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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5-0116008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6日 | 文 号:楚政办通〔2025〕6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居楚雄发展规划(2025—2029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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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5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居楚雄发展规划(2025—2029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旅居楚雄发展规划(2025—2029年)》已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旅居楚雄发展规划(2025—2029年)
2025年1月15日
目 录
前言…………………………………………………………1
第一章 规划背景……………………………………………1
1.楚雄州旅居建设基础………………………………………1
2.全州旅居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9
3.全州旅居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10
第二章 发展战略……………………………………………13
1.指导思想……………………………………………………13
2.基本原则……………………………………………………14
3.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15
第三章 建设内容……………………………………………19
1.做优乡村旅居………………………………………………19
2.做强城镇旅居………………………………………………21
3.做精度假旅居………………………………………………25
4.做特医养旅居………………………………………………27
5.做细养老旅居………………………………………………29
6.做实文艺旅居………………………………………………31
7.做大体育旅居………………………………………………34
第四章 重点工作……………………………………………36
1.夯实发展基础………………………………………………36
2.提升服务质量………………………………………………37
3.坚持绿色生态发展…………………………………………38
4.加强环境整治………………………………………………38
5.提升社会治理………………………………………………39
6.强化典型引路………………………………………………39
7.引培市场主体………………………………………………40
8.加快人才培养………………………………………………40
9.加大宣传营销………………………………………………41
10.构建合作平台……………………………………………42
第五章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43
1.加强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43
2.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44
3.预防和减缓环境不良影响措施……………………………44
第六章 保障措施……………………………………………46
1.加强组织领导………………………………………………46
2.明确部门职责………………………………………………46
3.用好用活政策………………………………………………49
4.加大资金扶持………………………………………………49
5.加强金融支持………………………………………………50
6.营造浓厚氛围………………………………………………50
7.做好督促指导………………………………………………51
8.建立激励机制………………………………………………51
附件
1.旅居楚雄建设县市分年度规划表
2.旅居楚雄建设项目一览表
3.州级领导和行业部门联系县市一览表
4.行业部门工作任务清单
5.适宜发展乡村旅居的村庄参考标准
6.适宜发展城镇旅居参考标准
前 言
发展旅居业态、打响旅居品牌是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新赛道,是做活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的重要突破口,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安排力推的重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7家单位《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4〕15号)精神,把旅居业培育为全州文旅产业的新业态、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城镇建设的新亮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途径,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楚雄州旅居建设基础
旅居主要是指旅游者以休闲度假、健康疗养、“移动”办公、研学考察、生活体验、运动健身、投资置业等为目的,在异地进行两周以上、一年以内生活的行为。近年来,楚雄州在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注重挖掘自身区位、交通优势和独特的气候、自然生态、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等资源禀赋,积极培育打造多样化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积极推动旅游向旅居拓展延伸。
(一)旅居基础条件优越。楚雄州位于云南省中部,有“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世界野生菌王国”“中国绿孔雀之乡”四张世界级名片,是“中国火城•浪漫花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各民族多元文化交织,是多民族聚集的地方、旅游资源集成的宝库,发展旅居业基础条件优越。一是区位优势明显。楚雄地处滇中、东邻昆明、西连大理、南倚普洱和玉溪、北接四川攀枝花,是云南的地理中心、通往滇西的主要通道;是连接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重要枢纽,是昆楚大丽黄金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滇中核心旅游圈的重要板块、国家级滇川风景道的核心枢纽。二是交通方便快捷。目前,全州高速公路里程达773公里,实现“县县通高”;有成昆、广大、广昆复线、广大复线、成昆铁路复线永仁至广通段5条铁路,里程602.55公里;楚雄、南华、永仁、元谋、禄丰5县市通动车,一小时可抵昆明、大理,大部分区域可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到达昆明长水机场或攀枝花保安营机场。三是气候生态资源优质。全州年均气温为14.8℃~21.9℃,年均日照为2450小时;森林覆盖率达62.09%,负氧离子含量每立方厘米2000余个,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100%;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被誉为“滇中翡翠”“西南氧吧”,是避寒避暑胜地,武定、禄丰、元谋等县市具备优质温泉资源适宜度假康养。四是文化底蕴深厚。文物资源知名度大,“元谋人遗址”和元谋人化石的发现将中国人类历史向前推进了100多万年,“元谋人”作为中国人类历史的开篇被写入中国历史教科书首页。已探明的恐龙化石数量居世界之最,是闻名世界的“恐龙原乡、化石之仓”,距今约2亿年前侏罗纪时代的许氏禄丰龙被称为“中国第一龙”,楚雄万家坝型铜鼓是迄今全世界发现年代最早的铜鼓。非遗影响力广,以彝族十八月历和十月太阳历为代表的天文历法,是世界最古老的历法之一,彝族语言文字,是世界六大古文字中唯一活着的文字,楚雄彝族服饰种类繁多,达300多种。民族节庆吸引力强,有火把节、赛装节、恐龙文化旅游节、牡丹文化旅游节、左脚舞文化节、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等代表性节庆文化旅游活动及数十项各类节庆文化旅游活动品牌。多元文化融合度高,有失落的盐都、明清建筑活化石黑井古镇,滇国盐都、祭孔圣地石羊古镇,一座姚州城、半部云南史的光禄古镇,中国文旅小镇典范彝人古镇,充分展示中原文化、古滇文化、民族文化、边陲文化交相辉映、交融互鉴。五是彝医药资源独特丰富。彝族最早的彝药书《齐苏书》成书比《本草纲目》早12年,彝医药是中华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彝医水膏药、水蛭等彝医特色疗法、针灸推拿等具有独特神秘的康养治疗效果。六是美食文化生态多样。楚雄山川秀美、物产丰富,食材种类繁多,境内已知野生菌类有1201种,约占全国野生菌种类的60%、云南省的70%左右,自然界中的各种菌类、野菜以及生态饲养的牲畜都是当地饮食中的常见食材,代表性的美食有野生菌火锅、彝家坨坨肉、全羊汤锅、大姚核桃宴、元谋凉鸡、姚安套肠、武定壮鸡等。七是生活成本较低。全州物产丰富,生活资料充裕,物价指数较三线城市和大多数知名景区低。八是乡村基础条件不断改善。近年来,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中,一批古村落、古镇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提升,打造和形成了一批全省最美丽乡村、最干净村镇,发展乡村旅居、城镇旅居条件较好。九是适宜发展旅居的房产较多。楚雄适旅资源富集,据调查摸排,全州可用于旅居开发的闲置房屋大约有83200间,面积约373万平方米,开发利用的旅居资源空间巨大。
(二)产业发展基础坚实。一是文旅产业基础扎实。全州共有44个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4A级景区14个,数量位居全省第5位;有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3个省级旅游休闲街区、2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8个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5家丙级旅游民宿;旅游住宿接待设施2210家,其中星级旅游住宿设施76家。2023年,全州接待游客6308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598亿元,分别增长51%和44%。2024年1—11月,全州累计接待国内游客5907.6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花费602.41亿元,分别增长1.56%和9.27%。二是宜居宜游和美乡村品质较高。高标准建设打造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形成了丰富的农业田园观光、休闲娱乐的新景观,全州共规划建设州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4个,争取了一批国字号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成功申报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1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1个,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1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个等,建成规模以上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542个;高质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全州已建成省级绿美乡镇19个、绿美村庄22个,建成州级绿美村庄2402个;“土特产”品牌响亮,全州有效获证绿色食品606个,有机产品154个,入选2024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133个、总数居全省第1位,累计获评云南省“10大名品”11个,列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5个,入选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7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列入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229个、组织认定州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50个,“元谋番茄”“南华松茸”“大姚核桃”“武定壮鸡”“牟定腐乳”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享誉国内外。