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支持我州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州结合实际制定《楚雄州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指出“要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防止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要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在此背景下,以州人民政府“5+6”战略发展目标为引领,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我州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了《楚雄州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
(四)《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30号)
(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规〔2024〕23号)
三、主要内容
《楚雄州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目标任务、风险控制、监督考核、各参与方的职责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构建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围绕全州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构建“引导基金+产业母基金+产业子基金”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持续做大引导基金规模,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牵头设立产业母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项目储备情况,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子基金。

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框架图
(二)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位。政府投资基金聚焦全州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的投资定位,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州产业体系建设。根据投资进度、实际用款需求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分期实缴到位。积极争取上级上级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强化基金投资联动机制。
(三)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通过理顺政府投资基金与管理人的关系,规范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机制,完善基金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内控及外部监管制度、基金约束激励机制,加强风险防控。
(四)强化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基金投资、项目为本”的理念,积极挖掘符合基金投资的项目,加大项目培育力度,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推动基金与项目有机衔接。鼓励支持州县国有企业对标基金市场化投资要求加快实体化改革转型,发挥国有企业吸引基金投资优势。
(五)保障措施。成立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州级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紧密协同、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和专业理论培训强化人才支撑,不断提升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水平,推动我州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