产业链;积极支持企业培育申报商标注册,争创云南名牌、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及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强药材品牌建设。(牵头部门:州科技局;协助单位: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中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推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1. 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楚雄开发区云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我州制药企业与国内院士和知名专家合作建立工作站,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的影响力,加快推进生物医药资源开发。支持云南白药集团武定种源繁育公司等中药材种植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研究合作。充分发挥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国家新药研发工程中心楚雄民族药及生物资源产业化研发基地、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彝药研发中心、云南省彝医药研究所的作用,推进彝药资源深度开发,不断提高企业新药研发能力和产品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加大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及引进的投入,与有研发实力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研究开发新产品。(牵头部门:州科技局;协助单位: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卫计委、州中医院、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 加大彝药新药研发力度。积极引进顶尖医药集团或研发机构,与省彝医院开展全方位合作,推进国家彝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并力争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将州中医院申报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彝药新药研发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争取省药品主管部门将院内制剂审批权委托州级审批,推动院内制剂科技进步和产品创新开发。以省彝医医院为龙头,采取院企合作等形式,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医疗机构和个人申报,每年开发5个左右疗效确切的品种,5年开发25个以上品种,使我州医疗机构制剂在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突破,条件成熟时择优申报国家新药。加强彝医药科研工作,加大对彝医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及疑难病症研究,开展彝医药理论与实践科学研究。鼓励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展彝医药重点新产品和中药制剂研发。(牵头部门: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局;协助单位: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中医院)

3. 推进信息化与生物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信息化应用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实施互联网+生物医药产业,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改造、提升、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引导支持制药企业对原料采购、新药研发、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等进行全方位信息化改造,提升制药企业信息化水平。药品流通企业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大网络销售力度,构建高效便捷的营销网络平台。(牵头部门:州工信委;协助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卫计委、楚雄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施市场流通工程,构建现代医药流通体系

1. 建设中药材物流市场。充分发挥我州交通区位优势,以农产品交易市场为基础,规划建设以药品流通和中药材种植龙头企业为主,集中(彝)药材采购销售、现货交易、彝医药文化展示、电子商务、旅游观光、仓储物流六位一体的特色农产品(药材)交易市场,解决中(彝)药材及相关产品的采购、流通、销售、信息服务等问题。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中药材加工、交易、仓储、物流等服务体系,促进种植业和加工业协调发展。(牵头部门:州商务局;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科技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卫计委、州中医院、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 健全完善药品流通体系。建立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流通、消费5大环节的质量认证、质量保证和质量可追溯体系,保证中药材种植、生产、流通、消费全程有迹可循,确保药材药品质量。支持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建立配送中心,实现对零售药店、医院药房的集中配送。搭建生物医药流通信息平台,大力整合现代物流信息资源,发挥信息网络资源及技术优势,促进生物医药种植、生产、流通、消费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提高流通渠道运作效率,全面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完善医药电商市场和物流配送体系,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强化生物医药流通市场监管,依法治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劣充好等问题,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牵头部门:州商务局;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局、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3. 积极培育发展医药流通企业。积极发展药品商贸流通,吸引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公司、生物医药研发和服务机构入驻楚雄,积极培育医药商贸龙头企业,扩大我州品牌产品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尽快建成产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及跨地区信息资源网络体系,促进生物医药行业的高效率、低成本、产业链集成和集群化发展。外地驻楚连锁经营企业须在楚设立全资子公司,纳入我州统计,并对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负责。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向药材种植、生产和加工延伸,大力发展中药饮片加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药材种植集散基地、加工生产中心。(牵头部门:州商务局;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统计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 支持企业营销能力建设。支持、引导医药流通企业主动适应国家医改政策调整,构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帮助药品和医疗器材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基本用药目录、医保用药目录、新农合用药目录、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用耗材招(跟)标采购目录,积极参加药品招投标,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支持有能力的药品生产企业自建营销网络,积极开拓省内、国内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提高我州产品市场占有率。着力打造重点品种,以我州企业拥有的独家品种、中保品种、特色品种为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单品种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大品种。着力宣传和保护我州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传统知名品牌老拨云堂盘龙云海以及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省名牌产品的药品品种,带动拨云系列眼药、排毒养颜胶囊、复方仙鹤草胶囊、红花逍遥胶囊、陈香露白露片、红金消结浓缩丸、七叶神安滴丸、金三奇牌三七口服液、三迪牌紫丹活血片、参缘牌参缘胶囊等我州特色产品扩大销售。积极培育扶持我州拥有的独家品种、特色品种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牵头部门:州商务局;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卫计委、州人社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调整充实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委,负责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由州工信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卫计委、州商务局各一位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全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大事项,适时组织研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精准扶持、企业上市培育等事项。二是强化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发改委要加强对产业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的指导,支持中(彝)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项目投资审批等工作;工信委要做好生物医药工业发展、园区建设、企业培育和促进3次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科技部门要组织好新药研发和彝医药研究,指导中药材种植试验示范和基地建设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医药流通体系建设和医药流通企业培育工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指导企业开展GAPGCPGMPGSP申报工作,以及新药和保健食品申报工作;卫计部门要做好彝医药体系建设,以及指导企业申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新农合用药工作;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物医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准确提供产业发展情况和动态;人社部门要做好指导企业医保药品目录的申报工作,加强医药人才引进,对长期从事医药生产、科研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彝医药名医进行选拔管理;环保、招商、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各部门联合合作的强大合力,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是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完善《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充分激发和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优化服务环境。一是健全科技支撑体系。盘活已有的生物医药科技资源,形成覆盖生物医药基础研究和开发研究的科研群体,重点建立一批具有较好科技成果示范、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研发孵化功能的技术支撑平台,推进我州生物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中介服务体系。推进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建设,加强专业中介机构建设和管理,为新药申报、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信息咨询、技术交易、专业培训等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技术和产品产业化、规模化。三是建立中(彝)药品牌保护协作机制。加大对中(彝)药材、药品造假、制假、售假以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涵盖种植、生产、经营和管理全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品牌诚信体系。四是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管理条例》。把扶持彝医药发展的政策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切实加强对彝医药机构、人才、科研成果的保护和支持,提高彝医药的法律地位。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整合州级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资金池,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有偿借款等方式,重点支持中药材基地、优势品种、优势企业、品牌培育、标准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和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州财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州内企业成功并购省外企业并将工厂搬迁到我州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州内优强企业并购规模以上省内企业且在3年内年销售额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整合省内多户企业生产同一品种且3年内单产品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可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州级财政按照省级奖励的50%给予奖励。