三是宜居、宜业、宜养、宜游城市建设成果丰硕。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89.4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7.95%,元谋远达温泉康养城、永仁玫瑰阳光城等一批高品质旅居地产项目相继落地,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7万户、棚户区改造8.7万套(户)、老旧厂区改造11个,适老化改造4700户,楚雄市、禄丰市、牟定县获评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秀典型县市,全州城市(县城)建成区道路网密度达8.94公里/平方公里,生活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99.72%、87.25%,全州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为40.2%、43.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19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1%,成功创建绿美城市3个、绿美社区29个,实现省级园林县城全覆盖。四是医疗健康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全州有医疗卫生机构1827个,卫生技术人员2325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242人、注册护士10882人;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0017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医疗机构床位数分别为3.47人、4.59人和8.43张(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建立了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医院为骨干、专科医院为特色、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医疗健康服务保障体系。获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1个,累计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1个;9个县市纳入国家“千县工程”建设范围,其中8个县市人民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楚雄州先后荣获全省首家国家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城市,被确定为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城市,在全国首次开展了彝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彝医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累计考核认定彝医医师992名。建成10个彝医药大师工作室和“李育红彝医药大师工作室河口工作站”。今年4月,成功获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成为云南省唯一入选的地州,建设了中彝医药博览馆、中国彝医药康养园2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点。五是养老服务稳步提升。全州运营公办养老机构94家、民办养老机构6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0家,养老机构运营床位839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995张、占运营床位的71.43%;养老机构专职护理员持证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实现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91.07%。组织开展适老化养老远程监控改造。共有5家养老机构开展旅居养老业务,分别是楚雄州老年护理院、楚雄市十方延年养老服务中心、元谋县社会福利中心(春天康体养老中心)、大姚医养照护中心、永仁恒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旅居床位1403张。六是体育产业特色鲜明。高原特色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高原训练胜地、户外运动天堂、四季赛事乐园”三大品牌,共有大姚百草岭登山大会、楚雄双柏彝族虎文化节、武定发窝六月六民族体育文化节、牟定县彝族“三月会”左脚舞大赛、元谋彝族摔跤、武定狮山斗牛赛等6个省级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十四五”以来,全州投入体育基础设施经费超过5亿元,累计建成各类体育场地设施9226个,场地总面积624.6万平方米,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2.66平方米。
(三)市场潜力巨大。目前,楚雄州已形成一些成功的旅居案例,吸引了大量的旅居客旅居楚雄。如元谋县、永仁县的城镇康养旅居品牌,禄丰市干海子、姚安光禄古镇、南华县雨露乡的乡村旅居品牌,禄丰市碧城镇罗次温泉的康养旅居品牌等。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元谋县接待旅居客8万人次,永仁县接待旅居客3.6万人次;南华县雨露乡雨露村2024年7、8月期间接待自驾旅居团、旅游团3800多人次。禄丰市一平浪镇干海资片区抗八井社区结合矿区转型发展,大力培育开发寒暑度假、养生养老、田园休闲的康养产业,充分盘活抗八井社区附近村落、闲置农房等资源,精心包装谋划一批康养旅居类项目,推动康养产业的市场主体、康养项目、康养产品不断丰富,吸引来自北京、上海、四川、重庆等全国32个省份1474户前来买房旅居,常住旅居人数约3000人。楚雄市彝太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楚雄市内十月太阳历文化园等景区景点,与外省专业康养企业合作,引入老年人群体到楚度假康养,2024年旅居人数达9000余人。
通过相关调研及数据分析,目前,楚雄旅居客源以四川、重庆、北京、上海、广州及东北地区为主,潜在客源市场以湖南、湖北和广西、广东为主,客群主要以“银发老人”为主,旅居需求主要是避寒避暑和旅游观光。还有部分旅居客源为上海、浙江、辽宁、大连、宁夏、甘肃等10个省市体育训练旅居客,在寒暑期到楚雄开展冬夏训旅居,年约1000人次。
根据《2020-2025年中国旅游市场发展报告》,预计未来五年,中国旅居市场将迎来快速增长,尤其是在乡村、城镇、文化艺术等领域,楚雄州结合自身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发展条件,未来的旅居市场将前景广阔。
二、全州旅居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总体发展不平衡。各县市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品供给、配套服务等与广大游客的需求差距较大,普遍缺少融合度高、产业链长、康养旅居特色鲜明的大项目支撑,与周边旅游发达地区相比,我州城镇旅居产品培育开发较充分、品质较高,但度假旅居、医养旅居、文艺旅居、体育旅居等还处于培育起步阶段,发展相对滞后。
(二)品牌效应不明显。宣传重点不聚焦、特色不突出,缺乏广度、深度和持续性,楚雄在省外的知晓度不高、影响力不大,旅游产品的品牌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让旅居者“很想来、还想来”的旅居冲动和旅居热度尚未形成。
(三)基础配套不完善。乡村旅居点布局分散,且大部分乡村旅居点交通、物流、医疗、文化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研学创等配套不齐全;部分县城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康体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等设施老旧,餐饮、酒店、交通、政务等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不够;城镇交通通达性、停车场、停车位方面存在短板,停车收费不合理;针对中老年人这一主要旅居客群,在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照料护理、快递购物、家政物业等方面提供的多层次、个性化增值服务少。
(四)旅居市场成熟度不够高。旅居要素企业总量不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弱,企业小散弱问题突出,一些优质旅居项目招商引资困难,缺乏有实力有情怀的投资主体。客源市场分析不足,宣传营销方式单一,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媒介作用发挥不充分,宣传推广内容缺乏创新,传播效果不佳,全景式、立体式、沉浸式展现楚雄民族文化、特色美食、独特风光,让更多州外、省外游客了解楚雄、爱上楚雄的宣传推介不足。
(五)旅居运营及服务人才匮乏。旅居管家、康养护理、市场营销、管理运营等旅居专业人才较少,高素质的民宿运营、研学导师、户外导游专业人才匮乏,育人、引人、选人、用人、留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全州旅居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目前,全省旅居建设工作已全面推开,楚雄州作为旅居云南的重要腹地,全方位打响“旅居楚雄•四季康养”品牌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发展机遇
从发展形势看。随着人们生活、消费等方式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旅游业正从“门票经济”“观光经济”向以旅居为代表的综合消费经济转变。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测算,目前,我国有旅居意向的“银发”群体人数约1.7亿人、“数字游民”群体(指工作时不用在办公室坐班,利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边学习、边工作、边创业、边旅居的群体)人数在7000万人左右,方兴未艾的旅居产业市场需求巨大、发展空间广阔。
从国家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支柱产业。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指出:“要拓展旅游服务业态,组建覆盖全国的旅居养老产业合作平台,培育旅居养老目的地”。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支持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发展”。2024年11月,民政部等2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提出:“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省际旅居养老合作,制定旅居养老地方、团体标准,发布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推荐目录,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产品和线路”。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办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为我们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旅游向旅居拓展延伸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科学的指导意见。
从省级层面看。发展旅居产业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在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深化农文旅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全域旅游,打响旅居云南新品牌”;省政府主要领导强调:“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做精做优做强‘八大业态’,深耕生态旅游、打造旅居品牌、繁荣乡村旅游、活化遗产旅游、拓展体育旅游、激活研学旅游、创新文娱旅游、壮大入境旅游”。10月21日,省级层面出台《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制定印发8个旅居专项实施方案,重点加快8个旅居业态产品培育开发。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机不可失的责任感,深入研究、精心组织,加快推进旅居楚雄建设,为旅居云南发展作出楚雄贡献。
(二)发展挑战
旅居是一项新兴业态,我州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认识不足、发展质效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等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州委、州政府对旅居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但部分县市和部门重视不够、推进不够有力、机制还不顺畅、工作合力还没有较好形成、项目推进不够坚强有力。同时,旅居在全国、全行业还没有统一的概念和明确的标准,需要各级认真学习、思考、研究,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把旅居建设真正想清楚、讲清楚、干清楚,结合地区实际厘清旅居发展的思路,明晰方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分类型、分层级、分领域、分需求、分客群进行旅居空间布局,促进资源与旅居市场有效结合。在发展质效方面,2023年以来,随着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放开,在节假日和各级政府的政策促进加持下,城市居民出游热情空前高涨,自驾车与康养度假的结合,推动了一批依托海滨、湖泊、山岳、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旅居结合型旅游目的地逐步成型,但我州在全省旅游市场中处于过境地的局面尚未根本转变,如:2024年1至11月,全省旅居人数已达321.63万人,同比增长18.5%,而同期我州的旅居人数仅13万人左右,距全省平均水平有很大差距。
第二章 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和全州文化旅游强州建设目标,抢抓全省“旅居云南”建设重要机遇,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旅居楚雄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五化发展方向,将旅居建设工作作为全州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的重点内容,深度挖掘广大乡村地区和城镇区域蕴藏的自然生态、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和县县通高的交通优势,深入实施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战略,以培育开发彰显楚雄特色的旅居业态产品为抓手,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把楚雄打造成为国内外游客向往的全季全域旅居胜地、康养福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职能职责,重点做好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生活性服务设施,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等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选点、建设、引流,坚持市场化运营管理,尊重市场主体地位,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促进旅居业态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二)坚持规划引领、规范建设。根据旅居楚雄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旅居点位建设。制定和完善旅居村(镇)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执行规划。按照规划规范建设行为,保持传统村落风貌,保障构建筑物品质。充分挖掘和利用各地自然、文化、历史等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居业态和产品。
(三)坚持示范带动、重点推动。巩固提升元谋县元马镇、永仁县阳光康养社区、南华县雨露乡雨露村、禄丰市碧城镇罗次温泉和一平浪镇抗八井社区居委会旅居建设成果,发挥现有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点位开展试点工作,汇集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试点工作,探索一批可以提供各种村庄、各种条件下发展旅居业的好经验、好模式。扎实推进重点点位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招商引资、考察学习、村庄规划等前期工作,不失时机推动旅居建设加快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瞄准市场需求,根据各旅居点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选定重点发展业态,在村庄风貌、重点业态、文化内涵等方面走差异化发展路子。注重发挥优势,充分展现各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做好文化铸魂、研学赋能工作,呈现“一点一景、一村一貌”的特色。注重差异化发展、多业态布局,不千篇一律;注重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避免重复建设。
(五)坚持系统观念、主客共享。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加强旅居公共服务配套,不断提升旅居产品服务质量,加强旅居社会治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政府性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分“客”“主”,一视同仁。落实可行措施,采取不同方式,促进旅居客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融合生活,增强主客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
以全州乡村发展布局、城镇化空间布局为基础,以乡村和城镇为依托,结合“三核、三区、两带、一环”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充分挖掘利用“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世界野生菌王国、中国绿孔雀之乡”4张世界级名片,突出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主线,围绕“中国火城•浪漫花都”主题,叫响“旅居楚雄•四季康养”品牌,形成“选择楚雄旅居、就选择了过年过节”的旅居楚雄印象,充分挖掘和利用阳光资源、生态资源、古镇(古村落)资源、彝医药资源、温泉资源、工矿资源、研学资源、红色资源等,打造以楚雄市、禄丰市、牟定县相连地区为重点的多业态融合发展的旅居楚雄聚集区;以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为重点的城镇旅居示范带;以双柏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为重点的乡村旅居示范带,构建“一区两带”旅居发展布局。按照“1+2+N”模式推进旅居楚雄建设,即:每一个旅居点位,主要发展两个左右具有地方特色和鲜明个性特点的业态,同时叠加多种业态并配套建设若干服务性、消费性项目内容。依托优美的乡村风光,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为重点,打造“乡愁之旅”旅居线路;依托良好的气候优势,以金沙江沿线地区为重点,打造“阳光之旅”旅居线路;依托优质的自然生态,以哀牢山、百草岭等风景区为重点,打造“生态之旅”旅居线路;依托厚重的民族文化资源,以历史文化名镇、古镇文旅综合体等为重点,打造“古镇之旅”旅居线路;依托传统的彝医药优势,以楚雄及其周边地区为重点,打造“医养之旅”旅居线路,形成五大旅居精品线路。积极引导各旅居点位因地制宜发展节庆旅居、度假旅居、医养旅居、养老旅居、文艺旅居、体育旅居等业态。通过精心培育、持续丰富全州旅居业态产品体系,在火把节、国庆节、彝族年、春节等重要时节,吸引国内外旅居客流聚集楚雄,避暑避寒、过节过年。
(二)总体目标
在稳步发展城镇旅居、加快发展乡村旅居的同时,统筹推进度假旅居、医养旅居、养老旅居、文艺旅居、体育旅居等旅居业态。至2029年,全州培育210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培育50个以上城镇旅居重点点位;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打造全国知名的旅居楚雄“样板房”50家以上;以2024年全州旅居人数为基数,基数较高的元谋、永仁2个县年均增长15%以上,其他县市年均增长20%以上。
(三)年度任务
2025年任务:摸清底数,盘清资源,分析市场,明确三年(2025—2027年)发展目标、点位布局和重点任务;全州启动建设30个以上乡村旅居示范点、10个以上城镇旅居示范点,并确保每个业态都建成2—3个示范点位,确保年度旅居人数增幅达20%以上;做好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计划建设重点点位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经营主体引培等工作,为推进后几年旅居建设奠定基础。
2026年任务:巩固提升示范点建设成果,总结推广示范点探索出来的成功经验;加强市场营销,做好旅居产品宣传推介工作,叫响“旅居楚雄•四季康养”品牌,发挥品牌效应促进旅居建设;全面启动建设50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10个以上城镇旅居重点点位,确保旅居人数增幅达到或超过规划明确的5年平均增速;做好2027年、2028年、2029年乡村旅居重点村、城镇旅居重点点位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提升、经营主体引培等工作,为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夯实基础。
2027年任务:全面启动建设50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10个以上城镇旅居重点点位的建设任务,确保年度旅居人数增幅达到或超过规划明确的5年平均增速;做好2028年、2029年乡村旅居重点村、城镇旅居重点点位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提升、经营主体引培等工作,为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夯实基础。
2028年任务:全面启动建设50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10个以上城镇旅居重点点位的建设任务,确保年度旅居人数增幅达到或超过规划明确的5年平均增速;做好2029年乡村旅居重点村、城镇旅居重点点位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提升、经营主体引培等工作,为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夯实基础。