企业获得中药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并在3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州级财政按照省级奖励的50%给予企业奖励;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认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有机或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开发项目,获得批准文号的新药开发、保健食品开发项目,及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中的GAPGCP认证项目,按照省科技计划申报并经审定后,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州级给予相应奖励。

新载入国家药品标准、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国家医保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每个品种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州级财政按照省级奖励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载入省级基本药物和新农合药品目录的,每个品种州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激活省内(休眠、半休眠)品种且在3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州级财政按照省级奖励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拓宽融资渠道。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积极利用省内设立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产业支持引导力度;积极引进和新设立生物医药产业有关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基金以参股方式投资成长性较好的创新型企业。鼓励国内外知名投资人、投资团队或企业在我州设立面向生物医药产业的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构建满足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投资支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进中(彝)药资源整合、培育品牌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展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新三板挂牌。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鼓励企业加快发展的金融、土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整合重组我州制药企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在规划、用地、环评、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投资方一定比例的一次性资金补助;采取由政府性投资公司出资、跟进投资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促进项目落地;通过完善政府服务和土地、税收、市场等优惠政策,吸引知名生物医药企业来楚发展。引导州内外大型医药企业通过兼并、整合等方式,组建一批生产工艺先进、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以国内医药百强企业为重点,引进产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薄弱、缺失环节的关键企业,吸引其来楚投资建设一批医药产业重大项目;通过举办各种有特色的医药产品交易会、学术交流会等,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吸引研发机构落户楚雄,进而引进投资和开拓市场。支持现有企业,以各种生产要素和多种合作形式,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联姻合作,积极引进品牌、资金、人才、技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六)保障土地供给。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云发〔201420号)精神。建立工业用地开发资金,州、县市要从本级除工业以外的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按照5%比例提取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工业用地开发。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标准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建设进度分期供地。采取租赁方式提供工业用地,年租金可按照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等价格标准评估折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建立土地流转协调机制,保障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用地需求。

(七)强化人才支撑。一是支持我州企业与全国院校开展合作,充分发挥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楚雄技师学院等院校的作用,通过联合办班、建实习实验基地,加快培养医药专业人才、熟练技术工人和中药材种植人才。二是选送中青年医药骨干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深造,培养更多的高端专业人才。三是鼓励医药企业采取高薪聘用、股权激励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经省级评审认定后引进的人才,按照省级认定等次在省级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基础上,州级财政按照1:0.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所在企业按照高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四是营造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环境,建立生物医药人才教育体系和培训基地,重视创新团队的建设,努力改善专业人才的各种待遇。

(八)加强统计监测。一是完善生物医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完善《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统计办法》及报表报送制度,定期研究确定重点监测企业名单,及时研究解决统计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将中药材种植、药品制造、药品流通、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等环节纳入生物医药产业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客观反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统计职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计行业基础数据,统计部门对部门基础数据进行核算统计和指导审核。四是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和评价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和运行分析,为及时研究和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提供准确依据。五是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对州内医药种植、生产、流通企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和统计局统计人员,开展不定期的培训,提高统计业务工作水平。

 

附件:楚雄州各县市中药材种植品种布局规划表

 

 

 

 

 

 

 

 

 

 

 

附件

 

楚雄州各县市中药材种植品种布局规划表

县市

道地药材标准化

示范生产基地

主要种植品种

面积

(万亩)

楚雄市

金银花、薄荷、

石斛基地

重楼、龙胆草、续断、金银花、石斛、红花、茯苓、薄荷、鱼腥草

5

双柏县

白扁豆、佛手、

茯苓基地

白扁豆、佛手、茯苓、龙胆草、续断、重楼

8

牟定县

金银花、葛根基地

葛根、红花、金银花、当归、石斛、重楼、草乌、续断

2

南华县

红花、龙胆草基地

红花、重楼、龙胆草、草乌、板蓝根、当归、续断

8

姚安县

龙胆草、

孔雀菊基地

续断、龙胆草、玄参、孔雀菊、桔梗、木香、附子、百合、山药

3

大姚县

续断、玄参、

灯盏花、木香基地

续断、玄参、灯盏花、木香、红花、百合

8

永仁县

茯苓、当归基地

茯苓、当归、大蓟、重楼

2

元谋县

防风基地

防风、石斛、红花

1

武定县

续断、重楼、

草乌基地

续断、重楼、草乌、石斛、红花

8

禄丰县

鱼腥草、山药基地

石斛、鱼腥草、山药、金银花、重楼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