2029年任务:启动并完成30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10个以上城镇旅居重点点位的建设任务,确保年度旅居人数增幅达到或超过规划明确的5年平均增速,确保旅居人数绝对数达到或超过30万人;做好已建成的旅居点位的查缺补漏、改进提升等工作,不断提升建设成效、扩大建设成果。
(具体建设点位表及分年度规划表附后)
第三章 建设内容
一、做优乡村旅居
各美其美,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以村民在家门口吃上“旅游饭”和把农村绿水青山转化为富民强村“金山银山”为目标,持续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示范村、提升村、整治村”分类,系统组织抓好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乡村网络、教育医疗、农村电商、物流、消防、健康养老等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规范农房建设标准和质量,强化村庄建设风貌引导和管控。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从1.0版本向2.0版本全面升级,选择乡村振兴示范村和部分条件较好的村庄探索植入乡村运营新模式新业态向3.0版本迈进并积极发展乡村旅居。
培育主体,健全联农合作开发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乡村旅居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引导村集体组建旅居专业化合作社或强村公司,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合作开发模式,全面整合各类资产资源,统一对外招商开发。推动全州旅居村全面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探索“资产入股”“经营权入股”“参与服务”“一村一码”新模式,实现村集体增收、运营主体盈利、村民致富多方共赢。
示范带动,实施“百村民宿”培育工程。积极盘活农村集体“三资”,特别是发展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庄的闲置宅基地、农房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旅居村建设的软件、硬件基本标准,引入市场主体对村庄旅居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和策划设计,按照“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原则,投资改造村庄闲置住房及闲置资产,重点做好外墙修复、房屋内部装修、置办现代生活设备等硬件设施提升,配套完善村庄生活性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基地、乡村工厂、庭院经济和开发“土特产”,拓展新业态,满足“新村民”日常生活所需和居住体验感,着力发展“嵌入式”民宿、度假民宿、旅居公寓、旅居小院、乡村驿客等多层次多样化新型住宿租赁业态,打造一批乡村旅居样板房。
整合投入,强化各类要素保障。乡村旅居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进乡村旅居建设,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相关重点专项资金等加大乡村旅居建设投入力度。同时,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沪滇协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等整合投入。要优先保障乡村旅居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整治整理开发所产生的新增土地指标要优先用于支持发展乡村旅居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到2029年,通过引培一批乡村旅居市场主体、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一批乡村旅居重点村、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成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力争培育乡村旅居重点村210个以上。
二、做强城镇旅居
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立足区位、气候、生态、文化等独特资源优势,以及旅居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比较优势、潜力和空间,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城镇旅居新模式,加快推进房地产消化存量、优化增量、转型升级,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
编制房地产发展规划。将旅居房地产纳入全州房地产发展规划,根据我州旅居地域特点,合理确定旅居房地产发展重点城市与发展方向,推动形成以楚北、楚中、楚南、楚东4个片区为核心支撑,以县城特色为重要载体的旅居房地产发展格局。楚北片区以元谋、永仁县为核心城市,突出区位、气候特点,重点打造避寒、文旅、休闲地产。楚中片区以楚雄市为核心城市,突出交通枢纽、综合服务能力特点,重点打造全域旅居城市。楚南片区以双柏县城为核心城市,突出哀牢山生态、文化特点,重点打造避暑、文旅、休闲地产。楚东片区以武定县为核心城市,突出区位、自然环境等特点,重点打造文旅、休闲地产。
优化城镇旅居房地产项目建设标准。结合全州旅居地产现状,进一步优化旅居类房地产项目中商住比、容积率、绿化景观、附属设施配建等规划指标有针对性,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符合当前市场需求、旅居客群需求、旅居产业发展需求的旅居类房地产产品。结合绿色生态小区、美好家园评选,深化党建引领物业工作,全方位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提高基层服务管理综合水平,提升住宅品质,打造优质旅居空间,为旅居人群提供高品质环境。
强化城镇旅居发展要素保障。利用国家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一揽子政策有利契机,用好用足房地产长效机制政策工具箱,一城一策、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和公积金、购房落户、就业、教育、医疗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城市协调机制作用,扩大房地产“白名单”扩围增效积极意义,分类分批将合规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统一纳入“白名单”,建立全口径统计监测机制,做好项目资金封闭管理,做好金融支持服务。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居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城镇旅居项目品质和特色,进一步丰富旅居和房地产市场供给,满足不同旅居群体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
推动建立城镇旅居住房体制机制。进一步支持和规范租赁住房土地供给和建设管理工作,盘活闲置社会房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结合旅居群体需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销售非住宅商品房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专业租赁公司或委托专业运营机构,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运营商办、车位等非住宅商品房,支持用存量商办、公寓改建旅居、养老、康养等服务设施,盘活资产。以“售租并举”的方式,有效利用已建成住宅、商办、物业等存量房源资产发展旅居地产,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楼宇经济”,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打造高品质城镇旅居优秀示范项目。以元谋县、永仁县、楚雄市康养旅居房地产项目为引领,打造楚雄州城镇旅居示范项目,着重培育打造元谋、永仁等“旅居云南”样板,持续推进元谋县为“旅居云南”先进县市和全国现房销售试点相关工作。到2027年,全州旅居类商品房销售保持合理增长,省外州外旅居人口和州内购房比例稳中有升,把楚雄州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城镇旅居胜地。
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坚持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大力实施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绿美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2025年完成新一轮城市体检工作,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7年,通过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解决城镇化遗留问题、基本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全覆盖。
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传承。处理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民生、利用之间的关系。因地制宜,立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天然资源禀赋,逐步补足基础设施和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乡村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旅居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历史文化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坚决查处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宣传工作。
常态化开展旅居地产精准营销和推介。结合城市形象宣传、招商引资、“百城商品房促销”“方便看房”等活动,统筹组织行业协会、房地产企业等单位开展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做好康养旅游和房地产销售的一体化营销。继续结合彝族火把节举办跨区域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或推介会,唱响“旅居楚雄”品牌,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讲好楚雄康养旅居故事,鼓励中介机构结合康养旅居目标客群开展精准营销,积极推进现房销售,稳固市场预期,促进市场销售企稳回升。
到2029年,全州商品房销售保持合理增长,旅居重点城市外向型购房比例稳中有升,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趋于合理,培育打造元谋、永仁等“旅居楚雄”样板,力争培育城镇旅居重点点位50个以上,把楚雄州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城镇旅居胜地。
三、做精度假旅居
充分发挥楚雄气候宜人、生态一流、温泉资源优质、民族文化多彩、节庆活动丰富的度假旅居特色优势,以培育建设旅游度假区为牵引,通过优化度假环境、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品质、培强市场主体,为旅游强州建设增添新的核心动能、汇聚新的竞争优势。
着力开展旅游度假区建设。紧扣全省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重点培育项目建设规划布局,全力推进禄丰世界恐龙谷旅游区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着力健全完善旅游度假区内的管理体制、丰富业态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以彝人古镇旅游度假区为重点,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元谋人世界公园、禄丰罗次温泉、姚安光禄玫瑰古镇等度假区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各县市在资源条件优越的区域策划实施旅游度假区创建项目。
着力加强度假旅居产品培育开发。突出避暑及避寒旅游主题,以县市为单位推出一批最佳避暑旅游胜地和最佳避寒旅游胜地,争取纳入全省避暑、避寒旅居地图,充分结合慢性病疗养,综合考虑温湿度、空气质量、海拔、纬度等疗养要素,积极谋划避寒避暑疗养项目,打造集“避寒避暑+候鸟旅居+康体养生+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加快推进紫溪康旅小镇、中国彝医药文化产业园等建设。依托现已探明的出露温泉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温泉度假项目包装策划,持续推进元谋远达国际温泉康养城、武定喜鹊窝温泉旅游度假小镇、禄丰锶泉酒店、南华德茂庄园和黑泥温泉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建设,推动温泉医康养融合发展,以提升综合服务配套、科普理疗知识、完善度假设施、创新业态产品等为重点,进一步做精禄丰恐龙谷温泉、元谋人世界公园温泉等温泉旅游项目,全力打造禄丰罗次温泉民宿群。充分挖掘利用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和多样的森林景观资源,培育打造“森林+康养、户外运动、文化”等森林度假业态产品,丰富楚雄紫溪山景区、武定狮子山景区、永仁方山景区、牟定化佛山景区等森林型景区度假产品体系,培育开发森林医养、森林浴、森林徒步、观光研学、山地露营等类型新产品。支持楚雄市、双柏县、南华县利用哀牢山(大中山候鸟迁徙地)等森林资源开发特色生态旅游区,积极策划包装森林度假旅游项目,打造森林康养度假胜地。充分利用有旅游开发条件的湖泊、水库等滨湖,打造休闲垂钓、户外运动、亲子研学等产品,开发桨板、帆船、脚踏船等水上运动项目,深度挖掘利用滨湖区域文化资源,举办文化节庆、民俗表演等活动,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提升对旅居群体的吸引力,持续推进金沙湖、牟定庆丰湖、南华凤山湖等项目建设。
到2029年,全州培育世界级旅游度假区1个,创建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推出旅游度假村(基地)3个,全力把楚雄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全季度假旅居胜地。
四、做特医养旅居
推进旅居聚集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充分发挥中彝医药在养生保健中的特色优势,积极探索旅居医疗服务多元化模式,丰富旅居医养服务供给,提升旅居地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展中彝医药特色旅居。充分发挥楚雄州独特彝医药资源优势,根据旅居人群消费需求,加大中彝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到2026年,建设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4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4个、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28个。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校打造彝药会客厅、彝医药特色产品销售中心、彝医药传习馆、彝医药科普基地,为旅居人群提供彝医药文化、疗养、养生保健等沉浸式体验,集中展示特色彝药、彝医保健品、健康食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彝医养生、医养结合保健机构,收集筛选一批健康养生食谱、运动处方、药食同源处方,发展中彝医养生保健、美容美体、推拿按摩、针灸艾灸、药膳、药浴和亚健康调理等中彝医药特色旅居新业态。
提升旅居医疗供给。针对旅居人群医疗急救需求,完善旅居地院前急救调度指挥系统,保障旅居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依托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6大工程、落实24项改革建设任务,建设整合型的肿瘤、心血管、急诊急救、老年医学、骨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支持旅居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瞄准健康服务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一站式高端医疗服务。鼓励旅居地医疗机构在服务时间、内容、环境等方面提供优质、便利、供患者自愿选择的高品质特需医疗服务,更好满足旅居人群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实施“银龄医师计划”,2026年,争取全省、全国500名以上高水平银龄医师到楚雄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加优质医疗服务供给。
完善旅居健康管理。对旅居时间较短的,按照省级统一制作的电子健康提示卡或健康提示信息模板,旅居地县市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实际补充旅居地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专科特长、旅居期间健康注意事项等信息,制作推送电子健康提示卡或健康提示信息。对旅居时间6个月及以上的人群,根据本人申请由旅居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其纳入健康管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旅居地根据实际服务人数安排经费予以保障。
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职工疗休养承接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进行合作,到2027年,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实现10县市全覆盖。支持旅居地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盘活闲置资源,积极探索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发展医疗、旅居、养老一体的服务新业态。
到2029年,100%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开设治未病科,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提供中彝医药服务,为旅居人群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和特色中彝医药服务。持续推进楚雄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楚雄州全民健康管理中心、禄丰市中医医院医疗养老中心、元谋县黄瓜园镇敬老院卫生室工程、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医养中心、永仁县全民健康管理中心等项目建设。
五、做细养老旅居
围绕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为目标,顺应养老服务市场发展规律,推动全州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均衡合理、优质高效,以养老旅居助推传统养老机构模式转型升级,激发银发经济市场活力。
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旅游、餐饮、体育、健康、文化、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以温泉康养、中彝医药、民族文化等楚雄特色优势和养老资源为依托,将养老旅居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创新举措,盘活各县市老年护理院(养护院)、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资源,支持一批集休闲、养生、疗养、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
推动跨区域养老旅居服务合作。落实楚雄州与中国老年报社战略合作事宜,加强宣传引流,扩大旅居楚雄知名度。在省级与广东、吉林、贵州、重庆等14个省(市)签订养老旅居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加强与上海嘉定、浙江金华、福建莆田、江西鹰潭等其他地区养老服务的供需对接,搭建全方位、多层次、跨地区的旅居养老交流合作平台,在全州范围内选取旅居养老产业发展有基础、文旅资源富集的元谋县、永仁县、禄丰市等县市,推动“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对接和优化供给。
完善养老旅居服务设施和服务配套。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养老机构提升改造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探索社会化、市场化运营的路子,在做好兜底保障的前提下,将剩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拓展旅居养老业务。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或拓展为连锁服务机构,引导更多养老机构为旅居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在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有机嵌入医疗服务、健康养生等服务,同时设置老年用品展示中心,激发养老旅居消费潜力。
建立完善养老旅居服务标准和规范。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管、用、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评定,逐步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应评尽评”,打造“星级旅养”机构品牌。
打造养老旅居示范品牌。发挥楚雄交通、气候优势,打造宜居宜游养老新场景,吸引攀枝花、成渝经济圈的老年人到楚雄旅居休闲养老。依托“昆明—楚雄—大理—丽江”和“昆明—楚雄—大理—临沧”两条全省旅居康养路线,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加入旅居养老产业合作。发挥中彝医药资源优势,探索“旅居养老+康复医疗”,在旅居养老服务过程中融入中彝医药膳、膏药、针灸等医疗保健服务内容,打造具有楚雄特色的彝医医养结合服务品牌,为旅居楚雄的老年人提供集休闲养生、旅游疗养、心理慰藉、身体康复为一体和性价比高、可定制的养老服务。
到2029年底,全州培育不少于15家养老机构拓展旅居业务,养老旅居机构护理人员持证率达90%以上,所有开展旅居业务的养老机构至少达到三星级养老机构标准,基本建立布局合理、业态丰富、监管到位的养老旅居服务体系,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旅居服务产品,吸引省内外老年人聚集楚雄旅居养老,避寒过节。
六、做实文艺旅居
充分发挥全州神秘的古生物、古人类、古文化,神奇秀美的奇山异水、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等资源的独特魅力,依托生态宜居的自然环境和淳朴闲适的人文环境,坚持国际视野、市场逻辑、平台思维,通过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节庆品牌,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一批文艺精品力作,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楚雄印象深深烙印于广大游客心中,不断提升楚雄文艺氛围对广大艺术家和数字游民群体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同步营造面向艺术家和数字游民的安心旅居、舒心生活、随心创造的发展环境,同步构建自然舒适的共享空间、包容友好的共生空间、开放多元的共创空间,同步打造创业乐园、旅居家园,推动艺术家、数字游民奔赴楚雄成就事业。
打造文化艺术旅居楚雄印象。高质量打造民族节庆品牌,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和节庆文化资源优势,深挖节庆价值、精心策划活动、丰富业态产品、加强服务保障,持续打好效能、特色、宣传、服务、市场“五张牌”,高质量办好彝族火把节、赛装节、虎文化节、左脚舞文化节、野生菌美食节、彝族年、春节等特色节庆文化活动,在以节造势、以节聚人、以节促游、以节兴业中提升楚雄对艺术家和数字游民群体的吸引力。高质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加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和申报,优化提升民族传统手工艺和传统饮食保护传承利用,高标准培育一批“非遗美食一条街”“非遗传统工艺一条街”“非遗购物区”,强化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利用,积极争创楚雄市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全面提升楚雄非遗资源的影响力。高质量培育文化艺术精品力作,深化与国家级文艺院团合作,引领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文艺精品,大力提升楚雄文艺知名度。
创新发展文化艺术旅居业态。以旅游景区、文旅小镇、旅游特色村等为依托,聚焦摄影、影视、绘画、手工艺、文学、音乐等领域,培育建设元谋江边诗歌小镇、南华罗家屯文创村、楚雄以口夸诗歌村、永仁外普拉传统村、双柏李方火把村等一批“艺术家第二居所”。聚焦文化创意、数字媒体、影视旅拍等创意群体,持续建设提升彝人古镇文化产业园、牟定彝和园彝族刺绣产业园、大姚县咪依噜彝绣文化园、楚雄伟光汇通文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集办公、旅居、社交、体验于一体的文化艺术创意孵化基地。立足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积极储备稻田理想研学基地等一批数字游民创新创意栖息地,围绕省级制定出台的数字游民基地建设相关标准,将其培育打造为数字游民基地。
增进文化艺术旅居交流合作。鼓励非遗展馆、非遗工坊、博物馆、文化馆等为艺术旅居人群开展艺术创作、艺术活动提供便利化服务。支持非遗传承人、本土艺术家与数字游民、旅居创意群体开展跨界合作。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吸纳国内、省内“银龄艺术家”旅居楚雄。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民间组织、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模式,鼓励文化艺术和创意群体积极参与楚雄民族节庆活动的举办,创新开展各类文化创意活动,大力发展“创意+节庆”经济,吸纳各类文化艺术旅居人群。
到2029年,培育打造5个艺术家第二居所、3个文化产业园、3个数字游民基地、吸引艺术家50人以上,数字游民100人以上。
七、做大体育旅居
充分挖掘户外运动等资源优势,适应旅居消费新需求,加快培育体育旅居新业态,扩大体育旅居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全州体育旅居业态培新、产品培优、模式创新、服务创优、品牌提升。
培育体育旅居新业态。推动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围绕可利用的森林、草原、湖泊等自然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管控要求和项目准入制度等前提下,在部分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地划定合理区域、规定时段开展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培育户外运动旅居新业态。
促进全域体育赛事布局协调发展。大力发展体育赛事经济,结合旅游景区、户外运动设施等场景,以“体育赛事+户外运动+文旅体验+休闲康养”为主要实现路径,扩大体育赛事融合消费业态,促进旅居人群参与体育赛事活动。引导竞赛表演观赏消费,积极培育篮球、排球等职业赛事观赛及关联业态消费,发展特色民族体育活动体验消费。
培育体育服务旅居业态。结合街区、商圈、商业综合体等场景,发展体育场馆管理、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彩票服务、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健康服务等业态,更好服务旅居人群高品质生活需求。发展高原体育训练服务,为外省市运动队、运动员和体育爱好者提供运动训练、康复理疗、旅居康养等多功能服务。整合州内体育资源,形成低海拔—亚高原—高原的梯级化训练带,为建立“梯级化、立体化”的高原体育训练服务体系提供优势条件。
丰富户外运动旅居产品供给。构建户外运动赛事体系,形成涵盖山地、水上、航空、汽摩、旱冰(轮滑)等全品类项目和覆盖一年四季全时段的赛事活动产品体系。打造户外运动精品线路,以自然风光、历史遗迹、景区景点为要素,培育一批精品徒步线路、精品骑行线路、精品自驾线路。加快发展户外运动营地,构建山地户外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露营营地等户外运动营地服务网络。积极承办有关国家级户外运动产业大会,搭建户外运动资源集聚、主体集聚、项目集聚、消费集聚的平台,擦亮“户外运动天堂”品牌。
优化体育赛事旅居产品供给。培育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赛事,大力申办国家级、省级赛事活动,重点提升“一带一路•七彩云南”系列品牌赛事品质。打造具有楚雄特色的赛事,支持各县市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群众参与度高、区域辐射力强、多元业态深度融合、消费带动力好的赛事活动,做强“四季赛事乐园”品牌。
推进体育旅居设施建设。实施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全面配套完善城镇乡村体育建设设施,利用闲置厂房、商场等打造体育城市服务综合体,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完善体育设施配套功能,推进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建设,打响“高原训练胜地”品牌。
创新体育旅居新模式。建设“跟着赛事旅居楚雄•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系列活动,推动体育赛事与节庆活动、文旅体验、商品展销融合互动。推动景区、街区、商圈完善体育服务配套设施,拓展健身休闲、体育旅游和休闲娱乐综合功能,打造体验型、沉浸式、数字化融合消费场景。加快发展体育服务综合体,依托体育场馆、户外运动休闲空间、商业空间等载体,建设一批以运动健康、文旅康养、休闲商业为主题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到2029年,打造不少于10个体育精品赛事、不少于10个体育文化项目、不少于5条户外运动线路,推动全州旅居产业融合发展,共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
第四章 重点工作
一、夯实发展基础
以优化提升住宿要素作为旅居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核心基石,围绕乡村和城镇,创新培育住宿业态,加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乡村资源盘活利用,支持鼓励农户将合法拥有的闲置房屋,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用于发展旅居业,做好村庄风貌管控,积极发展“嵌入式”民宿、度假民宿、旅居公寓、旅居小院等多层次新型住宿租赁业态,盘活住宅小区、古镇闲置社会房源,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向“售租并举”转变、存量商办及公寓改建旅居设施,因地制宜发展高品质旅居地产,构建类型丰富、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旅居住宿体系,充分满足旅居人群多样化居住需求。优化城乡旅居点位配套设施,完善旅居点位道路及停车场、自来水、卫生间等设施建设,强化人居环境整治,做到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有序安全,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健全公共活动空间。
二、提升服务质量
针对旅居群体日常生活需求,统筹整合“医、养、吃、住、娱”,打造舒适恬静的乡村、城镇生活空间。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针对旅居人群分类提供健康管理和多元化旅居医疗服务,配套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建档、分析、评估、干预等防、治、管、康、促全链条、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将旅居市场的康养机构、养老机构等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开通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服务;丰富中彝医特色服务,加大对彝医药资源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应用,组建中彝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加大旅居地中彝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鼓励开展彝医水膏药等彝医特色疗法,打造中彝医药特色的高品质健康养生体验中心;鼓励医疗机构针对旅居人群健康需求,在旅居人群集中的大型小区设立中彝医药和养生保健服务点,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在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有机嵌入医疗服务、健康养生、老年照护等服务;对旅居群体提供同城化交通出行优惠服务,同等享受公交车乘坐优惠;重点支持旅居重点村构建一体化的乡村旅居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村镇依托旅居住宿接待单位开办服务村镇居民、工作人员和周边旅居客群的“邻里小食堂”,拓展提升文化礼堂、村镇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村史馆等设施,打造村镇居民与旅居客群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积极推进打造旅居社区“15分钟”生活圈。
三、坚持绿色生态发展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保护资源环境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和楚雄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旅居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强化各类旅居建设项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遵守“三区三线”和生态红线,建设项目选址要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法定规划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原则,切实抓好旅居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布局旅居点位、合理控制旅游规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情况发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旅居楚雄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环境整治
深化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积极开展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治理工程,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清运设施,支持旅居重点村农村厕所提标提质,大力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增加村庄绿量、提升绿化质量,重点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摆等现象。
五、提升社会治理
坚持系统思维,优化旅居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积极发挥属地基层党组织作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通过党建引领增强组织力,推动各项社会治理措施落实落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实现精准服务和精细管理,激发旅居客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加强道德建设,促进和谐旅居社区建设。强化旅游民宿党建工作,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志愿者、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旅居社会治理,支持成立各类社会组织,为旅居人群提供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资源链接等服务,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等吸引旅居客参与社区、乡村事务管理,更好融入当地生活。
六、强化典型引路
充分学习借鉴全省50个旅居典型示范案例,加强对其中我州入选的3个案例的示范推广,以乡村、城镇旅居为重点、古镇旅居为特色,进一步挖掘全州旅居业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优选一批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联农带农助农成效明显的旅居村以及文化底蕴深厚、生活性服务设施较为完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的古镇重点培育打造、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构建局域聚集、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围绕服务创优创先,加强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协会引导和诚信经营评价,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全省示范的旅居“样板房”,多维度擦亮“旅居楚雄·四季康养”新名片,把楚雄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旅居目的地。
七、引培市场主体
按照招大引强和培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进实力较强的知名旅居企业,鼓励支持州内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投资旅居建设项目和运营管理,推动旅居业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把乡村旅居开发建设经营主体招引列入农业农村招商重点方向,着力引进一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中小微特色企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彝医养生、医养结合保健机构,支持中彝医医疗机构;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门槛,优化、简化养老机构备案、运营补贴申领等业务流程,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规模化、连锁化、便捷型养老服务机构,激发养老市场活力,培育一批社会信誉好、组织协调能力强、深耕养老服务行业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加入到旅居养老服务市场中来。
八、加快人才培养
用好全省旅游人才引育政策,推进落实我州相关实化举措,支持州内院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联合培养旅居管家、民宿管家、康养疗愈师等旅居实用人才,规范并加快培养老年人护理、能力评估、膳食营养、康复保健专业服务人才,以及康养护理市场营销、管理运营等方面专业人才,建立旅居楚雄人才库,全面提升旅居业发展的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开展旅居创客行动,引导和支持返乡人员、专业人才等从事旅居服务业,着力加大本土乡村旅居人才培养,引入一批乡村CEO、“家乡推荐官”等专业人才。鼓励各县市依托校地合作项目,促成各类高校与旅居村(社区)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旅居“产学研农”一体化发展。鼓励文艺、科教、医疗、工商等人士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参与旅居业发展,鼓励各县市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银龄人才”“科教专家”“医疗专家”“工商人士”“文化名家”“兴楚技能人才”“兴楚英才”等为旅居业发展作贡献。
九、加大宣传营销
整合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宣传资源,加强宣传整体策划,创新宣介方式内容,积极对接各大主流媒体,充分借助好国家、省州媒体平台,发挥好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力量,围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加大“旅居楚雄·四季康养”系列旅居品牌的宣传,针对楚雄旅居资源、旅居产品推出系列宣传推广文章和短视频,积极参加旅交会、南博会等国际化、高端化展会平台,宣传推介楚雄旅居形象。持续提升文旅故事宣传推广热度,选聘一批旅游宣传推广大使、旅游推介官,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对外讲好楚雄旅居故事,在火把节、国庆节、彝族年、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选题策划、做好旅居楚雄宣传。高质量策划包装一批各业态旅居项目,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招商推介活动。搭建旅居网络营销平台,通过云端连接旅居地和旅居消费群体,顺应市场精准打造、精准营销、精准推送,为旅居客提供定向化、特色化服务。
十、构建合作平台
围绕避暑避寒及康养、高原体育训练等旅居需求,精准分析旅居客源市场,从政府、部门、企业等各层面主动与客源地建立合作关系;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方式组织楚雄旅居市场运营主体前往客源地开展旅居引流推介营销活动。与省内黄金旅游线路上的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保山等旅游州市及周边红河、玉溪、攀枝花等联动合作,做到抱团发展、互助互推、资源共享、客源互送;持续做好与上海嘉定、浙江金华、福建莆田、河南焦作、安徽安庆等友好城市合作,扎实推进与鹰潭市文旅互推互促行动,构建区域性文旅合作平台;鼓励州内有关部门和机构、县市之间紧密协作,围绕旅居客源引进、营销,进行全方位、无时限的沟通对接,共同开拓深耕旅居楚雄客群市场。
第五章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提出预防和减缓环境不良影响的主要措施,形成绿色开发方式和低碳旅游模式,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旅居楚雄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规划实施中,把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开发建设行动中,严格规范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利用行为,使项目建设和运营均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推动实施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工作,对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形成绿色开发方式。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绿色开发理念,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循环利用为原则,统筹兼顾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努力实现文化和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建立健全“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保护资源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投入力度,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对所造成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发展低碳旅游模式。积极倡导和发展低碳旅游、低碳生活方式,在旅居楚雄开发建设中,树立低碳旅游开发意识和观念,强化资源综合利用,推广低碳技术,发展旅游循环经济,推进低碳生态旅游。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推广新能源清洁环保车辆,鼓励游客在游览中尽量采用低碳排放的游览车、自行车或步行游玩等方式,引导游客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爱护旅游资源和设施,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形成文明旅游习惯,营造低碳绿色、环境舒适、安全有序的旅居环境和氛围,实现主客共建共享的文明和谐旅游环境。
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规划实施涉及旅居营地、旅游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本规划的实施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生态资源占用、生态环境影响、污染物排放和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旅游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会消耗土地和大量的物资资源,并可能会对局部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同时,项目运营向周边环境排放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生态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本规划与国家、云南省相关政策和发展战略规划相一致,与《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楚雄州“十四五”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协调,总体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具有可控性,优化选址、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可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污染物排放,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三、预防和减缓环境不良影响措施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规划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协调,选址应当符合楚雄州及县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设项目选址要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满足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法定规划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开发建设中,切实抓好项目开发、建设、经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环境管理,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导则要求,开展规划环评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积极开展环境恢复和污染防治。积极采取有效可行污染治理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固体废物实现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注重景观恢复,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使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县市设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宣传部、社会工作部、老干、发改、教体、科技、民宗、公安、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水务、文旅、卫健、林草、统计、医保、搬迁安置、总工会、团委、科协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旅居楚雄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旅居建设工作相关部署及要求,定期研究旅居建设工作中的项目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支持、业态培育、产品打造、主体引培等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旅居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聚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
以县域为区域,强化县市主体责任,建立州级部门挂钩联系县市机制,做到州、县市联动。旅居建设机制办负责牵头协调联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围绕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打造点位,聚合各部门资源和项目资金全面推进旅居建设。州级文旅、农业农村、住建、民宗、卫健、民政、教体部门把旅居楚雄工作纳入“十五五”各部门发展专项规划,发改部门把旅居楚雄工作纳入“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共同推进旅居楚雄建设、提升工作成效。州、县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明确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旅居建设工作的谋划,聚焦主责、做实主业。
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工作机制办做好旅居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汇集各方力量推动旅居建设;主要负责度假旅居、文艺旅居工作,抓好度假旅居工作实施方案、文艺旅居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确保实现度假旅居、文艺旅居计划目标;指导培育度假旅居、文艺旅居示范点;督促指导挂点联系的县市全面、深入推进旅居建设工作;指导乡村旅居重点村、城镇旅居重点点位因地制宜发展度假旅居、文艺旅居业态,实施文化提升工程,改善文化设施,丰富文娱活动,做好文化铸魂工作。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乡村旅居工作,抓好乡村旅居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实现乡村旅居建设的计划目标;整合有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旅居、城镇旅居建设,促进旅居重点村和重点点位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培强支柱产业,丰富旅居业态,指导培育一批乡村旅居示范点;督促指导挂点联系的县市全面、深入推进旅居建设工作;指导基层组织盘活村组资源资产,动员农民群众依法依规将宅基地、房屋使用权用于或部分用于乡村旅居建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城镇旅居工作,抓好城镇旅居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实现城镇旅居建设的计划目标,督导城镇旅居重点县市制定年度发展规划,指导县市出台促进旅居地产发展和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康养旅居类地产招商引资力度,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指导培育城镇旅居示范点;督促指导挂点联系的县市全面、深入推进旅居建设工作;协调、安排相关项目资金,加大旅居建设投入,支持旅居建设重点点位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因地制宜发展旅居业态。
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医养旅居工作,抓好医养旅居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确保实现医养旅居计划目标;指导培育中彝医药医养示范点;督促指导挂点联系的县市全面、深入推进旅居建设工作;指导乡村旅居重点村、城镇旅居重点点位因地制宜发展彝医药医养业态,弘扬彝医药文化;做好各旅居点旅居客的医疗、健康服务工作。
民政局:主要负责养老旅居工作,抓好养老旅居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确保实现养老旅居计划目标;指导培育养老旅居示范点;督促指导挂点联系的县市全面、深入推进旅居建设工作;协调盘活养老设施资源,发展壮大养老旅居业态,提高养老旅居服务水平。
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体育旅居工作,抓好体育旅居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确保完成体育旅居计划目标;指导培育体育旅居示范点,进一步擦亮3项体育旅居产品品牌;督促指导挂点联系的县市全面、深入推进旅居建设工作;指导帮助各旅居点完善体育运动设施,搞好体育运动培训,丰富体育运动项目,开展体育运动竞赛;指导各旅居点因地制宜发展研究项目,引导各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做好研学赋能工作。
州、县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政策资源支持旅居建设,配合做好旅居建设有关工作。
三、用好用活政策
切实用足用好用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楚雄州因城施策灵活执行城市建设项目机动车泊位配比指标的意见》《云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和《楚雄文化和旅游强州建设三年行动(2024—2026年)》《楚雄州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具体措施》等文件精神,围绕旅居楚雄建设提供政策支撑。
四、加大资金扶持
合理安排项目,优化资金配置,统筹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和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支持各县市发展旅居业。对列入州级示范点位及重点点位建设的旅居点,州、县市有关部门要集中整合项目、资金予以大力支持。
五、加强金融支持
提升金融服务,运用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旅居产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服务,针对旅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推出更多适合旅居企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建立健全政银企服务对接机制,建立旅居产业经营主体、项目融资需求“白名单”,常态化举办融资对接活动,因城施策执行好房地产金融政策,完善旅居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为旅居人群提供“保险+康养”等多元化产品,满足旅居人群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保险需求。鼓励各类金融组织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毛细血管”和养老金融“保驾护航”的作用,为旅居业和人群提供“小、短、快、灵活”的贷款服务。
六、营造浓厚氛围
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州关于促进旅居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旅居楚雄建设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宣传各部门推动旅居楚雄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楚雄优质的生态环境、舒适的生活环境、丰富的文旅资源、和谐的社会氛围,彰显旅居楚雄的美好形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旅居楚雄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七、做好督促指导
将旅居楚雄建设工作目标和相关指标纳入州级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加强对旅居楚雄发展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的督导和评估,根据督导情况及时优化调整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确保旅居楚雄建设加快推进。
八、建立激励机制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以旅居客群的人数、消费、结构、分布等要素为重点,以住宿登记信息、外来(流动)人员登记信息、通信运营商数据等为渠道,通过数据集成分析、抽样调查等手段,完善旅居数据统计,建立旅居人数、旅居村数、旅居项目数、旅居企业数“四个清单”,科学评估旅居发展绩效。每年对县市旅居建设情况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在州内优选出10家示范旅居点位进行通报表扬,并推荐申报省级“样板”。对旅居楚雄建设工作推进较好的县市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主体给予通报表扬。
通过旅居楚雄发展规划(2025—2029年)的实施,对乡村旅居、城镇旅居、度假旅居、医养旅居、养老旅居、文艺旅居、体育旅居等方面精心规划布局,并结合有效的保障措施,扎实细致的工作开展,相信楚雄州将在旅居产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居目的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旅居体系,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附件:1.旅居楚雄建设县市分年度规划表
2.旅居楚雄建设项目一览表
3.州级领导和行业部门联系县市一览表
4.行业部门工作任务清单
5.适宜发展乡村旅居村庄参考标准
6.适宜发展城镇旅居参考标准
附件1 旅居楚雄建设县市分年度规划表.xls
附件2 旅居楚雄建设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3 州级领导和行业部门联系县市一览表.xls
附件4 行业部门工作任务清单.xls
附件5 适宜发展乡村旅居村庄参考标准 .wps
附件6 适宜发展城镇旅居参考标准.doc